(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刊《东西》第197期,原公众号文章由刘荒田编辑,唐简编发。)
钱钟书先生谈交友,把直谅多闻的诤友,纾困解难的义友,都批了个稀巴烂。在他眼里“真正友谊的产物,只是一种滲透了你的身心的愉快。”他还发明了一个新词—— “素交”, “恰如灯下故人,万里归来对影,口不能言,心下快活自省”(黄山谷《茶词》)。按照他这个说法,森林小丘花园算是我的“素交”了 。
我家附近的这个花园,只有纽约中央公园的五分之一大,形如一片厨刀,两三条主街,连接十几条弯曲的小路。这里树木葱榮,一式的都铎式庭院,最早的建筑可以追溯到1909年,总共有八百多座独栋房屋,十来栋联排公寓,是建筑师阿特伯里(Grosvenor Atterbury)的作品。早年的美国作家爱德华·布拉什(Edward Hale Brush)曾专门为其撰文,抨击当时建筑界乌烟瘴气,哗众取宠,过分张扬个性主义。大赞森林小丘花园(Forest Hills Garden)社区,不仅具有典雅的美感,还尽力压低建筑成本,造福普罗大众。
从喧闹的奥斯汀街,穿过拱形的铁路隧道洞,就是花园的入口——森林小丘车站小广场。在这里,世界为之一变,迎面是有着诺曼式炮塔的红砖连体楼,不同方向的五座拱形门洞,将车站、两家别致的餐馆小卖店,和红楼连接起来,围成一片不规则的空间。小广场的建筑是一水儿的红瓦盖顶,楼墙用了花式砌砖,镶了竖框的窗棂,自带一抹童话色彩。如果《哈利波特》中的某个人物走出来,一点都不会让人感到惊奇。阳光充足的日子里,年轻学生和大人孩子喜欢来这里,也是小卖部的啤酒和果汁生意最红火的时候,小孩子们在石子和红砖铺成的地面上画房子,骑自行车兜圈,大人们则可以放松地聊天。这时候小广场就像一座巨大的天井,我们在井下,头顶是碧蓝的一片天空。就像大部分喜剧电影中,美好祥和日子里的场景。
傍晚十分,我常来这里小坐,看夕阳在炮塔和连体楼的红瓦之上燃烧,然后一寸一寸地褪去。时间在那一刻从无知无觉的某个地方,现出它的面孔,像一只钟表,我可以听到钟摆滴答的声音。有一次猛然间看到一轮淡淡的弯月,挂在蔚蓝的天空上,于是莫名地欣喜起来。
从小广场往里走,是一栋一栋的庭院,木砖或者木石混合的住宅,有的三五家连在一起,有的是独栋,造型古朴,也是一律的红瓦盖头,人字形屋顶,垂直的烟囱。有意思的是,家家屋顶的斜坡上有小小的阁楼窗户,也是红瓦遮盖,宛若一只只厚眼皮的眼睛。阿特伯里的设计体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工艺美术的潮流,哥特式的古典风,融合了民间文化和自然主义观念,浪漫怀旧,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反工业化的理想主义。
对于田园的怀想,特别反映在花园的植被和园艺设计上。鼎鼎大名的建筑师弗雷德里克·奥姆斯德(Frederick Law Olmsted)的儿子小奥姆斯德,把英伦的“花园城”搬到了这里,绿地多得有些奢侈,大约一半的面积都是青草、树丛和花卉,说它是花园,确非言过其实。你看这里的街名,林荫北路、林荫南路,山毛榉山丘路、岩玫瑰街、上坡街,而且永远干净整洁,配上古旧的路灯,置身其中,只觉得宁静舒畅。这是百年前纽约人理想社区的一个试验品,也是小奥姆斯德心中城市里的“乡村”。某次我们去花园外的一处高楼看房,得以从高处俯瞰花园全景,绿树浓茵间,红瓦闪烁如玛瑙,煞是好看。
据说,花园城理念的始作俑者是英国的埃比尼泽·霍华德爵士(Ebenezer Howard),他最初是受了乌托邦小说《回望过去》(Looking Backward)的启发。然而时光不会倒流,现代化的大潮滚滚向前,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皇后大道北面盖起了无数高楼,它们是典型的火柴盒式红砖楼,毫无个性,绿地少的可怜,然而这就是纽约上班族的现实。2015年我搬到这个社区,成了火柴盒里一个小方块的主人。森林小丘花园的房价连年飞涨,如今每一座住宅在市面上挂牌都超过百万美元之巨。这里已经成为纽约市的保护区。布拉什先生如果活到今天,不知作何感想。
不管怎样,我还是感谢理想主义催生了这片“田园”,我每天都可以来这里散步休憩,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它带给我平静与安乐。
每当早春时节,花园里的垂枝樱和豆梨最先开放,还有一种白色的早樱,花朵密密匝匝,满树满枝,很是耀眼。可我不得不说,初春是属于紫玉兰的,它花苞半绽,花瓣的颜色由白渐变成淡雅的粉紫,质若凝脂,伫立枝头,翩翩若仙。花园里有几家的玉兰树特别高大繁茂,枝头轰轰烈烈绽放着成百上千只玉兰,微风过处,摇曳生姿,让人心醉。
之后的整个春季,都是樱花的世界。早年日本赠送樱花树,几十年下来,纽约人已经爱上了樱花。直到初夏,花园里才换做杜鹃花的天下,各家房前屋后白的、水粉的、杏红的、紫的,一片片,热热闹闹,大大咧咧。与杜鹃有得一比的是绣球,夏秋两季,几乎家家门前都种着几簇绣球,蓝的、紫的、绿的、白的,绣球的花色随着季节变换,我还见过紫红和金色的绣球。相比来说,偶尔一见的海棠,娇羞含蓄,更耐看些。至于月季和玫瑰,不论是白的黄的,还是新培植的品种,只要一两枝,就不同凡响,有种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标致。
大朵的牡丹花很少见,这里的人家流行种陆莲花,它的花朵比牡丹花小,同样花瓣重重叠叠,被称为洋牡丹。绿茎之上,含苞待放的圆形花蕾,刚刚打开的时候,低首含情,仿佛从干净的雾水中走来,未开的花瓣,如同半卷珠帘,样子美极了。它的花色很多,最有名的粉色陆莲花,花瓣在开放过程中渐变成若隐若现的粉,如婴儿一样的新鲜娇嫩。季节对了,新娘们很喜欢用来做手花。
其实,人与花,凭的也是缘分。我爱那种黄心白瓣的雏菊,它从夏天一直开到深秋,通常在庭院的边上,一大簇一大簇地开着。司空圖在《二十四詩品》中说“落花无言,人淡如菊,书之岁华,其曰可读。”指的该是这种随处可见的雏菊。它们婷婷盈盈,自自然然。西方人爱雏菊,到处都有大片的雏菊农场。
近来读到陆放翁的《闲居自述》,心有所感,诗中有这样的句子:自许山翁懒是真,纷纷外物岂关身。花如解笑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
从春到秋,花园里的花开了,又谢了。我对花儿们的品评其实是多余的,我的比较和偏私更是不公的,百花本是平等自在的生灵,我不禁为自己的“多事”而感到羞愧了。
这是一段特殊的日子,瘟疫、死亡、绝望、对立、权斗充斥其间,人们不得不长时间地彼此隔绝。而我,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对光秃的树发生了兴趣,过去我依靠叶子和花来辨认树种,现在我在学习从树干、树皮和树枝的形状来认识它们。
据记载,森林小丘花园里有百多种树,最常见的是英国梧桐(悬铃木)和橡树,其次是榆树、赤杨、栾树、豆梨和挪威枫、日本枫,还有银杏和刺槐,偶尔可见菩提树和紫锦木。高大的英国梧桐,树皮是灰绿色的,表皮剥落后就成了光滑的粉绿色;老橡树的树皮呈灰褐色,有深深的纵裂纹;玉兰的树皮是深灰色的,略为粗糙;樱花树的皮则是紫褐色的,平滑而有光泽,上面布满一道道的横纹。
树木的主干和树枝分布也各不相同。英国梧桐的主干,粗壮有力如象腿,有凸起的“青筋”,它们高大雄伟,寿命也长,称得上树木中的大象;刺槐的枝条是横冲直撞地疯长的,龙爪柳总是披散着长发,而日本枫,枝条纤细,总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樱花树的枝条如钩,粗细如手指一般,枝头一律直立向上,远看如同黑色的火焰。
我还发现幼树总是姿态挺拔,枝条齐整稠密,组成好看的形状,有的如花苞,有的如蒲公英的花冠,还有的如伞,有的如锥。回家上网查询,才知道这全赖剪枝。修剪树枝是园艺学中的一门学问,幼树的茁壮成长,需要坚固的主干,间隔匀称的树枝,和小孩子有一副挺拔的骨架是一个道理。
花园里多的是上百年的老树,它们的姿态就千差万别了。通常粗壮的主干上“伤痕”累累,有张嘴的树洞,成了松鼠们的藏宝地,有刀锯留下的疤痕,高处的枝叉几乎没有平直生长的,它们如蟒蛇般,弯曲扭结,有的成了断臂。去年夏天的一场热带风暴,把路边的一颗老橡树连根拔起,白花花的木根裸露在外,让我瞬间想到死人的白骨。就在街的对面,还有一棵老橡树,它的主干已经倾斜,高高的顶部被锯断,只剩下四根粗粗的枝叉。冬天的时候,树叶脱落,它就像一副巨大的十字架,矗立在那里。每次经过,我都禁不住精神为之一震。
欧阳修说,草木无情,有时飘零。人为动物,惟物之灵。我相信树木有情,因为它们从来不会辜负四季、阳光、土地和雨雪,即使它们死亡的残枝,也可以为我们笼起一炉篝火,燃起一支火把。所谓的惟物之灵,倒未必做得到了。它们是静默的生命,只有在风的吹动下,才会加入自然的合唱。
熬过一个冬天,在和暖的春天里,我偶然在魁北克园艺师拉里·霍格森(LARRY HODGSON)的博客里读到下面的文字:大自然母亲不容许软弱,她会决绝地根除那些不健康的生命。冬天,降雪和结冰的冻雨,积压在树枝上,令其折断,狂风暴雪甚至推倒整棵大树。在其他的季节里,可能是大雨和狂风,风雨过后留下一地折断的树枝。我们视之为灾难,事实并非如此。他甚至说,从树的角度看,暴风雨折断树枝,不仅无害,甚至是有益的。因为大部分折断的是枯死或孱弱的树枝,这有利于树木更好地生长。
霍格森还说,当一棵树倒下或者无法修复的时候,只需接受它的时间已到,毕竟不是所有的树都可以活过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