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经典对我早期长篇小说创作的影响(扬州大学文学讲座稿之一)

                                   王  琰

 

我一九九四年出国的第一站是加拿大伦敦市,最初的一年时间都是在语言学校度过。在那里,我遇到了很多来自第三世界的移民,其中有假结婚的,有偷渡的,也有正在发生战乱国的难民等等。他们的经历五花八门,给我提供了很多创作中短篇小说的素材。就是在那所语言学校里,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原汁原味的《哈姆雷特》,并且还和我的难民同学一起排演了其中的经典片段

《哈姆雷特》家喻户晓,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是一出描写宫廷阴谋的复仇剧。当时全班二十位同学,记得有位来自越南的男孩叫明,他个子矮小,眉目清秀,一再固执地说是《哈姆雷特》是一出爱情悲剧,说那个道德败坏的“叔父”之所以谋权篡位,因为他爱上了王后,他为爱情才杀人夺权。爱情,爱情。他强调爱情,显得自己非常了解爱情。接下来分组排演,明被分到我和另外一位俄罗斯同学叫伊万的一组。也许是明说到爱情那副陶醉的娘娘腔启发了伊万的灵感,伊万就自说自话安排明演王后,让我演反派“叔父”,他自己则演哈姆雷特。我和明一听都不同意,明觉得伊万让他男扮女装,有同性嫌疑,更是视为奇耻大辱,跳起来指着伊万的鼻子用结结巴巴的英语骂伊万:“你这个同性恋家伙,自己G也就罢了,竟然公开诬蔑我,这简直是对我整个家族的侮辱。”

是的,我的经典文学之旅就这样被两位难民同学拉开了序幕,因为是原著,又是古英语,我学得非常辛苦。那时,每天都像着了魔似地在家朗读、背诵。 其中最为经典的“生存还是死亡”,我能够倒背如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究竟哪样更高贵,去忍受那狂暴命运无情摧残 还是挺身反抗那无边的烦恼去死,去睡,如果睡眠能结束我们心灵的创伤和肉体所承受的千百种痛苦,那真是生存求之不得的天大的好事。去死,去睡——”

莎士比亚之后,我接触的第2部经典是但丁的《神曲》,当时已考入纽约州立大学英美文学系,第一堂文学课,老师讲了《神曲》的第一,第二篇。诗人但丁迷途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他遇见了豹子,狮子,和母狼。在这里,这些动物都有它们各自不同的象征意义。但丁的地狱像什么呢? 它像一个大漏斗······老师带领我们朗读《地狱之门》:“ 从我这里走进苦恼之城,从我这里走进罪恶之渊,从我这里走进幽灵队里。”

《神曲》是以象征为血脉的,里面包含着大量中世纪的学问,是一本关于科学和哲学的巨著。我看着黑板上老师画的大漏斗,感觉迷途在黑暗森林里的是我,由此也初步体验到一部名著如迷宫般的魅力和诱惑。

除了但丁,霍桑和菲茨杰拉德是我那个阶段非常喜欢的美国作家。他们风格各异,但都喜欢在小说中大量运用象征、隐喻等多种富于表现力的艺术手法,这种技巧在增加小说容量的同时,也使本来熟悉的语言变得深邃、神秘,从而提高了一部作品审美效果。

霍桑的《红字》是一出爱情悲剧,小说发表于1850,讲了年轻美丽姑娘的海丝特·白兰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一位面容苍白、眼色阴沉、身材略有畸型的年长学者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两年后齐灵失踪,并传来葬身大海的噩耗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本来两个人的爱情和结合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却被世俗所不齿,海丝特因此担上了“通奸”的罪名,被迫终身佩戴红字“A”,精神上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红色字母“A 是英文通奸的缩写,它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也是最典型的象征。我们知道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是生命、力量与热情的象征,它象征着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美好、热烈的爱情,同时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结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

小说中除象征手法外,还用了反讽等艺术手法,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这本书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继象征主义的鼻祖霍桑之后,菲茨杰拉德是另一位公认的善于运用象征手法的美国作家。《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除它深刻的社会主题外,还得益于高超完美的艺术手法,尤其是象征手法的运用。

小说中象征意象种类繁多,绿色是作品频繁运用的颜色之一,也是追随盖茨比一生的主色调。 我们知道绿色是希望的象征,同时,它又带有虚幻的象征意义,意味着美梦的幻灭。 绿色的灯光 这一重要意象在书中前后共出现三次,它既是盖茨比生活的导航灯,让他感到希望似乎近在眼前、又闪闪烁烁、可望而不可及。

除绿色之外,白色也是作者着力运用的象征手法之一女主人公黛西喜欢穿白色衣裙,开白色小跑车。白色它可以象征纯洁,也可以象征颓丧;可以象征单纯,也可以象征空虚;可以象征高贵,却显得飘渺、虚幻甚至虚假。白色同时也是浅薄、空虚、无知、冷漠和自私的象征,这也正是黛西的真实本性。

黛西(Daisy)在英文中是一种黄心的小白花,雏菊,这一名字也取得极有深意,象征着金钱和空虚。她虽然一袭白衣,却在衣服上装饰铜纽扣,携带小金笔,连梳子都是金色的。金色又成为另一个重要的象征手法。盖茨比为了重新赢得她的爱情,时时展示他的富有。他给黛西看他衣柜里各种村衣时,黛西激动地哭了,说从来没看到这么好的衣服。“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味。” 而盖茨比试图用金钱赢回的爱情也注定是短暂的,他的美国梦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从而导致了他悲剧的结局。

有关文学作品中色彩和事物的象征还有很多很多,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找书去看,去体味,并领略它所传达的丰富的内涵。在英文系的那四年,就这样一头扎进了浩瀚的名著海洋,每天阅读大量经典,书读多了,忍不住跃跃欲试也想尝试长篇创作。写作过程中便试图通过一些名著中通常引用的象征、隐喻、梦幻等文学手段,把笔致直入人物的精神层面,从而引发一些有关新移民的归宿和命运等问题的思考。 《落日天涯》是我在国内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因为是第一部长篇,倾注了很大的热情和感情,又因为是在不断阅读名著的影响下萌发的灵感和冲动,所以,我十分认真地跟我文学班的同学说:要把这部小说当作名著来写。在这部作品中有我很多当时沾沾自喜的各种艺术手法的尝试和运用。(参考《落日天涯》后记)

《落日天涯》之后又有了《归去来兮》。“, 作为这部小说最重要的意象之一, 曾反复出现。 从满缀音符的莱茵河, 到深远平静的哈德逊河, 主人公彭程每遇挫折, 都会回到水边, 从水的无言流动中, 体悟它的博大包容, 及真静自守, 从而感悟人生真谛。孔子说, 圣的境界是英雄和天才的境界, 而仁的境界才是普通人所企及的境界。 彭程为理想为正义为情感选择了一条孤独奋斗的人生之路, 终于, 他厌倦了这些纷争和磨难, 渴望回归自然, 过一种普通人真实朴素的生活。”

第三部长篇《我们不善于告别》35万字,从酝酿到出版,历时7年,出版后入选《世界华文文学经典欣赏》,终于跟经典沾了点边,还是小有成就之感的。小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这一时空背景中,着重讲述了上海某高校一群文学追梦人的生命流程。年轻的茹小鸥、去去、云尘是小说主人公。她们裹挟着青春特有的执着或脆弱,懵懂或软弱,在象牙塔里面爱过、恨过、疯狂过也迷失过。青春对他们来说,留下的不仅仅有笑声,也有哭声,更有许多苍白和无奈。有评论指出:小说紧紧抓住了女性人物的“情感”危机和由“情感”所引发的个人生活变迁。因而,爱情在小说中不但成为女性自我身份的一种印证,而且也成为女性命运坎坷的原初所在。小说始终围绕情感的胶着和勾连这一核心展开论述。标题“我们不善于告别”仿佛已经暗示了这一点。这一标题取自苏联现代主义诗人阿赫玛托娃的诗歌。过去的历史是无法“告别”也无法割舍的,而这种历史既包含内在的个人情感,也囊括外在的家国所赋予个人的文化烙印与身份属性,更包含着女性意识的演变历程。

关于作品的构思,因为三位女性都曾是缪斯女神的虔诚信徒,我在每一章的开端引用几句有关情感的诗歌作“按语”,为情感叙事定下基调。有论者指出:每一个按语都暗合着人物情感的发展波动,就像乐谱符号一样,预示着情感的走向。此外,小说人物如茹小鸥和诗人贾涉等都酷爱诗歌,也正是诗歌牵引着他们走进不同的情感旅程中,这样就形成了诗歌与小说以及小说人物情感三者之间的“互文”指涉。

经典,名著,现在回头看,我写的作品能否成为名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对文学的信仰和坚守,对文学的理解仍然带有崇高和神圣,这些才是一个作者内心拥有无穷的真正法宝。哈代在《苔丝》中说:“生命是纯青的火焰,我们之所以生,是因为我们体内都有一个独特的太阳——它晒着我们的灵魂、梦想、爱情,以及渺茫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