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琰
我一九九四年出国的第一站是加拿大伦敦市,最初的一年时间都是在语言学校度过。在那里,我遇到了很多来自第三世界的移民,其中有假结婚的,有偷渡的,也有正在发生战乱国的难民等等。他们的经历五花八门,给我提供了很多创作中短篇小说的素材。就是在那所语言学校里,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原汁原味的《哈姆雷特》,并且还和我的难民同学一起排演了其中的经典片段
《哈姆雷特》家喻户晓,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是一出描写宫廷阴谋的复仇剧。当时全班二十位同学,记得有位来自越南的男孩叫明,他个子矮小,眉目清秀,一再固执地说是《哈姆雷特》是一出爱情悲剧,说那个道德败坏的“叔父”之所以谋权篡位,因为他爱上了王后,他为爱情才杀人夺权。爱情,爱情。他强调爱情,显得自己非常了解爱情。接下来分组排演,明被分到我和另外一位俄罗斯同学叫伊万的一组。也许是明说到爱情那副陶醉的娘娘腔启发了伊万的灵感,伊万就自说自话安排明演王后,让我演反派“叔父”,他自己则演哈姆雷特。我和明一听都不同意,明觉得伊万让他男扮女装,有同性嫌疑,更是视为奇耻大辱,跳起来指着伊万的鼻子用结结巴巴的英语骂伊万:“你这个同性恋家伙,自己G也就罢了,竟然公开诬蔑我,这简直是对我整个家族的侮辱。”
是的,我的经典文学之旅就这样被两位难民同学拉开了序幕,因为是原著,又是古英语,我学得非常辛苦。那时,每天都像着了魔似地在家朗读、背诵。 其中最为经典的“生存还是死亡”,我能够倒背如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究竟哪样更高贵,去忍受那狂暴命运的无情摧残 还是挺身反抗那无边的烦恼?去死,去睡,如果睡眠能结束我们心灵的创伤,和肉体所承受的千百种痛苦,那真是生存求之不得的天大的好事。去死,去睡——”
莎士比亚之后,我接触的第2部经典是但丁的《神曲》,当时已考入纽约州立大学英美文学系,第一堂文学课,老师讲了《神曲》的第一,第二篇。诗人但丁迷途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他遇见了豹子,狮子,和母狼。在这里,这些动物都有它们各自不同的象征意义。但丁的地狱像什么呢? 它像一个大漏斗······老师带领我们朗读《地狱之门》:“ 从我这里走进苦恼之城,从我这里走进罪恶之渊,从我这里走进幽灵队里。”
《神曲》是以象征为血脉的,里面包含着大量中世纪的学问,是一本关于科学和哲学的巨著。我看着黑板上老师画的大漏斗,感觉迷途在黑暗森林里的是我,由此也初步体验到一部名著如迷宫般的魅力和诱惑。
除了但丁,霍桑和菲茨杰拉德是我那个阶段非常喜欢的美国作家。他们风格各异,但都喜欢在小说中大量运用象征、隐喻等多种富于表现力的艺术手法,这种技巧在增加小说容量的同时,也使本来熟悉的语言变得深邃、神秘,从而提高了一部作品审美效果。
霍桑的《红字》是一出爱情悲剧,小说发表于1850年,讲了年轻美丽姑娘的海丝特·白兰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一位面容苍白、眼色阴沉、身材略有畸型的年长学者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两年后齐灵失踪,并传来葬身大海的噩耗。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本来两个人的爱情和结合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却被世俗所不齿,海丝特因此担上了“通奸”的罪名,被迫终身佩戴红字“A”,精神上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红色字母“A” 是英文通奸的缩写,它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也是最典型的象征。我们知道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是生命、力量与热情的象征,它象征着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美好、热烈的爱情,同时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又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结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
小说中除象征手法外,还用了反讽等艺术手法,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这本书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继象征主义的鼻祖霍桑之后,菲茨杰拉德是另一位公认的善于运用象征手法的美国作家。《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除它深刻的社会主题外,还得益于高超完美的艺术手法,尤其是象征手法的运用。
小说中象征意象种类繁多,绿色是作品频繁运用的颜色之一,也是追随盖茨比一生的主色调。 我们知道绿色是希望的象征,同时,它又带有虚幻的象征意义,意味着美梦的幻灭。 “绿色的灯光” 这一重要意象在书中前后共出现三次,它既是盖茨比生活的导航灯,让他感到希望似乎近在眼前、却又闪闪烁烁、可望而不可及。
除绿色之外,白色也是作者着力运用的象征手法之一,女主人公黛西喜欢穿白色衣裙,开白色小跑车。白色它既可以象征纯洁,也可以象征颓丧;可以象征单纯,也可以象征空虚;可以象征高贵,却又显得飘渺、虚幻甚至虚假。白色同时也是浅薄、空虚、无知、冷漠和自私的象征,这也正是黛西的真实本性。
黛西(Daisy)在英文中是一种黄心的小白花,雏菊,这一名字也取得极有深意,象征着金钱和空虚。她虽然一袭白衣,却在衣服上装饰铜纽扣,携带小金笔,连梳子都是金色的。金色又成为另一个重要的象征手法。盖茨比为了重新赢得她的爱情,时时展示他的富有。他给黛西看他衣柜里各种村衣时,黛西激动地哭了,说从来没看到这么好的衣服。“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味。” 而盖茨比试图用金钱赢回的爱情也注定是短暂的,他的美国梦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从而导致了他悲剧的结局。
有关文学作品中色彩和事物的象征还有很多很多,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找书去看,去体味,并领略它所传达的丰富的内涵。我在英文系的那四年,就这样一头扎进了浩瀚的名著海洋,每天阅读大量经典,书读多了,忍不住跃跃欲试也想尝试长篇创作。写作过程中便试图通过一些名著中通常引用的象征、隐喻、梦幻等文学手段,把笔致直入人物的精神层面,从而引发一些有关新移民的归宿和命运等问题的思考。 《落日天涯》是我在国内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因为是第一部长篇,倾注了很大的热情和感情,又因为是在不断阅读名著的影响下萌发的灵感和冲动,所以,我十分认真地跟我文学班的同学说:要把这部小说当作名著来写。在这部作品中有我很多当时沾沾自喜的各种艺术手法的尝试和运用。(参考《落日天涯》后记)
《落日天涯》之后又有了《归去来兮》。“水, 作为这部小说最重要的意象之一, 曾反复出现。 从满缀音符的莱茵河, 到深远平静的哈德逊河, 主人公彭程每遇挫折, 都会回到水边, 从水的无言流动中, 体悟它的博大包容, 及真静自守, 从而感悟人生真谛。孔子说, 圣的境界是英雄和天才的境界, 而仁的境界才是普通人所企及的境界。 彭程为理想为正义为情感选择了一条孤独奋斗的人生之路, 终于, 他厌倦了这些纷争和磨难, 渴望回归自然, 过一种普通人真实朴素的生活。”
第三部长篇《我们不善于告别》35万字,从酝酿到出版,历时7年,出版后入选《世界华文文学经典欣赏》,终于跟经典沾了点边,还是小有成就之感的。小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这一时空背景中,着重讲述了上海某高校一群文学追梦人的生命流程。年轻的茹小鸥、去去、云尘是小说主人公。她们裹挟着青春特有的执着或脆弱,懵懂或软弱,在象牙塔里面爱过、恨过、疯狂过也迷失过。青春对他们来说,留下的不仅仅有笑声,也有哭声,更有许多苍白和无奈。有评论指出:小说紧紧抓住了女性人物的“情感”危机和由“情感”所引发的个人生活变迁。因而,爱情在小说中不但成为女性自我身份的一种印证,而且也成为女性命运坎坷的原初所在。小说始终围绕情感的胶着和勾连这一核心展开论述。标题“我们不善于告别”仿佛已经暗示了这一点。这一标题取自苏联现代主义诗人阿赫玛托娃的诗歌。过去的历史是无法“告别”也无法割舍的,而这种历史既包含内在的个人情感,也囊括外在的家国所赋予个人的文化烙印与身份属性,更包含着女性意识的演变历程。
关于作品的构思,因为三位女性都曾是缪斯女神的虔诚信徒,我在每一章的开端引用几句有关情感的诗歌作“按语”,为情感叙事定下基调。有论者指出:每一个按语都暗合着人物情感的发展波动,就像乐谱符号一样,预示着情感的走向。此外,小说人物如茹小鸥和诗人贾涉等都酷爱诗歌,也正是诗歌牵引着他们走进不同的情感旅程中,这样就形成了诗歌与小说以及小说人物情感三者之间的“互文”指涉。
经典,名著,现在回头看,我写的作品能否成为名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对文学的信仰和坚守,对文学的理解仍然带有崇高和神圣,这些才是一个作者内心拥有无穷的真正法宝。哈代在《苔丝》中说:“生命是纯青的火焰,我们之所以生,是因为我们体内都有一个独特的太阳——它晒着我们的灵魂、梦想、爱情,以及渺茫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