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烟鬼二爷

 

                              程应铸

 

二爷是我幼时的邻居,一个脸上架着厚如瓶底的近视眼镜,骨架上裹着一层皱皮的干瘪老头。他头发微秃,透过那一根根稀松的头发,可以看见下面褐色而毫无光泽的头皮。冬天,他总爱戴一顶瓜皮帽,两只手对插在袖口挂着棉絮的袖子里,整条脖子缩在染有一层油垢的衣领下,蜷着身子,靠在大门外晒太阳。偶尔会懒懒举起一只满是青筋的手,拍打脸上来犯的苍蝇。要不,就是将左手夹在右腋下,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夹着根勇士牌香烟,放在嘴上贪婪地吸着,然后舒一口气,两只鼻孔喷出两缕由浓逐渐变淡的烟气。

我们都跟着他的家人管他叫“二爷” ,之所以叫他“二爷” 是因为他排行老二。他的女儿、女婿﹑外孙、以至他的亲家公全都这样称呼他。在他们眼里,他和他们没有任何辈分和大小尊幼的关系。

这二爷原本家境殷实,拥有不少田产和家业,结婚后生儿育女,起初日子倒过得滋润。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嗜上了鸦片,没有多久,就把家里丰厚的积蓄和老底花了个精光。这还不算,进而不断变卖祖上传下的田产,把先人一代代积累下来的物业烧得荡然无存。他妻子欲哭无泪,痛不欲生。那时儿女尚幼,她不得不放下阔太太的身段,去接些针线话,或替人洗涤衣被,赚钱求生,甚至还硬着头皮去作帮佣。人一旦染上大烟,就人性全失。二爷败光家产,毫无悔意,长年累月在外游荡不归,无视家人死活。一旦回到家中,就翻箱倒柜找钱,妻子辛苦赚来的几个铜板,若没藏好,就会被他席卷而去,跑到烟馆吞云吐雾。于是,他妻子不得不时刻防备,将钱装进入布袋绑在腰上。但是他找不到钱就会发狂,把妻子和儿女的衣物抱出来,用布扎成一个包裹,要去当铺换钱。妻子死命不放,儿女在旁哭喊,他全然不顾,把妻子蹬倒在地,夺了包裹就闯出门去。花完了钱又回来折腾,周而复始,弄的家无宁日。儿女长大后,都不认他这个父亲,儿子还伙同母亲把他从家中赶出。

后来他妻子和儿女迁来上海,他妻子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儿子做点小生意。女儿女婿在我家隔壁开了个钟表铺,日子过得像模像样。二爷走投无路之下,跑来投奔儿子,他妻子想起他早先的那些恶行,怒从心生,左一句“大烟鬼” ,右一句声“大烟鬼”地骂着,将他赶了出去。还恨意未消地警告儿子,不得和二爷有任何干系,否则她会不依不饶。

二爷又跑来找女儿,女儿早就得到母亲授意,自然也不会认他,塞了些钱给他,要他自谋生路。这二爷干瘪瘦弱,既无力气,又没有任何谋生技能,独个儿如果何活得下去?倒是亲家公为人厚道和善,觉得他可怜,就收留了他,让他和自己同住一间斗室,同用一个炉灶,甚至帮他做饭。就这样,二爷在此安顿下来。

那时,鸦片在中国基本绝迹,二爷搞不到鸦片也就心死,以纸烟替而代之,整天一支一支过他的烟瘾,当然,以他的经济状况,他只能抽最劣质的勇士牌香烟。

他妻子终于发现他蛰居在女儿处,便“大烟鬼子” ,“大烟鬼子” 地骂着吵上门来,将二爷的衣服和被子从屋里拖出来扔到街上。如是,二爷的身份和不光彩的过去就被彻底曝光。

我们那时还小,看见二爷那副尖嘴猴腮、瘦骨嶙峋的样子就想笑。觉得他简直不用化妆就是个反派人物,可以上镜演出。

从我家楼上的窗口可以俯视隔壁的天井,我们兄弟姊妹四人总爱伏在窗口窥视二爷的动静。二爷经常在天井踱方步,有时还见他开合着嘴皮,在自言自语嘟囔什么。偶尔他还会冒充斯文,双手捧着一张报纸,报纸离他的近视眼镜只有两个手指的距离,几乎就要贴到鼻尖。看见二爷那副迂腐的滑稽模样,大姐说就像课文里的孔乙己,大哥则反驳:“才不呢,孔乙己是读书人,他是鸦片鬼!” 久而久之,我们兄弟姊妹忽发奇想,生出拿他取乐的念头。

夏天是啖瓜的好季节,每有挑担的西瓜贩子拖长声调喊着经过,父母亲总会让他把整担西瓜留下,堆在客堂里,让全家慢慢食用,以消酷暑。吃罢西瓜,剩下的是无甚用处的瓜皮,这西瓜皮就成了我们逗弄二爷的武器。我们把西瓜皮拗成一小块一小块,装进脸盆,捧到楼上窗畔。接后分工,大姐负责探路发令,我和大哥充当投弹手,二姐则管善后事宜。于是,我和大哥每人手中捏着一把瓜皮,埋伏在窗下待命,大姐站在凳上,把身子探出窗外,窥探隔壁天井的动静,一旦看见二爷出现,便发出投弹信号,我和大哥立刻鱼贯而起,挥动双臂,万弹齐发。然后赶紧趴下,伏在窗框上观看反应。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二爷,一时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觉得有许多软软的东西击在身上,却看不分明那是什么,更无从辨别它们来自何方。定了定神之后,他扶正差点滑落掉地的眼镜,蹲下来,从地上摸起一块西瓜皮,贴到鼻尖上端倪良久,然后仰起头愤然地骂开:“是哪个王八崽子,如此缺德!” 我们忍住笑声,把头压低,二姐飞也似地把窗合上,拉拢窗帘,让他不致怀疑到这排窗子。我们隐隐约约听到二爷还在天井里高声喝骂和诅咒。

几天之后,我们故伎重演,不过这回采用的是迂回战术,即改直接袭击为间接打击,改发弹为布雷。当我们探得二爷站在通往天井的门口,想走进天井踱步时,便开始把手中的瓜皮摔出,但目标不是二爷本人,而是天井的地面。二爷浑然不知陷阱正在等着他,晃动脑袋,垂下双手,哼起小调,摇摇摆摆跨出门槛,走向天井。他一脚踩上一块瓜皮,猛然一滑,双腿摇晃起来,但总算挺住没有失去平衡。他以为这是因为自己脚软,继续前行,走了几步又踩到另一块西瓜皮,这回可没那样幸运,他叫喊一声,屁股一沉,仰面倒在地上,嘴里唉哟唉哟地呻吟,直到他的两个外孙听见,跑来把他搀起。

事情搞大了,我们有些后怕起来,真没想到这布雷比投弹更具杀伤力。如果摔断了他的手脚,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了。整整一个星期,我们忐忑不安。终于,我们又看见他如常地在门口蜷着身子抽烟,如常地在天井里来回踱步,这才放心。

渐渐,我们不再讨厌二爷,反倒有些可怜他了。我们觉得他似乎并不像他妻子和女儿所描绘的那样卑劣可恶﹑罪不容赦,至少他对我们没有敌意,也从不伤害我们。即便知道我们这些小鬼头对他不友善,常耍恶作剧,也不记恨在心。有时候看见我们在马路边玩耍,还会哈着腰走过来好言相劝,提醒我们当心车辆。

从此我们不再捉弄他。有时候,看见他捧着一口大碗蹲在门口吃饭,还会奉祖母之命,到家里拿些菜肴倒入他的碗中。这时,他会抬起头,默默看着我们,一脸感激之情。

和他接触中我有一种感觉,他很害怕寂寞和孤独,他想找人说话,可是没人理会他,于是他只好转而与我们这些不谙世故的孩子周旋,以此作为他的消遣。每当看见我们在门口玩耍,他会主动靠过身和我们搭讪,话匣子一打开,他会说很多很多,他爱咬文嚼字地用“ 想当年”这个词作引子,告诉我们一些他早年的掌故。

到了1959年,二爷因为历史问题被遣送甘肃农村,我们原以为他会躺在床上死赖着不走,没想到,他捆扎好简陋的行李铺盖,毫无恋意地上路了。

意外的是,过了大半年,二爷突然回来了。样子几乎没变,依然是那样弓着背、哈着腰,踱他的步子。若要说变化,就是他那张干巴巴、没有血色的脸更加紧贴面架了。

原来二爷到了甘肃之后,没有丝毫生存能力,根本下不了地干活。只是整天蹲在墙角晒太阳、抓虱子,或者到邻家乞食,经常在冻饿中打着哆嗦。任你骂他、吆喝他、逼迫他,他就是那么一个样子,让你奈何不了。因此他的存在倒成为当地的一个累赘,又不能眼睁睁看着他饿死、冻死,于是只好将他再送回原地。

某日,我和他的大外孙在门口玩耍,他突然歪着身子,一晃一晃走过来,拦住我们说:“你们想听故事么?我讲一个精彩的。” 他的故事果然精彩无比,那是他在甘肃的一段亲身经历:

甘肃是个苦寒之地,二爷所去的农村更是少有人烟。入冬之后最受煎熬的除了饥肠辘辘就是寒气侵骨。夜间驱寒必不可少的是干柴,可这柴不会从天而降,必须自己去林中用斧子砍伐树木,然后拖回来晾干。二爷手不能缚鸡,哪来伐树的能耐,只能退而求其次,每天到林中拾些朽败的枯枝用以夜间取暖。一天,他白昼只顾蹲在墙角晒太阳、抓跳虱,到黄昏才突然想起晚上的柴没了,赶紧走进屋子南边那片树林,想拾点枯枝来暂度难关。不料这林子的外围刚被人光顾过,地上根本找不到断落的枯枝,他只好向林子深处走去。

这时,他心中想到的是夜间难耐的寒冷,眼中关注的是被风刮落的枯朽断枝,他忘了时间,忘了记住来路。走着走着,当意识到天色越来越暗,必须往回走的时候,已经晚了,因为他失去方向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凭印象“往回走”,可是却怎么也走不出这片林子。他果断地把拾来的那一小捆枯枝丢弃,加快速度摸索前行,可是越走越不对劲。天色完全黑了,树林里的野兽开始骚动起来,时不时传出稀奇古怪的吼声,让他胆寒。有时夜鸟的叫声也非常恐怖,惊得他魂飞魄散。夜深之后,他听见狼的嚎叫,糟了,他想自己的大限到了,这狼是树林里最可怕、最具攻击性的野兽,而且成群出现,纵使你手中有枪也无济于事,撩倒它一个,会引来前仆后继的一大群。但他知道狼怕火,只有火才能骇退狼群。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口袋里还有小半袋土烟、一叠卷烟土用的草纸,另有一盒火柴。他哆嗦着,心想,就这点东西,怎么熬得过这漫漫长夜!他颓丧地坐到地上,背靠一棵树,这时,林子深处游动着两个一组,两个一组的亮点,有很多。二爷知道狼群来了,那是饿狼恶毒而可怕的眼睛。反正是一死,过足烟瘾再让狼群去裹腹吧,他用颤抖的手卷好一支烟,划了根火柴点燃它,然后贪婪地吸着。狼群看见火光便犹豫了,不再前行,在远处徘徊不定。他吞云吐雾,后来干脆闭上眼睛,什么也不去想,吸了一根又接上一根。那装土烟的袋子很快就瘪下来,那盒火柴也用去了小半,他的脑神经开始活跃起来,难道真的进入绝境?难道真的就这样死无全尸,让群狼把自己撕得粉碎?他心有不甘地猛吸一口烟,一块燃着的烟叶从卷烟端头掉下来,落在他破旧的棉袄上,面料被烧了个洞,露出里面的棉絮。啊,他叫了一声,这棉絮不是易燃物吗!他立刻有了灵感,

这身棉袄有十多年的历史,故而不费什么力气,他就把棉袄的面布撕开,从里面抽出一团一团棉絮,放在手上不停地搓动,将它们搓成一根越来越长的细条。他用火柴点燃这棉絮条,然后吹灭明火,让棉絮条处于休眠的燃烧状态,需要的话只要对它吹一口气,它就会冒出通红的火点。如此这棉絮条就像一根点燃的长长卷烟,如果不去吹它,会烧得非常缓慢。而身上的棉袄还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原料,来接长这根棉絮条,保持火种不灭。这真是一个急中生智的绝妙主意。

那狼群和他对峙着,只要他的火种一熄就会扑上来,而他的火种竟然久久不灭,隔不了一会儿就会亮一亮,这对狼群无疑是一种警告信号,使它们不敢轻举妄动。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二爷的棉袄越来越薄,群狼失去耐心,开始三三两两离去。

冬夜的树林原本就十分寒冷,雪上加霜的是他的棉袄渐渐变成一张薄纸。不能这样等下去,他突然醒悟,这样即便没成为群狼的美餐,也会被活活冻死。他必须寻找回去的路,他必须走路,保持运动,才不会冻僵。他站起来,透过树隙仰望天空,因为天晴,夜空是一片纯净的墨蓝,上面有闪烁的星光。他想,只要找到北斗星就可以确定方向 ,可是因为眼睛深度近视,故而很快就放弃这个希望。突然,他耳中听到一声汽笛声,悠长而隐约,接着又有模糊不清的车轮滚动声,来自远处。火車!他像是抓到一根救命稻草,屏住气息听着,那列火车可能是一列加长的货车,很长很长,使他能有机会判断铁路的方向。他抱定一个信心,只要走到铁路,就会有生路。于是将那长长的棉絮盘起来,塞进口袋,用一只手持着它燃着的端头,一只手左右探路,跌跌撞撞地朝那铁路的方向摸索而去,义无反顾。

就这样,二爷奇迹般地绝地脱险,捡回一命。

听罢他的故事,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想不到,这样一个看上去仅剩一副空壳的老头,竟然有如此的大智大勇。我不禁想起他女婿曾经恨恨地对邻居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你别看这大烟鬼子骨瘦如柴,像是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他的脑子可精怪呢,真的很鬼很鬼!”

到了文革,二爷自然成了牛鬼蛇神,成天拄着一把长长的竹柄扫帚站在门首,要不就拖着它,伸长了颈脖子,垂下架着近视眼镜的脑袋,在人行道上慢慢地来回巡游,俨然一个须臾不离职守的清洁卫士。一旦发现地上有脏物,便转身环顾四周,若见附近没有行人,便赶快把它扫到街沿下的马路上。当然,这动作要快,不能让人看见。

二爷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日复一日地消磨他的残生,竟然顺利熬过了文革。在一个冬日的风雪之夜,他带着倦意爬上床,钻到那条充满异味的被子里,此后就再也没有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