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下午,回到家后,他就一直埋首于书桌,整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资料,专心致志地。
窗户半开,风穿过绿色纱窗吹进来,掀起蓝色窗帘的一角,涟漪般地轻轻荡漾。窗帘是我买的,浅淡的蓝。我喜欢蓝色,天空一样的颜色。午后的阳光斜照在门边的一面墙壁上,然后一寸一寸地,慢慢挪到靠床的那面墙壁。他依旧埋头忙碌,桌上依旧一大堆,似乎比刚开始整理时还要凌乱。两张单人床合拼而成的木板床,正正方方,几乎占据了一半空间。床上的床单和被罩也是蓝色的,大海般浓郁的幽蓝。我一直计划着要买一张新床,我喜欢木床,刷成蓝色的木床。记得曾经读过一篇文章,忘了是小说,还是散文。大意是新婚一定要有婚床,寓意两个新人在一张全新的婚床上同床共枕、生儿育女。但是他说单身宿舍现成的床,况且博士毕业后何去何从尚不可知,何必大费周折买新床,既费钱又费力。实在拗不过他,我只好妥协。
他依旧忙碌着,只是从桌子忙到了书架。
我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卢梭的《忏悔录》,眼睛四下里张望,最后盯着白色的墙壁,突然意识到缺了什么。想来想去,想明白是缺结婚照。一直计划照一张的,可是一直未能如愿。
于是便说,我们去照一张婚纱照吧。否则墙壁一片白色,难看死了!
他未置可否,依旧埋头在堆积如山的资料里。
沙发上坐久了,便站起来,东摸摸,西看看,这间十二平方米的宿舍,以后就是自己的家了。靠窗的一面墙壁放了一张带抽屉的书桌。有着三层隔断的书架与书桌垂直相依,上面堆满了书。书架与床尾之间刚够放一张折叠椅,此刻他正坐在上面。紧靠床头的一边有一张简易沙发,就是刚才我坐过的,深黄色布面上洒满褐色圆点。沙发对面摆一张小圆桌,除了吃饭的功能,兼做我的书桌。与门平行的墙壁靠近圆桌的旁边,立着一个衣柜。床底下两只深红色的樟木箱子,是姐姐送我的结婚礼物,里面堆满了毛衣毛裤。还有两个纸箱子, 放着书籍、资料和其他杂物。
他又从书架转回到书桌,头未抬,手未停,依旧忙着。转悠了一圈,我又坐回到沙发上。再次拿起卢梭的《忏悔录》,读起来。
六月的白天很长,可是光线也渐渐地暗淡下来,一看表,已经八点了。
咚、咚、咚、门上传来了敲门声。敲碎了屋内死一般的寂静。
我站起来去开门,门外站着个女孩。个子很高,穿着一件鹅黄色连衣裙。我仰起头看着女孩,长发及肩,一张笑吟吟的圆脸,露出一排贝齿。肤色不白,是健康的小麦色。
女孩看见我的一瞬间,笑吟吟的圆脸凝固成雕塑,眼睛瞪的大大的,嘴唇张了几下,欲言又止。我惊讶地看着女孩的脸在几秒之内快速反转,也睁大眼睛回瞪着女孩。
此时,他也走到了门口问道,谁啊?我扭头看他,目睹他张大的嘴巴再也没有合拢,定格成一只喇叭。我又转回头看那个女孩,依旧如雕塑。他们个子都很高,我站在两人中间,仰着头来来回回地看。三人挤在小小的门口,大眼瞪小眼。过了一阵子,才听到他喃喃地说,怎么是你?
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我被堵在两人之间,不知是进是退。只听他低声嘟囔了一句,出去说吧。然后从我身边挤过去,与女孩一起离开。
那天下午,我和他刚刚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那天晚上,算是我们的新婚之夜。
可是,他却和另一个登门拜访的女孩走了。直至凌晨,未见踪影。我困了,一个人卷缩在床上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时,天光大亮。他一宿未归。再看自己,依旧穿着红色礼服,皱皱巴巴地。这也不能算是正式礼服,只是一件长及脚面的连衣裙而已。虽然没有举办婚礼,我还是特意买了这件红色连衣裙,为自己的新婚留一个纪念。已经买了一年了,昨天是第一次穿。过去一年里,每一次准备登记时,总会大吵一架,反正一直没有领到证。直至昨天总算天时地利人和,成功领取了大红结婚证。重磅真丝的裙子已经被压得的褶皱纵横。我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蓝色纯棉及漆连衣裙换上,用电熨斗把真丝裙熨烫平整,放进衣柜挂起来。
他一连失踪了三天。三天后的傍晚,我正坐在沙发上看书。他走进来,一言未发,径自坐到书桌前,继续整理三天前没有整理完毕的资料。你不想解释一下吗?我压着火气。解释什么?他头也没抬地嘟囔一句。解释什么?解释你新婚之夜为什么突然失踪,一连三天没有音讯?解释那个女的是谁?这三天你都跟谁在一起?在哪里?做了什么?我被他漫不经心的态度彻底激怒,连珠炮似地发出了一连串的质问。
有什么好解释的!我跟大学同学在一起,打了三天争上游。那个女孩叫繁,是我的大学同学,在外地工作,这几天来这里出差,同学们乘机聚了聚。不可以吗?有什么问题吗?他一口气说完,最后还理直气壮地反问了我一句。
那你总该说一声吧!同我结婚你就是不情愿的,对吧?那个繁是谁?仅仅是同学那么简单吗?你二话不说,随她扭头就走。什么意思啊?我愤怒地喊了起来。
既然你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那我就告诉你,繁就是我的初恋。他也提高了声音。
2
她的脸由于愤怒而憋得通红,使得原本黝黑的肤色平添几分亮光,看起来像烧红的烙铁。眼泪凝聚于眼眶,几经翻转后,终于有一滴滚落在突出的颧骨上,如一颗透明的痣突兀在黑瘦的脸颊上。她的哭相向来难看,此时更显得丑陋不堪。嘴巴一张一合,像极了一条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鱼嘴巴。我承认,她对我的指控不无道理。我同她结婚确实不情不愿勉为其难。我很清楚她愤怒的原因,但就是不想解释。
大学时代,我喜欢过一个女孩,就是繁。高挑修长体态轻盈,柳眉轻扫杏眼含雾,肤色细腻性格柔润,一袭白色衣裙飘逸如云,一头长发浓密如瀑,最迷人的是她的声音极富感染力,圆润饱满,不似一般女子尖利高亢。而且才华横溢,兴趣广泛,经常有诗作在校报上发表。被众人仰慕,传说够一个加强连。但她对所有追求者一视同仁,既不拒绝也不承诺绝不厚此薄彼,不冷不热不远不近若即若离。毕业实习时,我有幸与繁分在同一间实验室。或许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我感觉她并不排斥我,反而在实验和论文构思上全然依赖我。当然我也没敢做进一步的表示,只要每天相伴便知足。我甚至单方决定大学毕业到她的家乡昆明工作,相信最终一定可以感动繁。如果不是父亲得知我的去向而在最后关头,跑到学校以死相逼,我想我和繁早已结婚生子了。
话说父亲为什么会以死相逼,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源于我从小定下的娃娃亲。
我出生在黄河边的一个小镇。我们那里,有个奇怪而古老的风俗 - 娃娃亲。说是风俗,说到底也是太穷的缘故。男孩家逢年过节要给女方家送礼,好处是可以保证成年后无需巨额彩礼并娶到媳妇。女方家呢,则可以名正言顺的接受帮助和馈赠。我在五岁时,家里就为我定了一门娃娃亲,女孩小我四岁,是邻村的。后来我进城读了县中学,女孩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那时我就想退了这门亲事,因为我的目标已很明确,就是跳出农门读大学。父母坚决不同意,你这个臭小子,怎么保证一定能考上大学,万一考不上呢?将来娶不上媳妇怎么办?父亲把我痛骂一顿。这么多年花掉的钱就打了水漂了。一向顺着我的母亲一反常态地站在父亲一边。母亲为什么如此说呢? 因为还有一个不成文的习俗,就是但凡娃娃亲,双方都可以中途反悔。如果男方家反悔,那么送给女方家的所有礼物都不能收回。如果女方家反悔,则要把礼物折合成现钱退还给男方家。
后来我如愿读了南方一所大学,就彻底想把这门亲事退了。第一年寒假回家过年,父亲逼迫我去女方家送年礼,那是时隔几年以后我再一次看见女孩,已经十四、五岁了,在镇上的食品厂打工,工作是父亲托关系找的。梳着一条马尾辫,亮红色的羽绒服,红扑扑的脸,羞怯地看了我一眼,就低下了头,再也没有抬起来。我也只扫了她一眼,便再未注目。她父母一直喋喋不休地夸我,无外乎就是有出息啦、中状元啦诸如此类的恭维话。回家后,我向父亲摊牌,这个寒假一定要了断娃娃亲。为此我与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那个年家里过的极其不踏实。父亲自认是当地德高望重的知识分子,一再骂我是陈世美,辱没家风,坚决不同意退婚。直至寒假结束,也没有说服父亲。所以,这门亲事就一直拖着,犹如身后拖着一条尾巴,如影随形。
实习结束之后,我联系好了一家昆明的学校。不知父亲如何得知消息,开春后不久,大概四月初,南方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父亲风尘仆仆满脸倦容怒气冲冲赶到学校,把我臭骂了一顿,什么让他无颜见人了,丢了祖宗八辈字的脸啦,陈世美要被包大人铡头的啦等等。我们各执己见,情绪激愤终而失控,每次谈话总是在父亲的咆哮中不欢而散。原以为父亲闹个两、三天便会偃旗息鼓。怎曾想一向抠门的他老人家竟然在学校门口的小旅馆租了一间房,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我知道父亲一向手紧,舍不得花钱,只是做做样子,撑不了几天就会打道回府。
结果父亲一住就住了两个多星期,打起了持久战。一日午后,繁来宿舍与我讨论毕业论文。父亲突然推门进来,我赶紧为父亲和繁介绍彼此。父亲单刀直入问繁,你哪里人?云南昆明的。繁回答。你就是昆明的!父亲陡然间提高了声音,转头无所顾忌地骂起来,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臭小子,昆明有什么好呀?莽荒之地。当代陈世美,被妖精迷惑住了,你不怕遭报应。我们还怕呢!暴怒中的父亲口不择言。我担心地看着繁,看着好不容易才对我有一点点好感的繁,脸色从不解、惊愕、迷惑、羞愧、愤怒,最后流着眼泪跑出了宿舍。从此以后,繁再看见我时,刻意躲避。每次我想解释什么,她都扭身不听。最后一次,繁说我们从前没有什么,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我喜欢你。会喜欢一辈子。我会一直等着你。我第一次明确表白。
自此以后,父亲愈发认定是繁迷惑了我,每次骂我之时总是顺带着连繁一起骂一顿。而我则对父亲越发顶撞起来,因为他残忍地摧毁了我刚刚冒出嫩芽的初恋之花。我们势不两立地对峙着,谁也不服输。父亲见硬的不行,便改换策略,开始绝食,一连三天滴水未进。面黄肌瘦,人软的面条般地躺在旅馆床上。我害怕了,最终妥协了,一方面因着父亲的决绝,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与繁的感情的无望。我答应父亲回家乡工作,维持娃娃亲。
而后我到家乡所在城市的师范学院工作。在此期间一直被父亲和女方家逼婚,无奈之下,我只好再次选择读书,从硕士读到博士,借口读书拖延躲避婚姻,以此来使女方打退堂鼓。而女方家呢,通过媒人传过话来说愿意等。一直等到我二十八岁那年,女方家不知怎么打听到博士生是允许结婚的,便提出希望尽快完婚。当父母再次提及结婚一事时,我断然回绝这辈子不结婚了,决定单身。父亲的脸色铁青,未发一言,只是一个劲地唉声叹气,蹲在地上闷头抽烟。我见父亲的态度不象从前强硬,似有悔意,便私下央求母亲和父亲商量退亲。可是父亲依旧认为把人家女孩耽搁了这么多年,根本就张不开口提退亲一事。母亲则私下里念叨,其实女方家也早已萌生退婚之意,听说已经在暗中相亲了。不主动退亲的原因,主要还是顾忌退还礼物一事。母亲建议由媒人去说合,让女方家提出退亲,我们家则不追要礼物。这样一来两全其美,我可以避免陈世美的名声,女方家也没有实质损失。父亲虽然初中毕业却当了高中的语文老师,严格意义上不能算是知识分子,但是却有旧时知识分子的穷酸习气,什么言必行行必果,什么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总之在我五岁不到时定下的娃娃亲,不能过了二十多年后反悔。后来人家女孩子耽搁不起了,也找到了婆家,便主动提出退亲。每个人都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这件事情才算最终了结。
等到我从娃娃亲的束缚中彻底解脱以后,特意通过同学打听繁的消息。得知繁在毕业后不久就结婚了,丈夫不是当初大学追求群中的任何一人。据说是一位成功商人,繁婚后不久便自费留学美国两年,获得硕士学位,费用都是丈夫资助的。现在已是副教授。总之繁的事业生活风生水起,听到这些时,不能不说我的心里曾经划过很深的痛,如果没有父亲的执意阻止,我始终相信繁最终会喜欢上我的。为此我曾经消沉了一、两年,对感情对婚姻心灰意冷,把全副心思都用在了学业上。
3
我过二十五岁生日那年,倒春寒,四月底还下了一场大雪。那时我已大学毕业三年。自从毕业后,我似乎就没有好好工作过,用我母亲的话说大学就是一块敲门砖,不是让你好好工作的,而是让你好好找个对象结婚的。
三年里,我遵从母命,一直都在相亲,只是总也没有修成正果。说心里话,我极其讨厌相亲这种形式,犹如一场乱轰轰的闹剧,而我则是闹剧中的主角,身不由己地被导演和剧情推着往前走。走马灯似地见了一个又一个相亲者,有的甚至连面孔都没有看清楚。更难堪的是熟悉不熟悉的叔叔阿姨大爷大妈见面就问找着了吗?然后就是一大串战略方针外加战术指导,什么找对象如同挑西瓜,什么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听来听去,怎么都跟西瓜有关啊?后来,潜意识里,我总是把西瓜与找对象联系起来。每次相亲见面时,满脑子都是一个又一个的西瓜。大的、小的、圆的、长的、方的、顺溜的、难看的,而且总在心里琢磨,眼前的这个人,是一只什么样的西瓜呢?所以相亲时,我总是容易走神。后来一个介绍人含蓄地对我说,上点心,别总是心不在焉地发愣。不然人家以为你有毛病。我顶了介绍人一句,他才有病呢!
刚刚大学毕业之际,母亲曾经在家里运筹帷幄地指点着我的相亲大业。手臂一挥,气定神闲地宣告,一定要找个超过那小子的。
母亲口里的那小子,是我的初恋,比我大两岁,我一直叫他小老卢,这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因为他特别崇拜卢梭,几乎读过卢梭的所有作品,开口闭口老卢说,老卢怎么样,老卢说的都是真理。对于老卢与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如数家珍。有一次我开玩笑说你也成了老卢了。他异常严肃地制止了我,可千万别这么说,这是对老卢的亵渎。我说,不管怎样你也算得上是个小老卢。他听了还挺高兴,从此我就叫他小老卢。我和小老卢是在大学的一场舞会上认识的。尽管我个不高、眼不大、肤不白、鼻不挺,黑不溜秋发育不良其貌不扬,总之就是丢在人堆里绝对不引人注目的丑小鸭。但是我喜欢跳舞,是各个舞厅的常客,而且跳的还不赖。很平常的一个周六晚上,我正在甩头扭臀地跳着迪斯科,忘乎所以地。一曲跳完,突然听到一个人说,你跳的真好!我抬头一看,是一个陌生面孔。谢谢夸奖。我客气道。真的,我说的是真的。特别真诚的表情。彼时,音乐正起,是华尔兹的舞曲。他绅士般地伸出手,做了个邀请的姿势。我们配合默契,他的身高与我很搭,我与个子太高的人跳不到一起。那天晚上,我们跳了一曲又一曲。再然后,小老卢经常约我一起跳舞、看电影。我们由陌生到熟悉再到亲密,自然而然地。记得有一天晚上,从电影院步行回学校的路上,月光清亮,天空幽蓝,微风轻拂,花香弥漫,小老卢先是拉起我的手,后来又吻了我。
我经历过与小老卢水到渠成般相爱的方式,自然不刻意。所以对于被人推着往一起凑的相亲,本能地抗拒,好像被放在市场上的物品,任人挑来拣去。特别是有些男人上一眼下一眼地看我的表情,毫无掩饰地挑剔。使我对相亲这种形式彻底绝望,甚至视为陋习深恶痛绝。每到周末,就躲在学校不回家。为此我与母亲有过几次大的冲突,双方都说了重话,母亲哭着发誓再也不管了。我也吼叫回去,不管最好!我说的不是气话,是实话。当初如果不是母亲强硬干涉非要我回家乡工作,我早已随着小老卢远去南方,何来相亲一事?
认识他的那年,我二十六岁。元旦过后的一天午后,天寒地冻,大雪飞扬。雪花被狂风凝聚成团又狠劲地砸在玻璃窗上,炸成一团团放射状的白色花朵。那天下午我没有课,正在系办公室备课。电话突然刺耳地响了起来,我不情愿地抓起电话。未及开口,就听到母亲说,你今天务必回家一趟。母亲的声音里有掩映不住的兴奋。
今天又不是周末,回家干嘛?我没好气地说。母亲真是想起一出是一出。
你必须回来。你爸的大学同学王叔,你记得吧?在科学院燃料所做研究员的。他有一个博士研究生,三十岁,比你大四岁,正合适。约好今晚七点在咱们家见面。母亲的口气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狼又来了,虚晃一枪,铁定徒劳无益。虽不情不愿,却也不想与母亲再起战火,犹豫片刻后说,好吧!
我跟你说,赶紧倒饬倒饬,早点回家。不要一副未老先衰的样子。母亲总是这样,抓住任何机会数落我。我把话筒移开耳朵远一些。母亲又喋喋不休地唠叨了一大通,最后终于挂断了电话,我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作为老师,我其实是无须坐班的。但是我并没有提前离开,磨磨蹭蹭等到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下班后,才往家走。彼时正直下班高峰,公车上拥挤喧杂,工作了一天的人们疲惫不堪,抱怨连连。由于碰撞与拥挤引发的冲突持续不断,吵架声此起彼伏。
透过人墙的缝隙看车窗外面,雪花乱舞中,骑着自行车匆匆回家的人流。还有推着小车,全身挂满雪花,高声吆喝,抓紧最后一刻兜售蔬菜水果的小商贩。他们冻得通红的脸颊,近乎歇斯底里的叫卖,心里悠然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母亲俨然就是那小贩,而我则是小贩菜筐里被人几番挑拣后余留下的剩菜叶,此刻正在被母亲大张旗鼓地兜售。如此认知让我悲从中来,心灰意冷。
冬天的傍晚,天黑的早。到站时,天已黑透,雪花依旧飘舞,昏黄的街灯照在雪地上,一块亮一块暗,斑驳暗淡,路有些打滑。待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家门时,母亲已经在地上转来转去的,急成了一锅粥。一看见我,劈头就说,怎么才回来呀?
堵车呀!真是的,干嘛非要安排在今天。周末不行吗?我的口气肯定不友好。
你看你,总是这样。周末人家要出去开会,回来差不多就要放寒假了。这么重大的事,能不抓紧吗?母亲边说边看表,马上就七点了,看你灰头土脸的,赶紧去收拾一下,换身衣服。
我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简单地化了淡妆,又回到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就听到了门铃声,母亲打开门,然后是一套例行的客套与寒喧。再然后就听到父亲也从客厅走了出来,与王叔打招呼。
我躲在屋里,委实不想出来。每一次相亲的场景与对话,都惊人地相似与雷同。每个人又都象演员一般,念着背好的台词。我正在犹豫着何时出来比较合适。就听到母亲喊,妞妞,快出来,你王叔来了。
无奈之下,从房间走出来,与王叔打了一声招呼,便看见了他。他很高,比父亲和王叔足足高出半个头,头顶似乎可以碰到客厅的吊灯。人极其瘦,轻微驼背,像极了一条不太顺溜的黄瓜。怎么看也和西瓜不搭嘎。一想到西瓜,我就想笑。母亲推了我一下,满脸堆笑地说,你们年轻人聊。我请他坐在客厅沙发上。他在坐下的一霎那,和我对视了一眼,很不自然地笑笑,随即又迅速地挪开目光。一瞬间,冷场,气氛尴尬。
母亲送了一盘切好的水果拼盘出来,吃水果,很新鲜。说罢,放下果盘就出去了。
他欠身客气地道了谢,复又坐下。一时无言,均沉默地坐着。又都觉得应当说些什么,同时开口,同时抬头,又同时停止,随即又同声说,你先说。最后,又一同笑场。这一笑,缓解了尴尬的气氛,同时也打开了话匣子。
第一次见面,双方都还满意。他一米八二,却丝毫不在意我只有一米五二的身高,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也对他顿生好感,看来还是一个有深度不浅薄的人,于是我们开始正式交往。他很能说,也很会说,博古通今,侃侃而谈。在纯粹做理论研究与自然科学的人里面,文史知识相当丰富,不象以前别人介绍的搞科学的男孩,大都木讷、严谨、知识面窄,有些甚至可以说孤陋寡闻。记得其中有一个男孩居然说东北有五省,被我当场讽刺,那两个省是你生出来的。而他却正好相反,喜欢历史,尤其是有关军事与战争的,单单关于二战就能侃几十分钟。他的脾气温和,对我也周到,交往了大概半年后,我们就有了亲密关系。事情发生在他的单身宿舍,也就是后来的婚房。按理说,有了亲密关系后,我们应该更甜蜜的。然而事实正好相反,自从那晚之后,他对我反而冷淡起来,而且沉默的时候越来越多,总是一副若有所思心神不宁的表情,也不再与我大谈历史军事问题。经常一个人埋首于工作中,或看书或写论文。并且经常无来由地故意与我对着干,说一些过分的话,为此我们开始吵架。吵过以后,我哭着要走,他又百般劝解,竭尽温柔,最后我哭着倒在他的怀里,他用嘴吻干我的泪水,柔声说着对不起,双手开始在我身上游走,最后我们沉醉于男欢女爱的高潮里。这样的吵架、和好、做爱如同设计好的程序一般,周而复始地轮番上演。我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个男人在得到了一个女人的感情和身体之后,就不再如前般珍惜了。一年后,母亲屡次问起结婚一事,我也觉得不明不白的同居,总归有名不正言不顺的苟且之嫌,便向他提出结婚。他总是模棱两可,而且一推再推,说什么这样也挺好的,你这么现代开放,还在乎那一张纸啊等等。
到了第二年的秋天,我怀疑自己怀孕了。我的例假一向很准,但是那一次,超过五十天迟迟未见红。我们一起去医院做了检查,一起盯着报告六神无主大眼瞪小眼。缓过神来后我说必须马上结婚,把孩子生下来。他说他还在读博士,毕业后究竟去哪里尚未可知,生活依旧动荡不安定,现在要孩子不现实,一大堆的理由,冠冕堂皇地。我说我已经二十八岁,他已三十二岁,绝对是晚婚晚育。况且博士生生孩子的又不是没见过,住在隔壁的小刘太太不是刚刚生了孩子。人家小刘也是博士,才刚读一年,而他马上要毕业了。我们为这件事争执僵持了很久,他很固执,不得已,我只能妥协。
流产是偷着做的,对谁也没说,包括我的父母,我母亲如果知道了,指不定闹到什么地步呢!医生说至少需要休养一个星期。出了医院大门,我问去哪里?原本以为他会说到他那里。结果他头也没抬,脱口而出,你不是还要讲课吗?其实,我根本就不打算请假休息的,只是想看看他的反应。冷漠淡然无动于衷,满脸不在乎,一推六二五,总之他的反应令我伤心。他打了一辆黄色出租车,一路开到我的学校。刚做完手术,肚子绞痛,双腿发软,一步一挪地爬到六层,我已经虚脱了,倒在床上,只剩下喘息的力气。他丢下两个又干又硬的豆沙面包,说要赶回去做实验,转身下楼离开。我从中午昏睡至黄昏。醒来后,口干舌燥,饥肠辘辘,起身倒水,暖瓶是空的。忍痛烧了一壶开水,就着干硬的面包,凑合吃了一顿。
再次见到他时,已是一个星期以后了。他终于同意结婚,但是婚期一拖再拖,期间我们也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好几次。总算好事多磨,大半年后的六月天里,我和他领了结婚证。当晚,他即与一个叫做繁的女孩不辞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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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她的时候,我已经三十岁。正在科学院燃料所攻读博士。那时我已慢慢接受繁结婚的事实。她的父亲与我的导师王老师是大学同学。女孩嘛,长相一般,又黑又瘦。但是俗话说娶妻娶贤。姑娘是我看着长大的,家教好,人老实,适合过日子。王老师如此介绍。依照我父母的观念,三十岁仍未成家,无论如何是一件大事情。母亲总是念叨所谓成家立业,就是先成家后立业。我家在外地,独自一人在此读书。识人有限,穷小子一个,前几年也曾有热心人提过亲,只是当初我的肩上扛着娃娃亲的沉重负担。后来渐渐地也没有人再提及此事。可以说她是我正式见面的第一个也是唯一女孩。第一次见面,对她的印象一般,黑黑瘦瘦腼腆文静的女孩,说不上漂亮出众,但也不能算丑,总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她与繁都是南辕北辙,繁美丽出众,她平凡普通;繁浪漫洒脱,她刻板严谨;繁兴趣广泛,她循规蹈矩;繁光彩照人,她淡然隐没。喜欢与否,倒在其次,既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人也变得现实起来。家境好,本人又在一所大学当老师,据说英文极好。教化学的同时兼授化学系的专业外语课程,英语功底可见一斑。
我们的感情发展平淡顺利。半年以后,六月初的周末,她来研究所看我。那天下起了暴雨,闪电划过窗户,把玻璃一道一道地割开,震耳的雷声在天边炸裂,黄豆大的雨珠敲打着玻璃窗。本来计划看电影的,电闪雷鸣中,只能窝在宿舍。我们抱在了一起,彼此亲吻抚摸。可以说,她是我三十年生命里,唯一一个有过肢体亲密接触的女性。虽然我暗恋过繁,繁似乎对我也不反感,但我和繁的关系自始至终云里雾里模糊不明。那时年轻胆怯,外加羞涩,内里感情虽炽热,却始终相敬如宾,就连手也不曾拉过。好几次从实习的实验室回住处的路上,月色空明,天空幽谧,我的手抬起又放下,放下又抬起,紧张的手心里汗水淋淋,却只是看着繁的小手甩来甩去的,终究不曾握住过它。那天,雨壮怂人胆,亲昵中,我把手伸进了她的衣衫,第一次握住属于女人的柔软。她水一般地温情荡漾,我迷醉了。终于有了此生的第一次体验。事后,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床单,并没有发现红印。人们说女人的第一次是要见红的,而且据说应该有撕裂的痛苦。仔细回想,她并没有疼痛的反应,相反她很享受、很快乐、很投入。初尝禁果,虽一径沉浸在肉体的欢愉里不能自拔,但事后又总陷入懊恼怀疑的困扰里。为此特意查找了很多资料,据说处女膜破裂有多种因素,首次性关系只是其中之一。于是便安慰自己,她是一个传统守旧的古板女孩,应该属于其它原因。这样一想,心里便会好受许多,就又对她百般温情起来。直至有一天晚上,亲热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不然我于心不忍。就是我读大学时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我们同居过,他家在南方,我父母不愿意我去南方工作,就分手了。她抱着我低低地说。我的心扑通一声,跌入深谷,四分五裂地碎了。人不可貌相啊!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看似呆板正派的她竟然如此随便开放。内心从此蒙上一层灰色的阴影,再也没有敞亮过。心里不畅快,举止行为难免表露出来,我经常情绪失控,故意挑剔、找茬、发难,并报复似地告诉她曾经有过一个初恋,我爱她极深,终身难忘,任何时候她来找我,我都会选择她。以此故意激怒她。确实如此,我们开始争吵,甚至动了手。我以为她最终会选择离开,可是她却没有。牛皮糖一样地粘在身边,这让我心里更瞧不起她,小看她。
吵吵闹闹中过了一年多,她和她母亲提出结婚,我父母也催促。对此,我既不甘心与之结婚,又难以断然与之分手。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之间,如果说有什么默契的话,就是我和她的性生活极为和谐。这也是我屡下决心离开她却难以付诸行动的最根本原因。一方面我在心理上厌恶她,另一方面在肉体上却迷恋她。感情和肉体的对立,理性与欲望的争战,我被命运之锯残忍地割裂成两半,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如同受虐狂一般虽伤痕累累却沉迷其中欲罢不能。极端的分裂和痛苦折磨,我的性格由此变得异常暴躁、敏感而易怒。久而久之,我开始渐渐地怀疑、否定、恼怒、瞧不起、甚至恨恶起自己。
其间有几次我们也商讨过结婚一事,双方介绍信都开好了,却总在最后时刻大吵一顿而搁浅。她埋怨我故意找茬不想结婚。我反咬一口指责她视感情如儿戏。我承认确实不想要那一张纸。我曾经问过她,你如此开放会在乎那一张纸吗?我想她应该知道我介意什么,又在恼怒什么。这是一道无解题,永远不会有答案,而问题却会永远存在。
最后促使我同意结婚是因为她怀孕了,又做了流产。她最初是想把孩子留下来的,那就意味着必须结婚,可彼时我并不想结婚,所以我以尚未毕业不知何去何从为由让她去做流产。我陪她去医院做完流产,送她回了学校宿舍,借故要做实验就离开了。一个星期后,我再次走进她的宿舍,她面容枯槁、神情憔悴、萎靡不振,内疚陡然而生。为我怀孕又为我流产的女人,我决定同她结婚。几经风波后,总算稳稳妥妥地领了结婚证。
新婚于我,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或许在此之前我们已同居一年多,早已如老夫妻般平淡如水,也或许对于这个婚姻,我心里始终有一道过不去的坎。她则指责我对其极度不尊重。我承认并不珍惜她,有时甚至是恶意地惹她生气,以此满足心里的平衡。其实每次吵过之后,我也很痛苦,总是暗暗发誓绝不再吵了。可是隔一段时间,又总是重复吵过一遍。我知道那天下午顺利地领了结婚证后,她很开心。回家路上,一直挽着我的胳膊,头靠在我的腋窝下。霎那间,我也似乎觉得幸福满满的,这个女人是我的妻子,要过一辈子的女人。但是转瞬又会想到她和小老卢的那些事,便立刻浮上不快,心口堵得难受。但我不想吵架,便尽量克制着不说刺激她的话。回到家后,故意忽视她的存在,胡乱地整理书桌上的资料。
没有想到,繁在那天晚上找上了门。
我和繁出去后,繁问我,你结婚了?嗯,今天刚领的结婚证。我说。然后是长久的沉默。繁还没有吃晚饭,我也没有,走进附近的一家小餐馆,边吃边聊。我没有问繁的丈夫,故意忽略他,当他不存在。只聊一些大学时期的事情,或者其他同学的消息。东拉西扯间,一口气喝了三瓶啤酒。正当我要开第四瓶时,繁夺下了酒瓶说,别喝了,我记得你不能喝的。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聚餐,我喝的烂醉。看来繁依然记得我的醉态。今天你新婚,可看起来并不快乐。沉默了一会儿后,繁问。结婚应该快乐吗?我反问她。也是,有什么快乐可言!繁接口附和。你也这样认为?我惊诧于繁的反应,她可是拥有幸福婚姻的女人。我离婚了!繁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然后打开从我手里夺下的那瓶啤酒,一口气灌了半瓶。你离婚了,为什么?我喃喃自语,不知是问繁,还是问自己。
然后繁就打开了话匣子。他是我们那里最先经营服装生意的,发了财,后来又投资股票和房地产。没有读过大学,但是人很聪明,有远见,有经商头脑。生意做的很成功。我一毕业就认识了他,是朋友介绍的。他追求我,很快我们就结婚了。结婚不久,他就资助我自费留学美国。两年后我回国,发现他有别的女人。他说找我是为了面子,我作为老婆的地位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但是我也不要管其他女人的事情。我无法忍受如此畸形婚姻,只能选择离婚。
繁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又灌下了剩下的半瓶啤酒。两口喝完一瓶啤酒的繁,脸颊泛红,眼神迷离,话痨起来。你说,当初追求我的男生有多少,我都没有轻易许诺任何人。就他,一个高中未毕业二道贩子起家的人,凭什么这么对我?还不是因为有两个臭钱。繁又打开一瓶啤酒,大口大口地喝将起来。边喝边絮叨,想当初那些追求者,不是才子,就是帅哥,才华横溢怜香惜玉的。只是吟诗作画不能当饭吃,我喜欢严谨务实的男人,原以为他是这样的男人。怎曾想。。。繁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我的心陡然抽紧,被利剑刺穿似地疼。抽出一张餐巾纸,一只手帮她擦眼泪,另一只手搂过她的肩膀。她看了我一眼,哀哀怨怨地,就势靠在我的肩头,抽抽答答地哭着说,我一直记得你说的那句话,你会一直喜欢我,一直等着我的。所以我来找你,没有想到你也结婚了。我没有忘记你,后来解除了娃娃亲后,我去找过你的,可是听同学们说你结婚了。我说。造化弄人,我们总是擦肩而过。繁的一声叹息和着眼泪而出,我无言,只能更紧地抱着她。繁没有拒绝我的拥抱,反而把整个身子埋进我的怀里,抽泣,肩膀一耸一耸地。暗恋了几乎四年的女人此刻依偎在怀,任由我抱着。感情如脱缰的野马在欲望的荒原左冲右突,撞击的心房一阵一阵地疼。结了帐,搂着繁的肩膀出了小餐馆的门。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繁星点点,天空苍茫,路边的街灯流淌成一条河。你住哪?我送你回去。我问。昆仑大酒店。繁闭着眼睛回答。昆仑大酒店是本市最大最豪华的酒店,看来繁的家底确实殷实。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将我们载到酒店门口。下车后,繁似乎更晕了,整个身体靠在我的身上。在繁的指点下,我半抱半拥地带着她走进房间。房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只有未拉上窗帘的玻璃窗透进一丝微弱的亮光,照在白色的床单上。我们相拥着一起走向暗夜里的床,又一起倒在白色的床单上。那晚,本应是我和她的新婚之夜变成了我和繁的纵情之夜。我们如胶似漆地度过三天三夜。第四天清晨,繁说她要走了,下午五点的飞机。朝夕相处的三天里,我们没有谈过未来,好像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未来。从前的大学校园里,如是,十几年后的彼时,仍然如是。尽管已为人夫,但我知道只要繁一句话,哪怕只是一个暗示,我都会随她而去。但是自始至终,繁没有一丝一毫的暗示,当然也无任何承诺,而我也终究不是我们感情的主宰者。再见!繁微笑着道别,然后转身离去。动作干脆利落,神情潇洒自若,仿佛我们之间从未有过醉死梦生的亲密相对。目送繁翩然远离的背影,潜意识里,慢慢浮起一团迷雾,若隐若现似有若无。繁轻盈的体态似乎诉说一个事实,她特意找到我,并不是为续前缘,而是为排遣离异带来的失落空虚。三天的沉沦和放纵也只为劫难之后的涅槃重生。这种认知令我通体别扭不舒服,不过也就在转瞬之间,便释然了。毕竟与自己心中暗恋了多年的女人有了三天三夜的肌肤之亲,何况另一方面也补偿了心里郁积已久的不平不忿,总算与她,我的妻子扯平了。
5
他失踪的三天肯定是与繁在一起的。尽管他诡辩是同学聚会,我是不会相信的。婚前我对她坦诚过和小老卢的恋情,他告诉我也有一个初恋女孩,并且爱她极深,他随时准备与之重续前缘。我气愤地质问他将我置于何地,记得我们大吵一架。那时还未结婚,吵完后我愤而要走,他又竭尽温柔地过来哄我,最终我们又在床上和解。新婚之夜,他不告而别,视我为透明。三天后悄然走进家门,当我质问他的时候,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亏欠和内疚,反而理直气壮地告诉我繁就是他的初恋。我猜想接下来他会向我摊牌,提出离婚。我已打定主意,绝不同意离婚,不能让他们如愿以偿。但是他却选择了沉默,不言不语,坐到书桌前的椅子上,继续埋首于三天前没有整理完毕的资料中。我一记重拳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出来。做了亏心事,理屈词穷而已。我心里想。反正我也没有离婚的打算,既然他不提,我也就没有再发作,只是心里记下了这一笔账。
白日里他依旧沉默的时候居多,到了晚上,我们如平常夫妻一般过着夫妻生活。他正值盛年,要求多多,只有在床上,我们才是和谐的、融洽和快乐的。以前一直以为男女之间的感情,必先有爱情的喜悦,才能有肉体的快感。但在与他的相处中,我洞悉了人性深处残酷而真实的存在,所谓灵肉一体的感情是至纯至洁的完美境界,是理想感情的童话版本。现实版本则是人类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裂的,人的肉体中参杂了诸多兽性和情欲,感情淡薄的男女依旧可以有高潮迭起的鱼水之欢。红男绿女们的精神和肉体如同一面硬币的两面,精神上所追求向往的感情世界是一个层面,而肉体所迷恋沉醉的却是另一个层面。更可悲的是纯粹精神的向往常常被软弱肉体的情欲打败战胜,正如智慧者所言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我们依旧时不时地吵架,我依旧会翻起繁的旧账,他也会不定时地怒吼一句,别以为,我不在意你和小老卢的那些破事儿。他记恨我婚前失贞,我指责他婚后背叛。白天吵过后,我们又在夜间的床上和解。
周而复始,日子一天天地被抛在身后,划出一道深深浅浅的沟痕,里面长满了荆棘和杂草。
吵吵闹闹中,他终于获得博士学位,并且申请到了清华大学的博士后职位。我亦随他借调在化学分析中心工作。暂居的荷一楼紧邻朱自清笔下著名的荷塘,盛夏时节,一叶扁窗外,满塘舒展的荷叶,绽放的莲花,蛙声阵阵,小路弯弯,或许水木清华的幽谧安定了浮躁的情绪,我们总算过了一段相安无事的日子。月明星稀的夜晚,我曾暗暗祈祷岁月安稳花好月圆。那年元旦晚会,我参加了迪斯科舞队,晚上排练完回到家后,已经十一点了,他铁青着脸,向我咆哮,你就是心野,不安分守己。得瑟什么呀!没有我,你怎么可能在清华工作?自此这句话成为他的口头禅。他的炫耀和羞辱令我心寒,那时我第一次萌生离婚的念头,非常理性地思考,尽管此前曾无数次把离婚挂在口头。博士后做了两年,他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留校任教,一是出国留学。他选择了第二种。初出国门,生活动荡,经济拮据,加上异域他乡诸多不适,争吵冲突更如家常便饭。他一直在多伦多大学做博士后,我在过了三十二岁生日后,开始攻读有机化学硕士学位。半年后,意外怀孕,我和他之间再一次产生了严重分歧。在国内时,我曾两度怀孕,一次婚前一次婚后。曾经听老辈人说过,有孩子的家才像一个家。彼时,我对他抱有幻想,特别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和像家的家。而他则不曾有过丝毫犹豫,认为孩子是累赘。此时,我对他早已失望透顶,不想因为孩子中断学习的机会,他却一反常态地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婚前婚后,我们似乎从未在任何一件事情上达成共识步调一致过。几经商量、争执,最终还是我妥协。
六月中旬女儿丽莉出生,两个月后,我继续学业。女儿两岁前的那段日子用鸡飞狗跳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请不起保姆,两人轮流带孩子。我上课时他在家,我在家时他去实验室。晨昏颠倒、暗无天日地过了两年。女儿两岁时,我获得硕士学位,随即在附近一家小型制药厂找到工作,收入多了,生活总算稳定一些,便把两岁的女儿送到幼稚园。那段时间,我们的关系似乎有所缓和,或许是生活工作相对稳定,或许忙碌紧张的节奏暂时忘却了旧日的恩恩怨怨,或许在生存问题的大危机面前,与面包牛奶无关的事情都显得微不足道。我们风平浪静地过了两年多,我以为生活一直都会这样过下去了,直至繁的再次出现。
那天正好是女儿的五岁生日,六月的多伦多,气温清冽,安大略湖吹来的风凉意袭人。我们带着女儿坐游船,丽莉高兴的跳来蹦去,他一直跟在身后,嘴里不停地叨叨,当心别掉到湖里!俨然一个慈父。我坐在靠栏杆的椅子上,侧身远眺,蓝天薄云倒映湖中,清风拂过水面,微波起伏荡漾。回首而望,视线所及之处是多伦多林立密集的高楼大厦,在阳光下泛着蓝色光芒。船靠岸后,他抱着女儿走在前面,我紧随其后,顺着人流走下游船。我们去唐人街吃饭吧!他扭过头说。好的!我回答。我们向停车场走去。那天是周六,正值暑假,安大略湖边人流滚动人声鼎沸,上船的、下船的、从停车场出来的,往停车场走的,总之摩肩接踵的。不到一分钟,我和他之间就被几层人流隔开,我怕走丢,仰头紧盯着他的后脑勺。最初还能看见他的脑袋在人流中晃动,后来就被一大片脑袋挡住了视线。四处寻找,终于在一个偏僻的长满灌木丛的角落看到了他,正和一个高个子的华人女子说话,我以为是问路的,就走过去,刚想说人真多,差点走丢了。那个女人一回头,似曾相识,仔细辨认,原来是繁。心里一惊,断定他们早有联系,今天是约在这里见面的。我不知是该上去大方地打招呼,还是躲起来,看他们作何动作。正自犹豫间,他也扭头看见了我,神色尴尬,嘴角抽动一下,似笑非笑。这时丽莉口里叫着妈妈。原来是你太太啊!繁主动同我打招呼。你好!请问你是?我装作不认识。我叫繁。繁自我介绍。我大学同学。他赶紧接下话头。老同学呀,难得见面,你们聊。我带丽莉去买支冰激凌。就在那边椅子上等你。
穿过人群,走到卖冰激凌的推车前,女儿挑了一支巧克力的,我买了一支草莓味道的,便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等他。人流蜂拥而至,又四散而去,冰激淋早已吃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头顶的日头渐渐西移,等到饥肠辘辘也没有等到他。女儿饿的哇哇乱叫,一气之下,我直奔停车场,发现车已不知去向。我怒气冲冲,不再算计花费用度,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唐人街,点了女儿喜欢的排骨、各种糕点,我最爱的凤爪、虾饺等。一通狼吞虎咽后又带女儿逛游乐场。太阳落山之前,再坐一辆出租车回到公寓。冷冷清清,逼仄的空间散落几件简陋的家具,夕阳的一抹余晖在灰白的墙壁留下一道气息奄奄的光线。这还算是家吗?没有家的味道和气息,没有爱和温暖,只能算是一个栖身的窝罢了。这样的家,不要也罢!我自嘲地苦笑。事到如今,我似乎并没有特别生气,只是有点心灰意冷。人心如海,深不可测,虽波澜起伏,暗藏危机,却也辽阔幽深,大浪淘沙,具有海纳百川的容量和气度。对一个人不再抱有任何希望的时候,原来是可以放下一切的,犹如退潮的浪花,回归深邃的大海,波澜不在,反倒轻松平静了。
那晚,我为女儿点燃蜡烛,唱了生日歌,丽莉许了愿,吹灭了蜡烛。正自吃蛋糕之际,他风尘仆仆地走进家门。女儿欢呼着扑进他的怀里,撒娇,爸爸,你去哪里了?我和妈妈等了你好久。对不起,爸爸为你唱生日快乐歌吧。他满脸歉疚地说。我们已经唱过了。如果你有事就去忙吧!听到自己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居然可以如此平静淡定。他似乎也被我的态度吓着了,惊异地看着我,嘴唇张了几下,想说什么,却又什么也没说。他去哄女儿睡觉,我躺在床上翻一本杂志。过了一会儿,他走进来。我也没有想到会碰见繁,没想到她也出国了,在伦敦做护士,今天来多伦多买日用品。她说坐灰狗,晕车,吐了一路。我就开车送她。他喋喋不休地解释着。没关系,你不必解释。我惊诧于自己突然间变得如此善解人意。说完,放下杂志,关了床头台灯。很奇怪,居然很快就进入梦乡。
一夜安睡。睁开眼时,天光大亮,阳光穿过百叶窗的缝隙悄然进屋,屋外间或传来野鸭子的叫声。床的另一边空着,从厨房飘来煎蛋的香味。躺在床上,心情轻忽的犹如一片云,没有重量,轻快而舒畅。拿起放下,一念之间,便可海阔天空。吃早饭吧!他说。然后看见了他的眼神,讨好的、亏欠的、内疚的、求和的,渴望了多少年啊!婚前的肆意伤害,新婚时的不告而别,失踪三日后的随性回归,怀孕时恳求留下孩子的殷殷期盼,一直祈求他能用这种眼神表达歉意和忏悔,但是没有,一丝一毫都没有。而今晨、此时,在我云淡风轻去意已决之时,终于等到了。但是为时已晚!我和他的感情彻底完了,我们的婚姻终将名存实亡,或者寿终正寝。从前我们无数次地吵架、伤害,但对彼此对婚姻依旧存有希望和念想,抱着和好的态度。每一次的争吵过后,我们也确实一次次地和好。婚姻,或许就在一次次争吵和好的往来重复里,终于耗尽了最后一丝残留的热量和温度。
6
我以为她会和我吵架,一如从前。甚至想好了辩解的理由以及对应的策略。但是她没有,甚至客气地说没关系。我确实有欠妥当,无论如何不应该悄然失踪。我其实一直困惑自己究竟是见到繁而乱了分寸,还是故意报复她,因为小老卢始终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尽管新婚之夜我曾与繁共度三天,算是与她婚前不洁的事实扯平了,自我安慰也算没有吃亏。但是一想到小老卢,过激的话语便会冲口而出。她每每气的暴跳如雷,我甚至会产生一种报复的快感。虽然事后又对此种龌龊的小人心理嗤之以鼻。但事到临头,又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已习惯她惊天动地的暴怒,而如此反常的平静,却是第一次见识,反倒让我摸不着头脑。
昨晚我确实累了,从多伦多开到伦敦,又从伦敦返回多伦多,几乎六个小时舟车劳顿,疲惫不堪,未及细想,便沉沉入睡。原本以为第二天她会秋后算账,可是她却一言不发,按部就班地洗衣做饭。脸上平静如水,看不出喜怒阴晴。她的沉着淡定,出人意料令我心慌,犹如大战前的平静,所有的无线电都保持静默,只等千钧一发的总攻时刻。对峙数日,大战终究未来,但从此冷漠相对。期间,我也曾多次试图与她缓和关系,每次刚一开口,她总是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眼神冰冷严峻,然后用轻飘飘的声音说,你不必解释,可以理解。话以至此,我无话可说。反而怀念起从前的那些热战来,吵闹的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然后是在床上的最终和解。而彼时既无开战,何来和解?
冷战持续了半年,之后的某一天晚上,她主动开口说话了,我在美国新泽西州找到一份工作,下个星期去报道。轻描淡写地如同饮了一口茶。你什么意思,去美国!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商量一下。丽莉怎么办?我的火气被她的从容点燃,语气很冲。我就是在同你商量啊!丽莉去新泽西,还是留在多伦多。由你决定。她慢吞吞地喝了一口水。合着你都决定了,还商量什么!我气急败坏。如果不商量,我就带丽莉走了。她依旧不温不火。我是说你去美国没有同我商量。我加重了口气。这个不需要商量。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她语气温和却态度坚定。那你是什么意思,要离婚吗?从前吵架正酣时,离婚也被我们双方无数次地提起。如果你想离婚,我随时恭候。她的声音轻飘飘,却如一记重锤狠狠地砸下来。被她的态度彻底激怒,我开始咆哮,你休想把丽莉带走,丽莉必须跟着我。那好!她没有如往常一样暴跳起来与我对骂,只是简短地说了两个字,就结束了对话。
女人是一个奇怪的物种,接受和拒绝男人的理由同样不可理喻。从前吵过打过之后,过几日,我求和,她会在短暂的拒绝后配合我的需求。此次她不吵不闹冷静坚定。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女人一旦拒绝你亲近她的身体,不再介意你与其他女人的暧昧,甚至不屑与你争吵,表明你之于她已形同陌路。维持一个婚姻无须怕吵架,即使彼此说过很重很毒的话,只要还能吵,还愿意吵,那就说明彼此还有留恋,还在试图说服改变对方,还有渴望和好的念头,夫妻照旧是夫妻,婚姻依旧能延续。一旦连架都懒得吵了,嫉妒吃醋都消失殆尽了,那就是放弃了,不想再费口舌了,不愿意再努力了,也就彻底断了和好的念头。
其实她并不知道,我和繁的关系,一直是我的一厢情愿,尽管我们曾经有过三个昼夜的纵情欢愉。送繁回伦敦的路上,她告诉我,那次分别后,她返回昆明后不久有一个出国机会,她就正式辞职到了位于加拿大伦敦的西安大略大学。在一个教授的实验室进修,本来计划转读博士但最终放弃,因为我们的专业是冷门,即使有了博士学位,也难以找到工作。唯一希望是先做博士后伺机寻找教职,可是机会渺茫,几乎为零。实在是没什么前途,就像你一样,做了多少年的博士后了。繁飘了我一眼,砸吧了一下嘴唇,不以为然的表情。后来我就改学了护士,很快找到了工作,申请了移民。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能一条道走到黑,要学会变通。我不知道繁是在说她懂得变通还是说我一条道走到黑。我专心开车,无言以对,心里却七荤八素极不舒服,突然间觉得我在繁的眼中心里原来不过如此,一个不会变通找不到工作没有任何前途和希望的职业博士后。就在几个小时前与繁不期而遇时,不得不承认我确实闪过与她再续前缘的念头,只要她愿意,我甚至可以为她离婚。
车终于停在伦敦繁的住所前,是一座高档小区的二层独立别墅,红砖外墙,墨绿窗棱,红色砖块铺就的车道伸展于绿色的草坪间,两棵巨大的橡树遮天蔽日,阳光下一簇红色玫瑰花开正艳。这是你家?我疑惑地问。是我未婚夫彼得的家,彼得是急诊医生。我们下个月准备结婚。繁回答。我坐在车里,熄灭了火,开了几乎三个小时的车,腿都麻了。我想繁会邀请我到她家休息一下,喝口水的。没想到繁只是简短地说,谢谢你!就推门下车,径自往门口走去。临开门之际,朝我挥挥手,微笑致意。我愣愣地坐在车里,看着她开门、进门、关门,依旧苗条的背影消失在暗红色的门后。一种被戏耍被玩弄的受辱心理陡然在我的心间窜起,在繁的心里,我算什么?无偿服务的司机?随叫随到的门童?还是她感情失意之时的永久备胎?愤怒、恼怒、羞怒,恼羞成怒,五味杂陈堵在胸口。我用力地打火,狠劲地踩油门,开车离去。最后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一扇窗户的里面,身材修长的繁正与一个健壮魁梧的白人男子拥抱接吻。
从多伦多去伦敦的路上,有繁陪伴,我的心里被欲望胀满,开车有力,心情愉悦。三个小时后,独自从伦敦返回多伦多的路上,自作多情的泡沫被戳破的羞愤,自欺欺人的感情轰然倒塌的恼怒,失信于女儿的愧疚,了然于心后的自我认知,沮丧、懊悔、愤怒、羞愧,种种杂乱纷扰的情绪千丝万结纠结缠绕,一点点地膨胀,如一枚炸弹,在胸间炸裂,震得五脏六腑破碎错位。心口剧烈地痛,连带的胃也一跳一跳地疼将起来。不得已在路边熄火歇了一阵,才继续开车回家。
7
临别之际,巡视了一遍房间,没有放过任何一处角落。家具杂乱,大促销时捡便宜购置的,可见我们日子的艰难清寒。最后眼睛落在床和床上方空空的墙壁上。一般人家的床头都挂着结婚照或者夫妻合照,我们则没有,是例外。记起了领取结婚证的那天傍晚,我说过墙壁空空的,难看。要照一张结婚照的,他未置可否。后来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从未有谁再提起,最终不了了之。这样也好,从未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再看看那张床,也是旧的。初到加拿大时,一贫如洗,捡来的旧床垫将就了很多年。眼前的这张床是旧邻居搬家离开时清仓处理,花了五十加元买来的。棕色的皇后木床,油漆斑驳,多处已脱落,生活相对稳定以后,曾经想过要把它刷成淡淡的蓝色,一直未能如愿。这样也好省的往后惦记。上面依旧铺着我喜欢的蓝色床单、枕套和被子,那是几年前刚找到工作后的第一张支票买的。几年过去了,颜色淡了,边缘处也开始有些磨损。如同婚姻,久了,就淡了、薄了、破损了,何况我们这样从一开始就脆弱如纸的感情。床头带有两层隔断的书架,左边上面凌凌乱乱地堆着杂志书籍,是他的。右边原来放着我的一些杂物,现在空空如也,使整张床看上去微微倾斜失去平衡往一边倒的错觉。嗯,就如我们的婚姻,从未平衡过,犹如一艘没有航向的孤船,独自在倾斜的海面上飘荡放逐,最终逃不开触礁的命运。想来我们在一起十几年,从来不曾拥有过一张属于自己的洁净的新床,难怪我们的婚姻会落到今天的地步!你想,连张完全属于自己的稳定的婚床都不曾有过,何来稳定的婚姻?我竟然迷信起来。
8
那天清晨,当我把两只大行李箱搬进后备箱时,她一个人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临出门之际,对着我笑了一笑,然后说,上帝曾经教训过古代的以色列人,婚姻是神圣的,婚床也不可玷污。而我们呢,我在婚前曾经有过小老卢,算是玷污过它,所以你一直耿耿于心不能释怀。而你呢,则在新婚之夜出轨初恋,算是在婚后也玷污过它。如今我们半斤八两,谁也不亏,算是扯平了。
可是,真的扯平了吗?公平了吗?心里平安了吗?答案是没有,一丝一毫都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才猛然发现婚姻里根本不存在吃亏与否,也没有输赢,只有感情撕裂后的彼此伤害,以及婚姻破碎后的两败俱伤。唉!婚姻里的男人和女人,何来输家和赢家,只有互为一体的双赢或者双输。
外面的天很蓝,蓝的透亮纯粹,仿佛凝聚了世间千百年的蓝色精灵。就连路边经过的湖水,也闪着蓝幽幽的波光。我突然想起她一直喜欢蓝色,蓝色的窗帘、床单和床罩。甚至一直念叨要买一张蓝色的床。今天的天真蓝,我说。是啊!天地有情,用最纯正的蓝色为我送别。她回答。如此冷静的交谈,于我们,前所未有。
到了机场,我把行李箱从车上拿下来,放在地上。她拉起拉杆,正要转身之际,我脱口而出,不管怎样,这里是你的家,还有女儿丽莉。什么时候想回来,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
阳光照射在蓝色的玻璃墙上,在她的脸上折射闪现一丝蓝盈盈的亮光。她笑了一笑,脸一扬,说,谢谢你!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妥协、迁就。这次我要好好想想,为自己做一次决定。说罢,拉起行李箱,大步走进机场。
我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旋转门后,仰头看看缎子般飘逸的蓝天,神思恍惚,她走了,留下我和女儿。这算什么呢?分居?还是离婚?她会回来吗?我们的故事最终如何收尾?还有和好的机会吗?我不知道。
(首载于《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