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刊《东西》第309期。原公众号文章由唐简编辑/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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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蓝的雾大块大块从山谷深处升起,飘入松林,墨绿的树冠潮湿得仿佛镀上一层黑釉。
吴泊均和阿瑟·林恩到达黑溪涧时刚过下午三点。英属哥伦比亚的冬天,三点已是傍晚,林子里就差不多全黑了,抬眼便是林外连绵的雪峰,青白色地插在半天。他们最好在天光全无之前架起帐篷燃上篝火。
吴泊均背负全部行囊猎具,从一块巨石跳上另一块巨石,越过宽约二十多米的涧溪。晚上一下雨,涧溪涨水,就过不去了。溪北是加拿大。并无界碑,但大家都这么认为。在北美太平洋地区加拿大冬天的猎鹿季节比美国早开始将近一个月,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必须在涨大水前越过涧溪。
涧底乱石上溪水白波跳珠,风掠过后吹在脸上冰渣子般咬人。虽然雪线上已下了几个月的雪了,在这个海拔高度今年第一场一英尺厚的大雪还未降临,不过雪意已在烟灰色的天空聚集。地面尚潮润,今晚一场雪夹雨将不可避免。
"要搭把手吗?"吴泊均回头看着阿瑟艰难地从一块石头跳到下一块石头。阿瑟已经五十四岁,虽依然强壮,跳动已不那么灵活。
"你以为已经比我强了吗?"阿瑟回道。"我还有几年好日子。"
阿瑟心里有一丝惊异。以吴泊均的谨慎精明,似乎不会以这种方式表示关心。他喜欢吴泊均,主要不是他的谨慎聪明——这样的人多的是——而是他谨慎中所包含的大度,一种无可无不可的人生态度。从发展中国家来的优秀科学家里为人大度的特别少。
吴泊均过涧后上了山。坡相当陡,山道泥泞。他攀上二十多米后往下看,身着桔红狩猎背心的阿瑟成了个小人儿,立在涧底巨石上。他还需跳过四五块巨石才能上岸。吴泊均看着他喘气,积蓄力量,估计他还能跳过那几块石头。吴泊均不声不响进了林子,找到露营地,放下背囊猎具。他准备先收集干树枝燃起篝火,再支起帐篷。他不想让阿瑟知道他看见他力不从心的模样。阿瑟是绝对见不得比他强的人的,哪怕在无所谓的小事上。他曾经开除过一个雇员,因为他在网球场上把阿瑟打得一败涂地并在公司里大吹特吹。阿瑟又邀他打了一次,赢了,然后找了个岔子把他开除了。那个嘻嘻哈哈聪明但毫无心计的加州理工学院的生化博士大概到现在还不知道为什么。但吴泊均知道。他是阿瑟的妹夫。
干树枝表面带水分,燃起后冒浓烟。就在吴泊均点燃篝火后打开帐篷时,听见重物坠地的响声。他估计是阿瑟滑下巨石落在水里所致。仔细听了一会儿,没别的声音,便当它没事,继续支他的帐篷。等他支起帐篷,天全黑了,篝火也熊熊燃烧起来。阿瑟才慢慢走上来。他步子很慢,显然在设法掩盖什么。
"天黑前那十几分钟最诱惑人,特别在林子里,涧溪边,不是吗?"吴泊均说。他正支起行军锅烧咖啡。他故意不注意阿瑟膝盖下全湿的裤腿。
阿瑟稍微想了一下才想通吴泊均为什么这么问:吴泊均以为自己是坐在涧溪边欣赏夜色才上来得如此晚。他猜想吴泊均十之八九知道他摔了跤,但不想让他难堪,才如此装做,难得他装得这么天衣无缝。这就是他喜欢吴泊均的地方。他原来对中国人无所谓好恶,只知道这些矮小黄瘦的人干活认真要钱不那么狠。因为吴泊均的关系他开始喜欢中国人了,尤其是自己有了一个混血儿的外甥以后。
"不小心踩进水里去了,"阿瑟说,指指湿裤腿。"不过林间入黑那一刻,唔,一种柔和的荒凉,唔,不可言传,那些雾团。"
他站起来去支自己的帐篷。他尽量走路不露瘸相,相信脚脖子不过略略扭了一下,明天就会好。
风不大,穿过林间偶尔发出悦耳的低啸。咖啡香味散发出来了。接着是威士忌的香味。两人轮流对着瓶嘴喝。粗树枝已烧得红透,火苗不再乱串高,但稳定,在两人脸上晃动着它的暗红。等到风大起来的时候,重山外狼嚎声隐约可闻。他们把食品袋吊放在离帐篷五六十步远的一棵树上,拿出熏三文鱼。鱼味重,顺风可飘散十几英里。熊的嗅觉特灵。今天只要附近二三十里内有大灰熊,一定会循味而至。这样做很危险,只有有经验的猎人才敢尝试。
"但愿这次有运气,"阿瑟说,在吊袋下放置好一只铁制大兽夹。兽夹上还有深红的血迹,据说是上一次猎熊留下的。那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
两人回各自帐篷睡觉。吴泊均检查了大号双筒猎枪,压满子弹,又把大号自动手枪装满弹夹,与手电一齐放在枕边。他没脱衣服就钻进睡袋。拉链半紧,便于随时跳出。
半夜里下起了雪夹雨。狼嚎声更嘹亮凄厉。近下半夜时他们听见树叶沙沙声,起来查看,是几只狼獾想偷食品。体重不够,兽夹对他们没用。
名义上他们是来猎鹿的。熊是受保护动物,不在可猎之类。但人在受到熊攻击时可以自卫。黑涧溪在大灰熊活动的边缘地区,也正好挤入猎鹿区。时间也得选在这个时候。等到美国的猎鹿季节开始,山上积雪数尺,熊就进洞冬眠了。当然可以找寻熊的洞穴而猎获,但那便违法,而违法的事阿瑟和吴泊均都绝对不会做。更何况猎熊要的是真刀真枪的体验,打一只睡得死沉的熊算什么?
借猎鹿之名而行猎熊之实,这个秘密只有本地的老资格猎人才会知道。阿瑟的高祖从挪威移民北美,在本地区猎了一二百年熊了。大灰熊是世界上体型第二大的熊,站起有六七英尺高,体重可达两千多磅,凶猛残忍,狡猾有耐性,是猎人们心中的皇冠猎物。熊白(熊背上的脂肪)和鹿肉合滋,其美无比。阿瑟少年时跟祖父父亲猎到过一只熊,尝过滋味,念念不忘。
天亮时起了浓雾,狩猎者的对头。吴泊均爬出帐篷,听见阿瑟的鼾声,不声不响拿了铲子找地方解手。他还在帐篷里时就听见阿瑟在自己帐篷里窸窸窣窣,一定是弄他的伤腿。他故意不起来,让他弄好。但阿瑟老也弄不好,看来伤得不轻。他便起身了,想给阿瑟一个机会寻求帮助。他带着一瓶红花油,但阿瑟这样的美国人不到最后一步是不会试中药的。他出来后听到阿瑟故作鼾声,知道他仍不愿求人,便走开了。
沿林间小道上行,是一处悬崖。反正野外没人,吴泊均铲开薄雪,挖个洞,便居高临下地蹲下解手。十几年前他来美国第一次在野外解手,东张西望,紧张得解不出来。现在已经觉得这种解手是一种享受了,就是屁股冻得冰凉,男根缩成可笑的一小团。
阿瑟听见吴泊均脚步远去,钻出睡袋来继续按摩脚脖子。疼痛好得多了,但看起来却更为肿胀。他敷了些药膏,一个印度人给他的民间方子。他知道吴泊均有红花油,很有效,却还不想麻烦他。为什么,他也不清楚。他不太喜欢看中国人脸上那种"中国人的东西好吧?早告诉你了可你就是不相信"的表情。虽然吴泊均并没这个毛病,但他终是中国人,说不定那毛病不知怎么就发出来了。阿瑟非常不希望看见他发这种毛病。
阿瑟与吴泊均的相遇纯属偶然。十三年前阿瑟还是一个制药公司的副总,一次去纽约公干,正好打网球扭了腰。他走在中央公园西路上,将近85街时,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背说:"东西掉了。"他一回头,没人,再转回去,见一人骑着自行车回过头对他笑,那种调皮男孩的笑。他正在86街口等绿灯。阿瑟尝试蹲下身去捡,几次都因腰疼没成功。那是张合同草案,计算机里有存档。正打算放弃离去,却见一只手将它捡了起来。"这次服务值十块钱,"他说,依然挂着那种调皮的笑容。阿瑟故作当真地掏钱。吴泊均摆摆手,掉转车头走了。阿瑟叫住他。
"嗨,你是学生物化学的吧?"他问。吴泊均显然吃了一惊,上下打量一下自己,忽然又笑了,指着衣襟上一滩白色。"这滩腐蚀痕迹泄露了秘密,"他颇为自己的反应敏捷而得意。"你……嗯……一定是制药公司的?"这下轮到阿瑟吃惊了,问他如何猜出的。吴泊均笑而不答,一副神秘兮兮的得意模样。
阿瑟注意到吴泊均是在送比萨饼。"会做生化实验的人是不用干这个的,"他指着包比萨饼的袋子说。吴泊均说他五六年前干过这事,现在老板有时周末还拉他的差。这条街上有钱人多。一次他送一个十块钱的比萨却得了一百块的小费。
"这种施舍,你……不在意?"阿瑟措辞很小心。"你不觉得欠别人的?"
吴泊均故作大受启发的样子说:"对了,难怪我说谢谢以后,他们还要说,我们应该谢你才对。"
两人一起大笑起来。吴泊均骑上车要走,阿瑟递给他一张名片,说他毕业找工作时可以给他打电话。吴泊均接过名片,掏出笔在名片后写上他的名字电话又还给他,十分牛气地说,他从不找制药公司要工作,制药公司找上门来求他去工作。阿瑟看他离去的身影摇摇头。
阿瑟穿上衣服出了帐篷。脚下薄薄一层雪几乎已经化了。他脚脖子走快了还是隐隐作痛。他拿了洗漱用具去一处山泉边刷牙洗脸。雾气依然浓郁,但可见度似乎好了一点。山泉池边十来步远处栖着几只乌鸦。池子背阴处水面上若有若无浮着薄冰。
那次街头相遇时阿瑟真正想问的问题是吴泊均是否可以为钱干任何事。他对是和否的回答都没有兴趣,他想知道回答背后的心态。但不知怎地,被吴泊均一笑一胡搞就忘了问了。他那时已对制药公司里的官僚机构低效率和官员的无知傲慢产生了极度反感,正组织了力量准备脱离出去自己干。回到家里他按吴泊均的名字找到了他和他的指导教授联名发表的十来篇论文,竟然都是他极有兴趣的题目。那时吴泊均离毕业还有一年多。等到他又作了一年博士后,阿瑟拉出去在西雅图落户的公司做成了第一批产品,得到了几个大公司的小项目,开始赢利了。他一直关注着吴泊均的科研,这时他给他打了电话,用给他高份额股票的办法硬把他从几个大公司手里拉了过去。吴泊均到那里的第一年就做出了一个项目,得到了一个大公司的一个超级项目,使得这个小公司开始蒸蒸日上,变成了中等公司。阿瑟利用手段把创始时几个同伴挤走后,让吴泊均做了科研开发的负责人,这个公司实际上成了他们俩的天下,而且合作亲密无间。后来吴泊均与他学爪洼艺术史的妹妹结婚,更变为亲戚了。他这个妹妹比他小二十几岁,差不多是他抚养大的,所以他跟吴泊均更像翁婿。
阿瑟洗漱完又闻到了咖啡的香味,忙往回走。大约十来年前他把从未玩过枪的吴泊均的猎人本能调动起来后,每年都带他出来猎熊。熊虽从未猎到,吴泊均也成了一个很好的猎手,而且每次出来都把他照顾得妥妥贴贴。
"希望能猎到一只马鹿。我还从未猎到过一只马鹿,"吴泊均说,小口啜着咖啡。他坐在营火堆边上的死树干上,神情带一丝忧郁,配上瘦削清秀的脸庞,多少有几分女性气质。纽约第一次见面时那个调皮男孩似的青年所预示的个性,似乎整个儿不见了。阿瑟始终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要是碰上我一定让你先射,"阿瑟说。"不过,你似乎连猎熊的希望都不抱呢。你大概不相信我和我祖父曾猎到过一只熊。"
"嘿,你凭什么相信?大部分人都不相信。你这人就是容易轻信人。你就是这点我不放心。"阿瑟似乎情愿吴泊均不相信他的故事。
吴泊均笑笑不语。两人喝完咖啡,带上几条巧克力,背上枪支,插好猎刀,先作一次巡狩晨猎。
起风了,雾不再是无所不包的一片浑沌,而是被撕成大团大团的在潮湿得拧得出水的空气中浮动。在团与团之间能见度骤然提高了许多。涧溪里水大了,淹没了所有的巨石,表面上平静,内里却是湍急汹涌的,因山势落差大拐弯陡,漩涡特多。
"我还想吃烤马鹿肉排呢。"吴泊均指指东面一排断木。"那里一丛一丛的西它可蘑菇,有杯口那么大,指甲轻轻一划就一道印子,嫩极了。"
林子里落叶很多。下到涧边就少了。两人在水边寻找鹿和其它动物的足迹和粪便。
吴泊均所说的是某某某哪年哪月在这里猎到过一只熊。几乎每年都有,而他们每年都来,从没碰上?
他们遇见几只小鹿,没射。他们准备下午去对面山上的林子里打马鹿。每年他们都在那里看见马鹿,但没有一次吴泊均碰见好运气。他打小小的鹿似乎特别准,但打大大的马鹿却没准头。
中午时他们回到宿营地吃饭休息。下午下起大雪来,正是打马鹿的好时机。他们到了那片林子,看到几只马鹿,都没接近到可以射击的距离就飞跃而去了。他们耐心地等待。没成功。回来钓了五条足有七八斤重的大虹鳟,烤了两条,腌了三条,吊在树上引熊。
第二个夜晚一样平安无事。来了另外一队猎人,五六个男人少年,见他们在这里安营扎寨便另寻地方去了。白天也一样平静,没射到马鹿,又不屑打小鹿,竟又钓了几条鱼。夜里有只野猪跑来,打了,烤熟了,吃剩的吊在树上引熊。这些肉不可能全带走。挂在那儿,哪个什么也没猎到的猎人可取一部分带回去,不至于在老婆女儿面前丢脸。本地区所有的女人都以为自家男人是优秀猎人。
第三夜半夜时雪停了。阿瑟从帐篷望出去只见一片雪白,林中飘荡着蓝白的雾气,枝丫藤萝都如浸牛乳。出月亮了,是狩猎的好时机。他穿衣出了帐篷,尚未叫唤,却见吴泊均也全副武装出了帐篷,不知道他怎会行动如此悄无声息。他发现吴泊均背两枝长枪,双筒猎枪外加一支步枪。步枪是二战时期的老莱名顿,有年代了,加了光学瞄准镜,还挺好使。
到对面林子里要过一片漫坡再上一片陡坡。吴泊均带路,两人一前一后咕吱咕吱踩雪走。今夜没狼嚎,偶尔可听见体型比其猫头鹰同类大得多的斑枭扇翅声和轻微的咕咕声,像人语。
上陡坡的小道很原始,乱石断木被雪盖住,不小心就会扭了腿脚。吴泊均放慢步速,碰到不便处就故意用力踹一下,提示阿瑟。他对阿瑟很有敬意。他本可以在一个大公司混得又轻松又富裕,但由于看不惯那种腐化懒惰,竟敢拉出人马来自己干,而且还很成功。他现在挣钱并不比原来多,可能还少一点,但自我感觉好得多。阿瑟不是善良之辈,跟同事斗心狠手辣,对下级雇员也严厉无情,与对手竞争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也许不需要如此残酷。但生存竞争中,只要不犯法,也许未可厚非?再说,他每年对慈善事业的捐款相当多,大概也想多少弥补一点吧。更关键的是,他总的来说对自己很好,也算有缘分。
陡坡上一片林海,颠连远至目之所能及。林间没有杂树,俱是二三人合抱大松树与号称情人树的连理松。虽无风,树冠摇动,仍隐隐有林涛之声。两人沿林缘山脊慢慢搜索,寻找马鹿脚印。由于月亮雪光,林间能见度相当高,他们用大树做掩护前行。大约四十分钟后,他们看见了马鹿脚印,约五六只,沿坡而下,大概在避风处觅食休息。他们循路而下,在一片林中空地上看见了猎物。
马鹿群比他们想象的大得多,有四五十只。这很少见。通常有五六只一群就不错了。在离鹿群还有百把米左右时,他们开始以从一棵树后闪到另一棵树后的方式接近。离鹿群还有三四十米时,阿瑟作手势叫吴泊均射击。吴泊均放下双筒猎枪,解下步枪,瞄准最近一头马鹿。阿瑟作手势叫他换一头瞄准。吴泊均这才发现最近的一头是母鹿。吴泊均换了一头三四岁的小公鹿,瞄得真切,一枪击中。鹿群霎时四散奔开,其中有两头大公鹿向他们方向跑来。他们忙隐身树后,端着双筒猎枪准备应付公鹿可能的进攻。公鹿肩膀就比大个男人高,力大无穷,举起前蹄一下子就可把人踹死。公鹿踹死人的事并不少见。
在最后一头鹿从面前掠过后,阿瑟向前跑去。"快,那鹿还没死。"吴泊均抬头见一只鹿一拐一跌地向山下跑。一跌到山沟里这只猎物就算完了。吴泊均拿起放在地上的步枪也追了上去。他们追出一英里多才又补了一枪将公鹿放倒。
公鹿双角高一米多,必须连脑袋带脖子割下带回去处理后挂在墙上作战利品。整头鹿有五百多磅,他们能带回去五十磅就不错了。其余尽有人或动物来消费。
公鹿仍在挣扎,减轻它死前痛苦的最好办法是(如果不想毁坏脑袋的话)在脖子上加一刀。阿瑟看到吴泊均的手放在猎刀上,可却抽不出来。枪都放了,就是不忍心动刀,这行为的逻辑何在?阿瑟看吴泊均犹豫又犹豫,叹口气,抽出猎刀上前在鹿脖子上轻轻一划。"一个好猎人也必须是个优秀杀手,"阿瑟说。吴泊均说他并非没有残忍一下的心力,只是不喜欢看血流哗哗的样子。阿瑟笑了一下,不再言语。这样的情形几乎每年发生一次。
吴泊均十岁过年时,母亲让他杀一只活鸡。他割脖子没割透,放下鸡去倒热水烫鸡毛,回头见那只鸡站立起来,脑袋耷着,几根筋皮连着脖颈,在天井里翅膀一扑一扑地走,血从脉搏般有力收缩的脖腔里射出,洒得遍地都是。母亲让他上去再补一刀,他死也不肯。哥哥上去一下扭断了鸡脖子,万事大吉。哥哥说他没卵蛋,男孩子要有出息,该心狠时就得心狠。但吴泊均对此不以为然:狠心杀只鸡,算个屁?以后哥哥不断教导他不能做滥好人,他为逆反心理所驱使,偏偏要做滥好人。但他心里却自认为是该狠心时就狠得下心来的人。但他从来没狠下心来过。没人值得他发狠。都是杀只小鸡的事情,包括阿瑟那些自以为杀伐决断的得意杰作。久而久之,他心里也对自己是否有狠一下的能力有了怀疑。也许并不是没有值得他狠一下的事情,而是他不想狠也狠不下来。他有时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没有狠的必要。不狠,不也过得不错吗?
只是当他不在有意思考时,比方说爬山游泳或开车长途游玩时,脑子处于下意识活动状态,这时会偶尔有种幻想:他绑架了某超级大国的总统,叫电视记者实况转播;他在摄相机前说,他绑架总统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就是要他趴在地上让他当马骑一回;记者说你这不是太荒唐了吗?他说老子高兴你怎么样?总统拒绝给他当马,他便一枪崩了总统,对电视机前的观众说:别为他流泪,调查一下,他绝对不是个好东西。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这个幻想是在哥伦比亚大学念博士时。那次上转基因工程课,都懂了,坐在课堂里发呆,又陷入了这个幻想。被教授叫醒回答问题时,他都不知道是什么问题。旁边的同学告诉他是关于基因获得性信息问题:一个物种进化过程中,会把能维持物种延续的行为以信息形式写进基因里并遗传下去,比方说狮子的遗传基因里写明了要猎物而食。这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幻想是什么,还意识到这个幻想虽然偶然出现,但却反复出现。稍后又进一步意识到这个幻想在来美国前也存在,不过那时对象不是总统,而是哥哥,里弄里的孩子王,学校里的校干部,不一而足。有时新闻里看到总统出现,会无端想道:要是那个幻想是真的,我一定可以把我的规定角色演得到家耐看,只可惜没有这个机会。
阿瑟当然没机会窥见吴泊均的秘密幻想。在公司里,吴泊均从未解雇过一个人。他说不喜欢看人听到解雇两字时的表情。还说一旦与人有了芥蒂,就没法儿再一起工作。"见面就想你我仇恨不共戴天,怎么活呢?"所有的人都喜欢他的善良礼貌。阿瑟有时想不知自己何时能退休。把公司交给吴泊均这样一个善人是不保险的。但又有谁更保险呢?再说,阿瑟自己曾结婚四次,均以失败告终,所以也无子嗣。并非不育,而是怕婚姻失败。也许四次失败都是他的过错,但结果是吴泊均的孩子将是他唯一的继承人。他实际上已把这写在遗嘱上了,但没告诉任何人,除了预防不测外,他还不肯定那个七岁的男孩是否足够聪明。在这个世界上他这一份遗产算不了什么,但他仍希望自己的名字随公司而活下去。这欲望古老而可笑,但顽固不化。阿瑟家族祖祖辈辈都是体力劳动者,他和他妹妹是家族里头两个大学生。
整理猎物不是容易的事。两把刀同时工作,剥皮开膛肢解,分成一份份的,用绳索扎好。把带不走的先吊在树上,再回来拿,或让其他猎人自拿。等到把偌大一头鹿处理好,已是东方既白了。
把内脏埋了,两人各拖了一只鹿腿一片鹿脊往营地走。又起风了,不大,扬起一层浮雪撒落头脸,林涛开始低啸。阿瑟觉得脚脖子又有点疼了。先前一紧张,倒不觉得。爬上漫坡顶端后就是最艰难的下陡坡那段路了。
吴泊均扔下鹿肉,找到块大石头,掸去雪花,与阿瑟一起坐下。他从衣兜里摸出扁扁一瓶威士忌,喝了一大口,递给阿瑟。他注意到阿瑟微微皱着眉,定是脚又疼了。
"我想我一个人就能把这些鹿肉都拽回去,不信?打个赌。"
阿瑟忍不住笑了:想帮我一把,这策略也太拙劣一些了。他没多笑,思想被更重要的东西抓住了。
"戴略克那人,应该开除他,"阿瑟说。戴略克是新从一所名牌大学挖来的一个教授,目空一切,对所有人都语言尖刻冷嘲热讽。
"可是他已无法拿回他原有的终身教授的位置了,"吴泊均说。
"我们走吧,"他说,仰脖再喝最后一口酒,放好酒瓶。
阿瑟不动。"你生活中最大满足是什么,均?待人好?"
吴泊均提起捆梆鹿肉的绳索,抖掉上面的雪渣子。"戴略克是个无足轻重的人,"他说,拽起鹿肉,踏着半膝深的雪爬向山脊。
阿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吴泊均容色如常,不像危言耸听。他站起身拽上鹿肉跟着吴泊均。他从没想到这种可能,吴泊均不跟人计较是出于轻蔑。如果的确如此,怎样解释他的与人为善?
坡顶就是山脊,松树更高大但也稀疏些。陡坡下就是他们的宿营地,帐篷的蓝穹红门清晰可见,但挂食品的树被山体挡住。很快就可以烤鹿肉大吃一顿了。两人在坡顶稍事歇息。拖着东西下陡坡比上缓坡难得多。吴泊均把鹿肉拴在枪管上,一肩一片,扛起来下坡。阿瑟只有一支枪,拴两片鹿肉,看来很沉重。陡坡处背风,天空有淡淡的阳光从薄云层后透出,林子里很亮。
吴泊均知道近年来阿瑟老想教导他什么:管理公司不能滥施妇人之仁。他每次听到这种教诲都觉得无奈甚至反感。与人为善不仅是种美德,也可用作一种仁术,他吴泊均领导的项目个个都像个大家庭。但这类手段很难跟美国人解释得通。不过更令吴泊均奇怪的是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本心善良。他从未这么看自己。他认为一个聪明人本质不可能很善良。
陡坡离营地的直线距离不长,但山道蜿蜒,等于三四个直线距离。走到一半时吴泊均回了头,阿瑟远远跟着,见他回头便挥挥手,显得很从容。虽然阿瑟只比他大二十岁不到,但他直感是阿瑟对自己有种父亲的感觉,也许是阿瑟从小没有父亲现在又没孩子,想从某种角度弥补一下自己人生缺憾?不然以阿瑟苛刻的为人,对别人,特别是个中国人,这么好是无法解释的。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吴泊均自己从小受父亲宠爱,父亲死后,便有意无意寻找替带品,错解了阿瑟对他的友谊。无论如何,吴泊均觉得这种友谊给人沉重多于温情,特别来自一个并非善良之辈的人。吴泊均不喜欢觉得欠人什么,但阿瑟处处让他感到他给了他一切,而偏偏吴泊均又不这么认为。如果他在别的公司做,也许没挣现在这么多,但当初加入阿瑟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是冒险。既冒险成功,多挣一点理所当然,更何况自己专业的成就和声誉是本公司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吴泊均心中,这个公司是他们两人的共同成就。
雪掩盖了腐叶浓烈的气息,林子里吹过的风都是冰雪冷洌的味道。但当他快下到离营地所在的那块两山之间的小平地时,突然闻到一股腥气。难道有马鹿群来访?他有点兴奋起来,东张西望。从他这里已可看见营地上吊食品袋的那棵树了。他发现食品袋还在,但下面的兽夹被推开了。他回头想告诉阿瑟这件新鲜事,可阿瑟还在视界之外。他心不在焉地举步,脚下一滑,身子立刻失衡,慌乱中伸手去抓一棵巨松突出于道的树根,两支枪带着两片鹿肉骨碌碌滚下山道,砸在地面,在这寂静的山岭里好似砰然巨响。
"我没事,"他回道,爬起来拍掉身上的雪花冰渣。这时他听见阿瑟"啊哟"一声,猜想是急着跑来又扭了伤脚。他想跑回去看看,却见阿瑟已经拐过山道看得见他了。他正想问候,鼻间那股腥气顿时浓重起来,唰唰唰好像有动物掠过灌木,不由他不回头看。
这熊是从林子里猛窜出来的。事后想起来它似乎是躲在那里伏击他们俩,因为它闻到了鹿肉的血气,尽管冻鹿肉人已无法嗅觉。它窜出后先人立而起,吼叫示威,然后径直扑向鹿肉,双掌踩住再用嘴撕咬。
这是只四五岁的小公熊,约有一千三四百磅,长成后可变成两千多磅巨熊。它专心致志地吃着鹿肉,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它从小生长在远离人类的森林里,没有自然天敌,还没学会怕人。
阿瑟到了他身边,端着枪。鹿肉已经藏妥。他轻声叫吴泊均到林子里找地方躲起,无论碰到什么事都别出来。"手枪不顶事,"他拍拍吴泊均腰间的枪套说。熊皮很厚,手枪子弹即使在近距离也很难射穿。一旦惹恼了熊,只有死路一条。
阿瑟一瘸一瘸慢慢下到离熊只有十几米处,找到一处树多但不太大的地方,约两三人合抱,便于躲闪。他检查了猎枪,确定上满了子弹,才架枪于肘,瞄准。
阿瑟是个很好的射手,打猎也有几十年的历史。在那么近射击,绝对不会出错。吴泊均突然觉得有点冷,低头见自己握枪的手略略发颤,心想自己并不害怕,怎么会这样。他躲在一处树后,必要时可以爬上去。虽然熊也会爬树,但也许熊会怕麻烦,舍人而就现成的鹿肉。再说熊如果真爬树追他,他可以从上面用自动手枪近距离射击熊的嘴和眼睛,那还是很有效的。
阿瑟久久没有击发。吴泊均奇怪,想了一下才明白。阿瑟的角度,只能射它背部和侧腹部,不是最有效的部位,而且双筒猎枪一枪上去炸一个大洞,会毁掉皮毛。阿瑟在等熊略略转过来,从侧面射击它的脑袋。
但熊好像故意跟他作对,竟又转了一点,对着他的全是背。
阿瑟犹豫了一下,从地上检起一块石头,向熊扔去。熊腾地人立而起,转身对着他们发出威胁的低吼。显然,熊是知道人躲在哪里的,所以把背对着他们。它以为他们是竟食者,想抢它的鹿肉,不知道是想吃它的肉。它叫了一阵,复回身撕咬鹿肉。冻得梆硬的鹿肉对它似乎不是问题。熊很肥,大概正在进行冬眠前最后的进食,多加几磅,明春苏醒时能处于更佳竞争状态。
"砰。"阿瑟终于击发了。只见一片血肉横飞。吴泊均以为打中了,跳出藏身地向下跑去。但还没跑几步,却见熊人立而起,大吼着,脸上沾满血肉零碎,但显然不是它自己的,而是鹿的。如果子弹命中熊头,它的头一定不会还长在肩膀上。
不容他多想,熊已向他们扑来。阿瑟迅速拉了一下枪筒,脱壳上膛,又击发。这一枪从熊脖子边上擦过,带下一大片皮肉,但并未阻止熊扑向阿瑟的速度。阿瑟又拉了一下枪筒,一边闪向一处树后。如果他闪得不早不晚,熊扑人不着,自身却因惯性前冲,把整个侧面暴露在阿瑟的枪口下,那时阿瑟不用瞄准都可以击发。但他闪得过早,熊有足够时间在扑的过程中转向,扑到他藏身的树前。这立刻形成了一种最危险的情形:阿瑟在树这一边,熊在那一边。两者如向同一方向运动,好像捉迷藏,结果总是跑得快的追上跑得慢的,阿瑟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两者向相反方向运动,一眨眼就迎面碰上,阿瑟根本来不及开枪。
但熊突然稍事停留,大概是因为疼痛。阿瑟抓住一线生机,谨慎地挪向另一处树后,不料踏在一块石头上,痛脚吃不住力,整个人滑到在地,勾着扳机的手指本能一拉,击发。枪声吓得熊往后一退,四下张望,嗅着鼻子,复进身绕过大树。不要一秒钟它就会看见倒地的阿瑟并一掌结果他。
吴泊均突地跳出来大叫一声:"哈罗。"紧急中他并没想过要叫什么,但也绝没料到会叫出这个字来,好像美国的熊也会说英文似的。电光石火间他竟意识到此事的可笑,并放声大笑起来。这笑声真正吸引了熊的注意力。它舍阿瑟而奔吴泊均。吴泊均离熊有十几步距离,爬树来不及,逃也逃不过,他干脆握紧枪,等熊跑近时又大声吼叫并挥舞双手似乎要扑上去一般。熊也止步,人立而吼,吴泊均乘机举枪,一家伙二十粒子弹全部打进熊嘴熊胸里。熊往后倒下翻了个身,又站起来,向吴泊均扑来。吴泊均注意到熊的嘴和胸全被血染红了,竟然忘了闪向树后。这时他听见砰的一响,眼前火光一闪,就倒了下去。他以为这一枪打到了自己身上。
等他回过神,见到阿瑟持枪一瘸一瘸奔来,才意识到熊已打倒,阿瑟以为自己也挨了枪子,正着急地喊叫着。等到发现吴泊均好好坐了起来,才一屁股跌坐于地,人好像散了架。
熊横卧着,背上一个大洞,往外汩汩流血,雪白的脂油翻露出来。
鹿腿在篝火上吱吱作响,油成串滴下,激起火苗一跳一跳窜高。吊着的平底铁锅里滋着熊白和鹿排,香味异常。吴泊均坐在一边,手捧着巨大的一块熊肝,用猎刀一片一片削到行军锅盖上。边上是已经洗净的一堆暗黑的野蘑菇。他想做一个熊肝汤。
熊肉熊皮已经处理完毕,都高高吊在树上。内脏都埋了,除了切下的一片肝和已经藏在瓶子里的熊胆。阿瑟赤脚坐着向火,用红花油揉脚。他的脚脖子已经肿得有原来的一半大了。他边揉脚边用移动电话跟人说话。他已打了不下十来个电话了,告诉人们他们打了一只熊,告诉人们吴泊均向熊冲锋还大叫"哈罗,"告诉人们熊背炸了个大洞毁了熊皮。每当这时,吴泊均就大叫道:"那个洞救了我一命。"次数多了,吴泊均便厌倦了。他搞不懂阿瑟哪来那么大的劲拼命讲猎熊的事,这与阿瑟一贯性格不合。
吴泊均当然不会没注意到阿瑟从没用"均救了我一命"这样的字眼。阿瑟对过程的叙述很客观,可从中推论出吴泊均救他一命的事实,也可推论出别的。吴泊均对这类小心眼很宽容:人嘛,谁能没点小毛病呢?吴泊均心底里反而喜欢这样的结局。要是吴泊均成了阿瑟的恩人,将来这关系怎么处?阿瑟是不能欠人一命的。
"这下好,你要不能走了,连叫直升机都没法儿叫了。"
阿瑟笑道:"你背我出去啊。跟你在一起,我怕什么?"
吴泊均皱皱眉。他把装满水的锅放进蘑菇吊在火上,把肝片洒了一点点盐,用猎刀叉了一片厚大的在火苗上燎着。汁水溢出,香气四溢。半熟时吴泊均就抽出来,撕下一丝尝了,连连皱眉。阿瑟问怎么回事。吴泊均答道好吃得没话说,只得皱眉头。他撕下一丝塞到阿瑟嘴里。阿瑟从不吃内脏,挡拒着,被吴泊均好歹塞进嘴里。三嚼两嚼吃了,愣了一下,才叫道,都烤了,别管他妈的胆固醇。结果吴泊均又去割了一大块肝来烤。
晚午饭约下午三点吃的,丰盛无比。鹿排原本吃口较韧,但经熊白一滋,竟韧而又酥,汁水充盈,鲜美难以言传。两人都吃到无法再吃,直身挺腹而坐,活像两只大阿福。吃完后阿瑟建议去散步,消耗一点,回来再吃。可是他的脚已经无法走路,只得作罢。两人坐在火边聊天,喝咖啡加威士忌,看冬日斜照,岭上渡鸦。
"我真希望生活永远像现在这个时刻,"阿瑟说,颇有感叹之意。
吴泊均不置可否。他认为阿瑟最大的生活享受是与人奋斗。他可以为一分钱与人作生死搏斗,赢了后再送十块钱给别人。像很多有钱人,阿瑟喜欢给予,并给得不张扬,让本地记者有事可干。
晚上又下了雪,但半夜里听见涧溪里水声哗哗,说明温度升高,明天又是个泥泞天。
八点天刚蒙蒙亮时,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了。吴泊均是六点不到起来的,钻出帐篷看见夜岚依稀里阿瑟已整装待发。他问阿瑟为什么不叫醒他。阿瑟说今天要背重负走长路,多睡些好。吴泊均没问他自己为什么不多睡,因为阿瑟不是普通人。当然阿瑟并非有意要别人据此推理出他是超人。超人是不屑为此的。
他们来时每人负重七十磅左右。回去时丢了一切可丢的东西,包括锅碗瓢勺和小汽油炉,以便多带猎物,每人负重还是多了十磅左右。他们要走约十三四英里山道,正常需要七八小时时间。但如负重走泥泞山道,且一路往下,情形就困难多了。
吴泊均私下里认为负重过多。他吃得消,但阿瑟脚脖子一定会再扭几次。他没提。阿瑟现在最敏感的是怕人以为他老,一定不高兴,提议不但绝对无效,反而生事。劳而无功,吴泊均这样精明的上海人绝对不干。
山道潮湿多植被,冬季停止生长,吸饱泥水,脏而防滑。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只听见咕吱咕吱踩草泥水飞溅之声,空山足音,别有韵味。越往下走,雪层越薄,草木腐烂气息越重。最后下起雨来。披上雨衣后,雨帽檐际滴下水,过一会儿得抹把脸,不然视线模糊,下山最危险。雨水冰凉清新,散发出衣服里捂出的热气。
美加西北地区的冬天是雨季,从不下太大太长,淅淅沥沥总在耳边。他们是沿着黑涧溪走的。黑涧溪有一段是美加的界河,最西南的一段向美国华盛顿州内部伸延。他们注意到涧里的水量一会儿汹涌澎湃一会儿细流涓涓,全取决于山上下雨下雪,溶雪量多大。昨夜升温,一定有雪崩,加上新降的雪积不住,山洪爆发随时可能。
吴泊均放下背囊枪支,掏出酒瓶,与阿瑟分享。他一路注意阿瑟行走正常毫无跛相,颇为奇怪。但才走了两个多小时就要歇脚,也不正常。
阿瑟坐了一会儿才打开背囊找烤好的熊肉吃,他狼吞虎咽地吃,又香又多,好像饿了几天似的。吴泊均觉得这是心理需要多于物理需求。吴泊均一块也没吃。他不饿,但也并非一块都吃不下。
他们继续行路时阿瑟抢在前面,走得格外快,像是赶时间似的。吴泊均知道事情不妙了。阿瑟一定是预感到自己脚要出问题,想多赶些路,或向他自己证实自己脚没问题,走走就会好。
吴泊均紧紧跟在后面,比通常的距离近得多。他怕阿瑟万一摔交。如果阿瑟不能走了,只能他背他了,除非运气好,碰见一个带移动电话的人,可以叫国家公园森林警察派直升机来。但在美国境内碰到人的可能性极小,因为地处偏僻,还不到猎鹿季节。吴泊均估计自己还能胜任背阿瑟下山的责任,但一天是不够的。至于猎物行囊,只能丢了。只可惜了那四只大熊掌。
雨小了,触脸似婴儿胎毛,几若无物,只在流到下颏胡须处汇成细流才可感觉到。山涧里却不时一阵洪流汹涌而过,地形凑巧的话,溅起水珠形成山道上局部阵雨。
终于,阿瑟步速慢了下来,渐渐显出跛相。不到最后一刻,阿瑟是不会这样"丢脸"的。
吴泊均急趋数步。"我肩膀勒得疼,阿瑟。停下换换肩。"
"一小时前换过,怎么又歇?再走一会儿。"阿瑟声气相当粗鲁。
吴泊均没做声。他知道这借口瞒不过阿瑟,不过聊作一试而已。阿瑟加快步子以示不满,吴泊均无奈,听天由命。
阿瑟是在半小时后跌倒的。他下一处陡峭山路,一段是大圆山石上凿出几道落脚处,勉强可算作石阶,宽而高,有青苔,经水溜滑。阿瑟如惯常下去,脚吃不住劲,轰地一声连人带背囊滚将下去,摔得好不气派。他摔下后立刻爬了起来,甩正摔斜了的背包,好像准备立刻再走。背包甩起后,他"啊"地大叫一声,人整个地直直倒下,像根蜡烛。他右肩膀摔脱了臼,胳膊不能动弹了。
吴泊均不慌不忙下了大石,放下背包,先扶阿瑟起来,抹去他雨衣上的泥浆水。又解下阿瑟的背囊枪支和一些杂物。找一根树枝,用一段绳索将阿瑟的右臂固定稳妥。阿瑟闷声不语,待固定完毕,又欲起身再走,被吴泊均不客气地按住。
他说完便开始整理东西,对阿瑟的不满神情视若无睹。他扔掉了所有的东西,只剩下部分吃的跟一支猎枪一支手枪。然后他开始吃那些带不走的烤熊肉。阿瑟不吃,也不看他吃。吴泊均吃得津津有味,还喝酒。吃完他把要丢的东西扎好,放进一处凹进去的地方,上面附了一张阿瑟的名片,在背面写道:
这两支枪价值不菲,而且登记在他们名下,不还回来就得报警,怕万一被用来犯罪。
华盛顿州的乡巴佬中多种族隔离主义者,看到亚洲人的名字帮忙的可能性极少。阿瑟知道这些,但他现在暂时理性缺失。
吴泊均原想骗他说自己没带名片,便万事大吉。但正好那时有一股水流从脖颈处流入衣领,很不舒服,于是他便改了口:
"阿瑟,让人背下山不过是屁大个事儿,别那么如临大敌。"
吴泊均对阿瑟从未这样居高临下地说话。但阿瑟没吱声。过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让大敌背下山,也算是人生经验之一种。"
"那我就是你的大敌,"吴泊均说,松口气。他觉得不该对阿瑟改变态度。但他的轻松感没能延续多久,因为很快阿瑟脸上又出现了那种特有的执拗专注。
怎样背阿瑟是个大问题。由于他肩膀脱臼,手臂被固定身侧成垂直状。如果背在背上,手臂便会向前与肩成大约四十五度角,而且无处固定。象战场上救人那样把人扛在肩上,对吴泊均较轻松,但阿瑟将会在腰际一折两,不但手臂无法固定,头部下垂时间长,血液过分集中脑部,亦会有不可想象的后果。最后只得让阿瑟象小孩那样骑坐在吴泊均的脖子上,双腿可垂过前胸勾住腋窝以保持平衡,吴泊均也省力,因为双肩垂直受力的缘故。
阿瑟约一米八一,美国人中算不得大个儿,但比吴泊均重,虽然吴泊均比阿瑟还高一公分多点儿。上肩后开始时很别扭,走路摇摇晃晃,下坡得挺着肚子,特别吃力。山道两边常常树木繁盛,阿瑟必须不时拨开拂面而来的交叉枝叶,不然就可能戳瞎眼睛。但人的适应性很强,两人很快就找到了一种互相配合的步调和节奏,还能开口说些话了。
但两人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后,便停了。很长一段时间两人似乎都在专心致志地走路。
"奇怪,刚才你背我上肩时我突然发现你比我高,怎么我一直觉得自己比你高好多呢?"阿瑟说。
他们走到一处望景点。吴泊均稍稍驻足,看山岚在谷底峰峦游动。然后继续沿着涧溪林缘下行。
"其实我的猎枪已经抬起了,那只畜牲扑过来当胸就得挨一枪。不过那样的话那畜牲的血肉得溅我一头一身。"
阿瑟说话前全无征兆,嗓门又大,在深山幽涧里显得空旷。
吴泊均没能立即肯定自己正确理解了阿瑟,回答慢了一拍。
"我当时在树后吓得全身哆嗦,怎么也止不住,突然就跳出来乱叫乱开枪,嘿,你猜怎地,不哆嗦了。他妈的,我儿子不知道会怎么崇拜他老子呢。"
"你没想那有多危险。"阿瑟严肃得多。"我们三个几乎在一条直线上。幸亏我那一枪全打在熊背上。只要斜一点,那把你也一块儿给解决了。"
"是吗?"吴泊均口气充满诧异。"你放枪,我也没有看见。"
吴泊均又说又笑,做派完全像个小男孩。他对自己的表演颇为满意,也许因此让阿瑟相信自己不但没救他一命,而且往那方面想都没想过。他心里对自己救人时所表现的勇气十分自豪,对自己事后不居功自伟的行为更是满意。这自豪满意再加上成功消除了阿瑟因被救而对自己产生的负债感,吴泊均高兴得步履顿时轻快好多,肩上近两百磅的阿瑟也不那么重了。
他很注重自己与阿瑟的关系。如果这关系因自己救了阿瑟一命而毁坏,那就不仅是愚蠢了。
越往山下走雨雾越细密,林间景致也越空蒙。涧溪里常填满岚气,遮住水流,只间歇听见哗哗水响,水珠从岚气里飞溅而出,撒落雨衣嗒嗒轻响。
"我最喜欢下这种雨,你知道为什么吗?"吴泊均谈兴勃勃,脚下大步迈动。"因为这空气里好像弥漫着一层透明的绿色尘埃,就象我家乡上海下春雨的时候,只是没上海的那种轻盈亮丽,却多了种铺天盖地无所不包的雍容。"
他小时候跟做中学语文教师的母亲念过一些唐诗,但从不自认富于诗意。今天无端诗兴大发,也短暂地忘了阿瑟对他的诗兴毫无反应。等到他感觉有异已经迟了。
"你知道你救了我一命,均,你也知道我有意无意想否认这一事实,为什么要纵容我忘恩负义?"
他不留神一只脚踢到一条树根,踉跄几下才稳住身子。这时他清清楚楚听见阿瑟高高在上地说,你是否想把我摔到涧溪里去。阿瑟在开玩笑,稍显勉强。不过吴泊均着实看了一眼涧溪,心里突然有一种冲动,想一下子把肩上的阿瑟扔到涧里去。
这一段涧溪岚气不浓,涧底布满圆溜溜的石头,水流不大。涧底只有两三米深,但岸崖抖峭。从溪流落差看,他们已接近平地了。
"其实怪你是不公平的,"阿瑟说。"你对我太了解。唉,我也有点疯狂,一想到欠人一笔债,这日子就没法儿过。"
吴泊均不语。他看着路面,怕再绊到树根,又不时瞟一眼涧溪。
"命是无法还的债。哼哼,看来我将永远活在你的阴影之下。"
阿瑟声调无奈里还夹杂着一丝悲愤,好像老天多么不公降祸于他。
吴泊均想解释说他其实并未想救他,只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胆量。又想说换个位置,阿瑟也会做同样的事。还想再次指出后来如果不是阿瑟即时开枪,他已死于熊掌之下。但他心里有种厌恶感,什么都不想说。他觉得很鸡毛蒜皮,很窝囊。
"真可惜我不是做总统的材料,"阿瑟依然在感慨。"总统可以让人为他卖命,还令人觉得能为他卖命真是幸运。"
涧溪里轰隆隆一阵大水汹涌而过,不少圆石都淹没了。有一阵水声把阿瑟的话音也淹没了。水声是种纯净的噪音。
吴泊均有十几分钟(也许二十几分钟)恍恍惚惚的,阿瑟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只是一个劲儿地遏制住胸中一股想呕吐的感觉。他想可能淋了雨受了累,病了。他想千万别病,两人死在这里都没人知道。华盛顿州盛行户外运动,每年都有几起这类事发生,大部分在打猎,滑雪和钓鱼这三种运功。然后他听见阿瑟叫他名字,要他回答一个什么问题。他隐约记得阿瑟好像在谈回去后跟同事讲这个打猎故事。阿瑟担心这事让人知道会误解他。阿瑟并不是虚伪,只是很现实,任何人听了这个故事都会很乐意把他说得一钱不值。他婉转暗示吴泊均隐恶扬善,用辞用意都算得上诚恳。但吴泊均此刻对诚恳简直痛恨入骨。他听到自己突然用一种冷酷低沉的嗓子说话。他知道自己能用这嗓子说话,不过已记不清多长时间没用过了。
"你真是个脓包,阿瑟。屁大个事儿啰嗦半天,真他妈的后悔救了你。闭嘴,不许说话。再不闭上你的臭嘴,老子一家伙把你掀到沟里去,摔他妈的死你,操。"
阿瑟真的闭嘴了。吴泊均忽然直乐,想笑。他很难想象背上阿瑟吃惊的模样。阿瑟大概想都没想过自己会骂人。正乐着,突然听见腰间"笛笛笛笛"直叫唤。想了一下才想到是他的BB机:显然,他老婆见他们还没回家急了,呼他呢。但手机没电了,呼也白呼。他觉得这笛笛声颇悦耳,便没立即腾出手关了它。一时间满山林都是BB机尖削的笛笛声。
阿瑟在他脖子上动了一阵,一个猛烈的动作后,安静下来了。吴泊均然后听见涧底一阵塑料制品破碎声,伸脖子看,一个手机摔成几瓣儿了。是阿瑟一怒之下扔掉的。一定是阿瑟以为自己有意不揿掉BB机,臊他,因为他为了否认被人救了,到处乱打电话,弄得手机没电,结果还要让人背下大山。
吴泊均急走如故,眼睛看着地上。见平好的路面便踏下,见绊脚的树根石块便跨过去。他觉得眼有些花,意识到已是下午两点了,林子里很暗。模糊中见到一块石头,步子便自动跨大了些。在越过石头上方的一刹那,他犹豫了,脚没伸那么长,脚后跟落在圆石边缘,啪嚓一滑,人失去重心横着摔倒,肩上的阿瑟呼地飞了出去。他本能地想抓住阿瑟身上什么地方,没抓到根汗毛。他先觉得自己右侧脑袋砸在一个硬物上,轰然耳鸣,然后听见重物坠地声。
阿瑟从吴泊均的肩头飞下涧底时有种熟悉的感觉。他记起这是他六岁时跟母亲第一次从大山里到西雅图坐电梯的感觉,然后听见一种折裂声,来自身体内部,接着疼痛使他失去了知觉。他不知道多久后才醒过来的,只恍惚记得是从人肩上飞出来的:好好的怎么会到了别人肩上呢?他用左臂撑起身子,想翻身坐起,右股一阵剧痛让他重新趴下。股骨断了。他这时才回想起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是打猎受伤,让吴泊均背下山来。
他抬头望岸上,空无一人。吴泊均呢?也摔下涧来了吗?他四下看看,也是空无一人,只有流水微微,浸透了他的裤子衣服,凉极了。他仿佛突然想起他应该觉得冷,打了个寒颤。这时他发现了一桩更令人沮丧的事:他的一条尚可挪动的腿在最细的脚踝处卡入了两块大圆石之间,拔不出来。
"均,"他叫道,"你他妈的怎么走路的?把我掀到涧底来了。快下来帮个忙,我动不了了,水一来就活活淹死。嗨,你在哪里?也受伤了?"
他听见自己声音在涧底空荡荡地散去,忽然耳边响起吴泊均咬牙切齿的詈语:"再不闭上你的臭嘴,老子一家伙把你掀到沟里去,摔他妈的死你,操。"难道他真想摔死我?他记起吴泊均的声音里的确有种他从未察觉过的东西,一种狠劲。但他迅急否定了这个怀疑:吴泊均?他如有这种狠劲,我把公司交给他就不用担心了。也许他儿子有这种狠劲。毕竟他只有一半是那种聪明但文质彬彬的上海人,另一半是我们斯勘迪那维亚近千年海盗世家的血液。
"均,你没事吧?"阿瑟的心思重新转到了目前的困境上。
他脚背有种新鲜的微痒感,低头看,是一股稍大些的水流流过涧底。他又觉得浑身湿冷起来。
阿瑟抬头见吴泊均从一丛杂草里伸出头来。显然,他是趴在地上的,半边脑袋都是血,肿得一边脸大一边脸小。
"也不妙。你歇一会儿就下来帮我把那块石头搬开,要不一阵稍大些的水过来就要了我命去了。"
吴泊均仔细察看了阿瑟的情况。有那么一瞬间阿瑟以为他又看见了那种狠劲在吴泊均的眼中闪烁。但一眨眼,又没了。阿瑟想自己太多疑了。就算自己对人再苛刻无情,对吴泊均却是好得无可挑剔。而且吴泊均昨天才以自己生命作赌注,救了自己一命。
吴泊均艰难地爬到一处突出的岸崖,坐下,两腿悬在空中晃动。
说完他掏出胸袋里的酒瓶,喝了一口,长长出了一口气。又从背囊里摸出一块熊肉,咬了一大口。见到阿瑟舔嘴唇,便抽出猎刀割了一大块丢下来,正好落在阿瑟手边。阿瑟捡起来,甩掉沾上的水,撕咬起来。
"怎么样,扔得挺准的吧?"吴泊均说,脸上露出那种男孩的调皮笑容。阿瑟顿时想到他第一次碰见吴泊均时见到过的笑容。原来这笑容从来没离开过他。
"我喜欢看你这样笑,"阿瑟咽下一口肉,"像个调皮男孩……啊,这肉放了一晚上倒更好吃了。"
阿瑟以为他开玩笑,没在意,顾自吃肉。他脚背又感到一阵微痒时,忙抬头看涧溪上游。还好,不过是一股小水流,过去就没了。他想提醒吴泊均,但又一想,就是大水来了,吴泊均再跳下来也来得及,可别显出一副怕死鬼模样来。
阿瑟皱了皱眉头。吴泊均从未用这种口气对自己或任何人说话。
"你这人,狠。"吴泊均喝了一大口酒,晃晃瓶子,似乎想确定里面还剩多少。"而且不虚伪:你整人时好像对人说:嗨,你说老子没良心,老子就没良心,看你怎么样?"
阿瑟沉下脸。"均,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给自己找借口。"
吴泊均微笑起来,浅浅抿了一口酒。"我决不丢你的脸,放心。"
阿瑟搞不清吴泊均在弄什么鬼,静静等着。他对吴泊均所有的了解今天一下子全体崩溃。
"你知道吗,阿瑟,"吴泊均严肃起来,悬空的双腿不再晃荡,"如果你学科学,绝对是第一流的大脑。"
阿瑟突然摇摇头,因为整个人一下子清醒起来了。他知道吴泊均在做什么,但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他想冷笑一声说你把我看得太小心眼儿了。他想骂人说你也他妈的太小题大作了。他都没说。不对题,也不会有用。
吴泊均笑而不答。继而又有点不解,问:"什么选不选你?"
阿瑟不能肯定吴泊均是否装作不懂。不过,懂或不懂又有什么关系?吴泊均坐在岸崖上,看来有些愁眉苦脸。阿瑟又感到脚背一阵微痒,想一定又过一阵水,没去看它。他用手肘撑着身子有半天了,疼,便一松手横躺下去。背枕着几块大小不等的石头,有棱有缘。一股冰凉的水滑过脖颈。
我这一辈子,还过得不错,阿瑟想,见过不少,做过不少,昨天还打了一只熊。他斜眼瞟了吴泊均一眼,对他微微一笑,掉头继续吃他的熊肉,看天。但天没什么好看,阴沉沉的。他希望看到飘荡的岚气,想想为什么吴泊均会喜欢它们。吴泊均是个谜,可惜知道得太晚。
吴泊均也在看天。对他来说,阳光照耀的蓝天跟晦暗如铁的阴天同样内容丰富。他是常常抬头看看天的人,特别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一看到天那么广阔漠然,便觉得自己一切烦恼都摆不上台面,于是豁然开朗。他瞥一眼阿瑟横躺涧底,想自己没料到他面对死亡竟能如此洒脱不羁,可惜即将死去。他想起哥哥,骂他没出息的哥哥,竟凭杀鸡断人优劣。杀只鸡算什么?那种狠都说得出道理,算不得真狠。
涧底刮起一阵风,带来一大片雨珠,洒落脖颈间,凉凉的。满林子树叶嗖嗖作响,黄昏的山岭愈显得静谧。
如果阿瑟出声求救,他不无幽默地想,我就再救他一命。
天越暗了,不要半小时,就会如同夜晚。吴泊均瞥了一眼依然横躺在涧底的阿瑟。有一瞬间他甚至想对阿瑟说:你求我,我就救你。但他没说。士可杀不可辱,虽然阿瑟祖上是海盗,与士不搭界。
又一阵雨飘落,涧底被巨石弄得不再完整的水面点点破碎。不久山上传来隐隐的隆隆声,一股洪流奔泻而下。
一个星期后,吴泊均从阿瑟的律师那里读到了他的遗嘱。
(全文完)
(原发于《上海文学》)
戴舫,祖籍湘西,生长上海。华东师大中文77级,复旦比较文学研究生,美国密西根大学 PhD。现执教于纽约亨特学院。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