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刊《东西》第241期,原公众号文章由一楠编辑,非尔编发。)
他站在门口,没带什么行李,就一个随身的背包。进门,换上他以前在家时穿的拖鞋,进洗手间。这熟悉的动作,看着就像早上才刚刚离开家一样。从洗手间出来时,他心不在焉地接过我端去的茶,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喝茶的过程中,他接了一次手机,同样心不在焉,但我注意到他三次说道:“别开玩笑了。好了,别逗。”
他紧紧地抓着茶杯,好像一不小心茶杯就会从他手里滑下来摔到地上去似的。他的手比起他身上其它部位要老得多,我熟悉他身上的每寸肌肤,大都光滑结实,而他的手却像体力劳动者一样满是纹路,手背上布满纵横交错粗细不一的青筋和棕色的斑点,看起来像灰土,仿佛所有苦难与艰辛都被他从身体里赶出来,让它以颓败和脆弱的方式夸张地凝聚在手背上,以此迎接身体深处更大的衰老和死亡。
他喝完茶,我则快速在厨房收拾出已经准备了一下午的晚饭,正坐在餐桌前等他,各自的玻璃酒杯里都已倒上了红酒。
他放下茶杯,过去将暖意舒缓的音乐关掉,屋子一下子显得寂静,空气中飘荡起一股清冷之气,他在音响前微微迟疑了片刻,随后伸手顺势将旁边的电视打开,电视里立马传出人间的喧闹。
他在餐桌前坐下,看了眼桌上的菜,拿起他面前的酒杯左右晃了晃,将鼻子稍往酒杯前凑凑,轻轻吸口气,头随之摇动了一下,微微仰头,闭眼,呡下一口。“晚餐挺丰富的,其实简单吃点就行,难为你了。”他客气斯文的样子让人觉得别扭。
“你也多吃。”他夹起一小片肉,放进嘴里,如往常一样慢条斯理地嚼动。
两个人喝着酒,吃着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不关痛痒的话,一切都游于表面,看起来又亮堂又温暖。
我脱下那条并不让我觉得舒服的、晚饭时特意换上的黑色长裙,换了牛仔裤白衬衣,穿上柔软的白球鞋。出门时,他如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先去关了电视,再走到门厅换鞋。
电梯里,我们面对面站着,谁都没说话,但他身上浓郁的气息却如以往一样将我包围。我曾无数次把头埋进他结实宽厚的怀里,这样做让我觉得踏实。我喜欢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那味道里夹杂着骆驼牌子的烟草味。
他去美国已经有三年多了,但他身上的气味仍能给我带来微妙的感受,这样的感受既熟悉又生疏,我甚至后悔不该同他一道出来散步。虽然每天都是散步的习惯,可是,今晚,与他走在一道,亲密友好的样子,实在让人觉得有点装模作样。不过,又有什么在意的必要呢?
街上没什么人。路两旁是我喜欢的樟树,树底下密集在停放着私家车,街灯暗淡,有几盏灯坏了。在我眼里,这街道、树木、车辆以及亮着灯光的公寓楼,突然间成了舞台的布景,我和他则是布景前的男女主角。
可该说点什么呢?重要的、实质性的话题早已在电话里反复讨论商量过了,都已达成共识,再提的话,已毫无必要,或者有点违反共识、破了规矩的感觉。
我们走过路边的垃圾桶,一只受惊扰的野猫仓皇逃出垃圾桶,几乎撞上我们。我本能地吓了一跳,倒退几步。他走过来,伸出手,拍了拍我瘦弱的肩膀。
“别怕,一只猫而已。”他安慰道。那刻,他显得很男人,声音沉稳有力。
继续往前走,听着他的脚步声,和以前一样,前脚重,后脚轻。彼此一时无话,似乎能在空气中闻到类似于尴尬的气味。
“这次回来,有时间去看你妈么?”我在从一条路往另一条路转弯时,顺势扭头看着他问道。
他在美国的三年间,我每年春节都会去看他妈。他妈生活在另一个城市,是个退休了的中学英语老师,丈夫早些年就去世了,另有一个女儿也在其他城市工作生活。老太太温和平静,把自个的日子过得踏踏实实、有规有矩,就如一只准时简单的钟,日复一日。
有一年去看她,大门开着,她在厨房炒菜,一边炒菜一边扭腰,嘴里哼着有旋律的英文小曲,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我站在门口,被她感染,觉得老了后,应该成为她的样子。
是真心地喜欢这样的老人,特意把她接来和我小住。那是一段每天从学校回家后都有暖饭热菜备着、有说话伴儿的实在日子。只是两个礼拜不到,她就趁我去上班时留了一张纸条自个儿偷偷坐火车回去了。她说,她是一棵树,老了,移不得了,喜欢把自己安置在气场熟悉的地方。在自己的窝里,吐气呼气,都是安稳的。
“要去的,三年没见到她了,电话倒是一个礼拜打一次的。”他回。
“她就你一个儿子,尽量多余点时间陪陪她,做母亲的不容易。”话一出口,自觉得有点老气横秋一副要教导人的样子,便暗自笑了一下。
“本想过把她接美国去,她不肯,也不愿意见那个人。”说到这,他停顿了下,又补了一句:“老太太喜欢你。”
“别从我身边走开,别丢下我。”这话在我喉咙间滑动,但我没让它涌出来。涌说出来,就全都乱了。一直来坚持着的那点儿心气就散掉了,阴冷之水会从隐蔽的暗处汹涌而出,冲垮脆弱的堤岸,理智移开,一切都无法在现实中顺理成章,生活就没了方向。
在暗淡在街头下,他停下脚步,从裤袋里取出烟,点上。烟味在寂寥的空气中散开去,我闻了闻,发现这不是骆驼牌子所特有的烟味,他身上特有的气息被另一种烟味取代,杂乱、空白、陌生遥远。
街道拐角,一个街灯无法直照的地方,一对小年轻紧紧拥抱在一起,纹丝不动,罗丹的雕像一般。他们彼此深陷在长吻里,周围的世界不复存在,他们的灵魂在吻里交融。可再走几步,换个角度看过去,他们像是在黑暗中嘴对嘴做人口呼吸,极是有趣可爱。我暗自担心,被男孩吻住的女孩,会不会是自己班里那个打了十四个耳洞的女孩,她早熟、倔强、反叛、冲动、冒险。
当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我无法不让自己盯住他们看,但他们的轮廓似乎被暗光抹去了,让人无法真正识别。我的行为倒像辨认嫌疑犯一样可笑,在黑暗中,我毫无理由地涨红了脸。
“这里是夜,美国太阳刚刚升起。”他声音深沉平静,却又似乎带了一丝思念和犹豫,余音里夹了丝尴尬。话一出口,他似乎就在担心我会听出些别的意思来,他这一疑心,反倒真让我在他那原本简单的话里,感受到了潜藏着的痛,那痛是新鲜的、带勾带刺的。
“夏天很快要过去了。”我心有微颤,文不对题地胡乱回应了一句。
很快就走到运河的一个拐弯处,一片巨大的阴影嵌在路上,是旁边那幢很快要被拆掉的老百货大楼的影子。它将被推倒,被遗弃,会迅速在原地悄无声息地盖上一幢五星级酒店。它富丽堂皇,人来人往,新来的年轻人不会知道,它的原址上是一座也曾经辉煌过的百货大楼。
多年前,他就是在这个百货大楼选了定婚戒子。三百零六块钱。差不多是他当时二个月的工资,现在只够买张音乐会的三等票。
又过了两条街,到了大湖边。湖面漂浮着冷光。湖边的第一个车站,是我平时散步的尽头,每次走到这里,我就会选择往回走。我转身时,他也跟着转身,他腿长,没几步,就又走在了我的前面。他的影子覆盖了我和我的影子。
我们穿过两条街,仍旧沿着运河回家。路过一个教堂,我们在教堂门口站了片刻。教堂正对着河,运货的船从河面上划过,发出一二声悠长的笛鸣。有牛奶色的雾气慢腾腾地升起来,笼罩了整个河面,犹如黑暗中的悲伤。
不知觉中,我的手竟然已在他的手里。他轻轻地拉着我的手,并用另一只手掌抚摸了一下,似乎是潜识里一种本能的行为。
我快速地抽回了手。不习惯在这样的状态下感受另一只手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是说不清的、不自觉的、没头没脑的。如果这真是外科大夫灵巧的手,那么这手能够抚摸出我隐在肉里的伤。可是,他能么?
从旁边公寓的某扇窗户里传来一声常见的、突如其来的哭声,出自一个饥饿的婴儿嘴里。他将会长成一个怎样的人?平静知足的、冷淡漠然的、或者一生都暴躁焦虑的?
我们绕过教堂,继续往家的方向走,如果他仍认为那个屋子是他的“家”的话。夜光柔和起来,开始缓慢地变成蓝色。有狗从路边黯黑的灌木丛中跑出来,在近处的路灯下,停住,看了眼我们,然后夹着尾巴掉头走了。
是一头挺可爱的小狗,迷路了?它的眼睛里有着令人同情的迷惑不解。或许我该把它领回家,给它洗澡、喂养它、逗它开心,在走廊里给它安个窝,兴许它最终会适应我的抚摸,对我产生温暖贴心的依赖。它应该是斯文的、好脾气的,因为我几乎没听它吠过,连一声哀鸣都没有。下班回家有条狗陪着,围在脚边转动,该是暖心闹腾的。可它跑远了,已经穿过几条街道,拖着长长的绳子,从黯黑的灌木丛跑到另一丛黯黑的灌木丛里。
余下的路上,两个人几乎都没再说话,坦然地沉默着。他走在我前面,胳膊抱着肩膀,好像身体不够暖和似的,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动作。一时间,我竟然有一种念想,如往常一样,靠近他,将胳膊绕过去,环抱着他的腰,大拇指搁在摸起来粗糙的宽皮带上,用心感受着旧皮革和汗水及烟草夹在一起的味道。
刚认识他时,他喜欢站在喷水龙头下,边洗澡边歌唱,唱的全是邓丽君的老歌。我从厨房里忙完活出来,偶尔会走过去靠在浴室门旁,听歌声夹着哗啦啦的水声从里面传出来,想着他赤裸的、健康结实的身体在水龙头底下一边手忙脚乱地洗澡洗头一边快乐歌唱的样子,温暖而舒心。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在浴室里歌唱了。就如今晚,能听到的只是浴室里喷水的声音,吹风机和柜橱抽屉打开关上的声音。
三十分钟后,他清清爽爽地出来了,身体裹在一件枣红色的棉质浴袍里。那浴袍是我三年前出差到上海时给他买的,买回来没几个月,他就去美国了。三年里,是他第一次回国。虽然坐了很久的飞机后,但他看起来并没我想象中的那样疲倦。他在客厅里走动,大腿充满活力,身上散发着从浴室里携带出来的热气和浴液的雅香,热腾腾的身体在棉质的浴袍下均匀地呼吸。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他,恍然间觉得自己的指尖正如刚恋爱时一样温柔地划过他那留着短发的漂亮头颅及宽大饱满的额头,划过他的眼睛鼻子嘴唇,划过他的脖子和胸部……
他的身体看起来依旧硬朗厚实,皮肤里包含着隐蔽的欲望,可以将所有温柔细腻娇小彻底地拥抱并环绕。
我想象着那个并没见过面的身体,他把那个身体纳入他的身体,努力触及她的每寸皮肤,互相陶醉、彼此温情,甚至他会不顾及他自己身体的感受,将她胎儿似地包在他的身体里,或又像翅膀下的小鸡。他向她投降,顺从她柔软的身体,为她付出,再付出,她或许会故意滑出他的怀抱,或者她会让他仰面躺着,她会如小猫一样伏在他的身体上,温柔中含了小小的狡猾与调皮,轮到她给他回报,努力地,全神贯注的,乌黑的发丝垂挂在他结实的胸前,以爱回报爱,一直到他们互为对方,像四手联弹的二重奏……
此般的想象是尖锐的针,身体某处最脆弱的部位被针扎了一下,揪心地疼,痛感瞬间游遍全身,有冷意浸涌进胃里。我的胃开始收缩,手脚有些微麻,某个瞬间,甚至有想呕吐的虚弱感。
他给自己倒了杯温开水,如往常从冰箱里取出蜂蜜罐,拧开,往开水里加了一匙。他边喝蜂蜜水边对说:“有点累了。”
我捂着胃,淡笑着道:“那早点休息。”那笑应该也是虚弱无力的。
他有点多余地补了一句:“我回书房躺下翻会书,你也早休息。”
我仍旧笑了笑。在他离开客厅之后,我进厨房收拾了晚餐的残局,洗净擦干所有的碗碟筷子和杯子,水哗啦啦地冲着,我陶醉于洗碗带来的片刻安宁之中。这哗啦啦的水声,如时间的嘀嗒,人在这哗啦啦的嘀嗒声里,实在渺小。
收拾完碗筷,又将厨房的地面用毛巾细细地擦了一遍。站在厨房中央,环顾了一下四周,到处都很洁净,已经没什么可做的了。
他已经在他的书房里了。灯亮着,我隐约听到翻书的声音。
我在餐桌前坐下,花了点时间批改完学生的作业。在餐边柜旁喝了杯水后,我进了浴室,准备洗澡上床。浴室里还飘散着他洗澡时留下的余味,熟悉的,但这样的熟悉里含着不可触摸的距离。
这距离究竟有多远?虽就在眼前,可说有多远就仍有多远。
或许洗完澡我可以进书房和他聊聊,聊聊我们的过去,可能也许或者还会有的将来,试着缩短这看不见的又不可触摸的距离?可是,能聊什么呢?语言有时如此无能无力,它一经我的嘴,便会让他误认为这只是个无聊的圈套,只是想更大可能地得到我想要的。
他会说:“我们不是早就谈好了吗,已经这样了,我也很抱歉,可再谈,还能谈出什么来呢?”
我脱尽衣服,在浴室的镜子里看了眼自己,镜子里印了一张苍白的脸孔,可疑地微笑着,笑容底下深藏着旁人看不到的虚弱、无力和哀伤。
他睡在黑暗里。是否也睡在他的思念里?那样的思念里,有层层涌起的温暖,有无尽的可能,值得他付出,付出,再付出?更或是睡在对明天的等待里?
我从书房前走过时,放缓了脚步,试图能抓住一丝他熟睡时的气息。里面没有任何声响,窗外夜色异常孤寂。
我进了自己的卧室,以前是我和他的卧室。我走到窗前,拉上窗帘,顺势看了一眼楼对面杜老先生家的窗户。杜老先生有一架用来观星星的高倍望远镜,白天老人喜欢用望远镜在窗口几个小时地观察楼下的街道:胖男人搂着穿白短裙黑靴子的性感姑娘从面包店出来,抱婴儿穿宽大蓝裙子的妇人挤在几个穿灰衣服的男人中间等红绿灯,对面过来一群放学的穿校服的中学生,每天早晚街对面的十字路口交叉处,总会堵上四五十分钟左右。晚上,杜老先生就用望远镜透过整个夏天都开敞着的窗户,秘密地探索起邻居们的生活。
我住十五楼,卧室的窗户正对着杜先生的望远镜。这个坐在轮椅里的观察者,今晚不在窗口。
早上出门时,在小区门口碰到一辆救护车,我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躺在担架上的老杜,他肥胖的身体就如吸足了水膨胀起来的海绵,露在黑丝绸短衣裤外面的皮肤白皙的没有任何光泽,阳光似乎从未曾在他身上停留过。
轮椅里的老杜,不被阳光停留的老杜,实际上,他观察的并不是他所喜欢的世界,而是他自己的孤独。望远镜背后的生活,只是镜像,就如大多数人想象中的爱情与婚姻。每个人活着,都会有各式各样的欠缺,所以需要镜像,靠此演绎生活,变化与丰富生活,以它替代身体或者生命本身的缺憾。
这夜拿在手里的是英国漫画作家雷蒙德·布里格斯的漫画作品《雪人》。一九七八年出版,总共只有三十页,讲了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冬天早上,下过大雪,小男孩堆了一个大雪人,午夜十二点,雪人活了,小男孩激动莫名,带他参观自己的家,两人还偷偷开走爸爸的车,出去逛了一圈还不过瘾,直到雪人带小男孩飞翔,掠过萨克斯郡的宁静夜色笼罩着的茫茫雪原,到达海滨城市布赖顿,然后返回,赶在黎明破晓之前回家,两人在院子里告别,小男孩回去睡觉,一觉醒来迫不及待奔出大门,却只看见融化的雪堆,上面留着雪人的草帽。
我一时弄不透作者想要通过《雪人》传达什么样的一种信息,假如非要一个答案不可,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雪人,它就代表走过我们生命的一些不同寻常的人,我们意外相逢,彼此喜欢,无奈他们总有离我们而去的一天,去到另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世界,不断邂逅,不断别离,离开一些人,也被另一些人离开,这就是人生,不管我们是不是愿意,要不要挽留。
睡意在我糊思乱想时渐渐长出无数双手,有些不耐烦地把我扯过去,书重重地掉在地上,那一瞬间我伸出手关掉台灯,右侧蜷曲着,想象中的雪人与我一起跌入漆黑。
我尽可能让自己与平时一样安心舒适地对待自己,对待熄灯后的黑暗,对待体内蛇一样的灰色情绪,对待记忆中外公家门口那两棵粗大的樟树以及外公将我搂在怀里喊我“小猪宝宝”时微微眯起来的笑眼。
我用床单将身体包裹起来,把放在胸前的那个绣花软垫抱紧了些。想想融化了的雪人,又想想樟树在春天花开时所散发出来的香味,浓郁得有些熏人,我在童年熏人的樟树花香中稍稍徘徊了会,心便往下一点点沉静,静到睡眠中去了。
年轻的小媳妇要过河,但面对着能把碗口粗的树枝、成堆的垃圾物旋卷而去的河面,她不敢下河去。没多时,来了一个高大的汉子,汉子看了看河面,弯腰脱下长裤,穿条红裤衩准备过河。
“没结婚的汉子,怎可随意背女人过河。不背。”汉子回答的很干脆。
“背我过去吧,不亏待你,告诉你一祖传秘方。”小媳妇的话比刚才又软了些。
“背我过去,自然告诉你。”小媳妇的笑脸里藏着秘密。
汉子迟疑了一会,走过去,蹲下身。腰背上多了一个柔软丰润的身体,汉子紧张起来,身体微颤,站在原地稳了稳,慢慢移动脚,往河里淌。每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想起西游记里的故事,觉得身上背着的就是那稀罕的妖物。
在已有凉意的秋里,汉子竟然出了身汗。上了岸,摸了把额头的汗,穿上外裤,再抬头,小媳妇已经走出一小段路了。
“野蘑菇汤浇饭,囫囵吞。”小媳妇糯甜的声音远远地飘过来,潮润而娇媚,夹了热腾腾的蘑菇汤的滋味,粘附在秋天的河道边。
小媳妇盈盈而去的背影在眼前渐渐消失,而“野蘑菇汤浇饭囫囵吞”却留在汉子的心里,一留就一辈子。
这夜,外公的故事以漫画的形式在梦里重现,因为睡前看了漫画《雪人》?或者相信那已离我远去了的外公?或者记忆深处与他采野蘑菇的往事?
七岁时的春天。外公第一次带我去河边采野蘑菇,奶白色的野蘑菇就长在潮湿的柳树根上,肥嫩饱满。
河对岸的油菜花开得疯狂肆意。外公在金黄色的菜花香中第一次和我讲起“野蘑菇汤浇饭囫囵吞的故事”,他在故事结束时对我笑呵呵地道:“你看,没白背她过河吧”。
小小的我被这样简单微妙的故事吸引,更被故事的结尾吸引,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外公的故事。
那年秋天,被冤的外公重新拿回多年来的工资,重新回到单位工作。每次吃蘑菇汤时,外公总是嚼着嘴,摸着胡须,眯睛长叹:“好滋味哪……”
是野蘑菇汤浇饭的滋味?是小媳的声音?是对劫后余生的珍惜?反正总有什么东西是沉甸在他生命中,值得反复回味的,反复,又反复。
这夜,外公在我的梦里背完小媳妇后,站在秋天的河边。梦的背景空旷辽阔,他就站在那里,眯着眼,眼睛望着远方。
有悠远、安宁、纯静的声音从空旷的远方飘来,就如风筝。风筝那头的线连着外公,外公随线而去,笃定沉着。我跟在后面,他回过头来,温和地看着我,缓缓说道:“记住,生活总是有好滋味的,就如蘑菇好滋味。”
我一边想挣扎着去追他,一边如一个被丢弃的孩子般喊道:“不要离开我,不要丢下我。”可是我的躯体却如此沉重,如铅,如铁,动弹不得。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公走远,然后独自从梦里出来,静静地躺在床上,街外的光投射在天花板上,冰冷、无力。
外公是个简单的人,他没有太多的天赋去理解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他曾在某段特殊的时间里,受别人无端的折磨,子女的命运也因此改变。晚年,可以和一只猫一只狗快乐相处大半天的外公哼着小曲走在街头,遇上当年某个折磨过他、同样已经老去的人,外公会笑哈哈地和他打招呼:“身体可好?”“儿女可好?”“今天中午吃了些什么?”“家里养猫养狗了没有?”
一辈子活在世事隐忍之中的外婆,对哼着小曲慢悠悠回家的外公忿忿叫嚷:“都忘了么?当年人家是怎样吊打羞辱你的?好了伤疤就忘了痛?”
“忘了好呀。都是大梦一场。”外公边说边走到院子的角落里,看猫和狗打架去了。
外公生前最后那段日子,我正好闲在家里,天天陪他去小区对面的公园,听他断断续续地讲自己曲折艰辛却内在平静的一生。
那是一个安静朴素的河边公园,但却可以在那里看到很多东西,四季的变化,缓慢平静的河水,美丽的早晨与黄昏。它渐渐地长成了我内心里的一座公园,外公成了公园里的一棵树。
公园沉静自然,空旷自得。无论身处何种境地,我都还可以去我内心的公园,与外公一起散步,这样让我觉得很好。
一觉之后,他充满朝气,刚刮过胡子,轮廓清晰鲜明的脸,健壮结实的肩膀,一切都曾经无比熟悉。
我起来坐在餐桌前,糊里糊涂睡意朦胧的样子。他给我拿了一杯热牛奶,几片烤过的涂了黄油的面包,一个煮鸡蛋。
“还是早去吧,怕去迟了,人多,耽搁你时间。”他语气平缓内心急切。
“我缺的不是时间,向来都不是。”觉得酸楚,又觉得饿,我急急将鸡蛋剥掉壳,一口咬下半个。
他不再说话,在我对面坐下,取出支烟,点上,耐心地等我将早餐吃晚。空气中飘浮着我不熟悉的的烟味。
很快就到了办证中心。去得早,人并不多,二三对而已,我指的是办离婚的窗口。另一边窗口同样挤了二三对人,是等着拿结婚证的。
我们一起走出办证中心的大门,就像之前一起看通宵电影走出电影院一样,发现街对面的早点铺生意已经异常火爆。
车站离办证中心不远,两个人便走路过去。谁也不说话,不说话挺好的。路过一间老年人服装店,我走进去,给他母亲选了件秋衣,枣红气的,对襟,滚黑边,虽传统但也挺时尚,该是适合她的。他将衣服放进从美国背回来的包里,客气又略含了点歉意地说了声:“谢谢!”
上车时,他回头挥了挥手,那瞬间,我看到了他眼角闪着的一滴泪。所有我所承受的,也是我唯一能够做的,都凝在了那滴安静无言的泪里。
他离开后,我坐公交车返回学校。下午有三节课,有一节还没备好,我回到办公室坐下,坐在我的日常之中。
傍晚几个同事一起聚餐,是其中一个未婚女人的三十岁生日。她情感脆弱,像一只飞虫,错误地飞进别人的屋子。知道是个错误,却又没有方向地狂乱地想与那个牵着她进屋的男人找到飞出去的门。门其实就在那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只知道从这面墙扑向那面墙,从墙上撞到灯罩上,又向上冲到天花板,然后重摔下来,落在玻璃窗上。她透过玻璃,看到了外面的天空,于是拼命地用身子撞击玻璃窗,等终于撞出窗外时,周围什么人也没有,只剩下浑身重伤的自己。
浴室里还残留着他的气息,它一如既往地裹住了我瘦弱的肩膀,让人心颤。在浴室的一角,发现昨晚他换下的白衬衣还在,早上太匆忙,他忘记带走了。是从美国穿回来的白衬衣,衬衣里留有他的体香。衬衣是大号的,他有一个宽厚坚实的胸,我曾无数次把头埋进他的怀里,双手环绕过去,抱着他的腰,两个大拇指搁在摸起来粗糙的宽皮带上,这样做让我觉得踏实,我会仰着头对他说:“抱紧我。”
有流泪的酸涩欲望,忍了忍,最后那憋着泪的脸,在镜子里开成一朵尴尬别扭的笑。
从浴室出来,我在餐桌前坐下,就静静地坐在黑暗中,仿佛是在等待体内发出些声音来,能让我从厚实坚硬的外壳中解脱出来的声音。
我原本可以大声尖叫,撕心裂肺地吵闹,可以上吊,可以用指甲撕他的脸,可以让他不好过,可以报复,可以反复折磨,可以让谁都不要好过。
我忍不住笑了笑,在黑暗中坐着,寂寂的,静静的,丝纹不动。我在黑暗中看到那个融化了的雪人;在厨房里哼着英文小曲、炒菜扭腰、自得从容的前婆婆;嚼着嘴、摸着胡须、眯眼感叹:“好滋味!”的外公;生活在望远镜背后的老杜;他们如节日的烟花,在暗处反复闪现。
坐久了,起身,我将脚步放慢、怕吵醒什么人似的从书房前走过。昨晚屋子里属于他的脚步声、洗澡声、开冰箱取蜂蜜罐声、锁房门声、翻书声都已经消失,然而他的气息却还真实地积聚在屋内,它们朝我扑面而来,就如一团让人哀伤的浓雾。
喜欢夏天的阳台,暑气散开,夜晚缓缓渐入佳境,它努力延伸,一直向深处,欲图触摸清凉的黎明。
有狗叫声传来,有一次似乎特别狂暴猛烈,声音似乎是从小区后面运河的方向、或者更远的小巷拐角处的垃圾筒边传来,是昨天和他一起散步时遇到的那条脖子上挂着绳子的小狗么?渐渐地,吠叫声转为衰呜,大约是嗅到了巨大的孤独和不安全的气息,或者正经受着强烈的饥饿感,一声哀鸣末散尽,另一声又响起,透骨,凄凉,仿佛是在哀叹着不可挽回的过去。
城市在狗的哀鸣声中显得格外寂静,很多人早已经睡去,正在安宁地做着梦,在梦里远离他们自己,远离痛楚和悲伤,远离真实的现实。
月光古老、忧伤、宁静,它无生无死,就那样存在着。我看着它,伸了伸胳膊,做了几个深呼吸,又一天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