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包子与座上客

作者 02月15日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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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琦简介:北京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在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和斯坦福大学亚洲语言文化系任教多年,多次获得文学奖。)

 

人肉包子与座上客

 

(转载自《香港文学》2019年2月号)

                                                      

  

中国古代文学精彩纷呈,不少西方人也为之心动神摇,我却从未看到哪个西方人能够接受《水浒传》。武松是大英雄,义薄云天,为什么在“血溅鸳鸯楼”那一回乱杀无辜,把刀刃都砍出了缺口;李逵也是大英雄,为朋友可以舍弃生命,怎么抡着板斧见人就杀,像割草一般。还是这位李逵,为了拉朱仝上梁山,竟把沧州知府年仅四岁的儿子劈作两半!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不是全书中特别吸引人的部分,但其中透出的意味很值得深思。话说武松杀了潘金莲之后坐了两个月的监房,又被押送孟州。途中经过十字坡,与两个差役走进一家酒店。老板娘是人称母夜叉的孙二娘,她摆出好酒,却在酒中下了蒙汗药,意欲灌倒武松和两个差役,再杀人、切肉、剁馅、卖人肉包子。武松假装喝下蒙汗药倒在地上,在孙二娘要动手“开剥”的时候将她顺手就擒住。这时孙二娘的丈夫张青正好回来,喊一声“好汉息怒”,然后说“愿闻好汉大名”。武松一说出自己的姓名,张青纳头便拜,要结识这位打虎的英雄。于是,你死我活之事顿被“义”字化解,并且彼此通好,英雄相惜,其乐也融融。武松不仅成了座上客,被张青夫妇一连款待了三日,而且与张青结为兄弟。

 

你看,能否被张青夫妇当作朋友要相差多少!可做朋友就结为兄弟,生死与共,不值得做朋友的就无所谓了,可杀可剐,可蒸可煮。虽然说这故事是从传奇小说里来的,但《水浒传》是许多中国人的集体大创作,早在南宋时代就以说唱的形式广为流传,明代施耐庵创作成书之后更是喧腾人口,流传至今长达七百多年,我却从没有看到有人对这样的故事有所非议。事实上,直到今天,相当多的中国人对于朋友和其它人仍然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是朋友,就笑脸相迎,就两肋插刀,就彼此关照;不是朋友,就冷脸相向,就见死不救,就壁垒分明。中国人常说“出门靠朋友”,似乎每个人都应该与周围的朋友组成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圈子,其余的人就往往被无情地排除在小圈子之外。

  

                                                 

 

如果把这种小圈子比作一张网,那么编织这张网的就是一个“义”字。一千多年来,中国文化最耀眼的三个字是“忠” 、“孝”、“义”,“ 义”尤其是无处不在。“忠”只是臣民百姓之于一个遥远的皇帝,“孝”只是儿女之于父母,“义”却是个人与周围人的纽带,渗透在生活的每个角落。

 

要说“义”,先要说“仁”。其实,再往上推溯,两千多年前的儒家文化是以仁为核心的。“仁”有博爱的思想,强调人与人的相互亲爱。孔子认为“仁”即“爱人”,极力主张仁的学说。虽然说他的“仁”所指范围很广,包括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悌等等内容,但究其核心,还在“仁”字本身。《说文人部》说:“仁,亲也,从人、二。”《礼记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可见仁的核心就是亲,就是爱。孟子提出仁义礼智,但核心点仍在于仁。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又进而倡导孔子仁的学说,提出“仁政”,希望统治者以“仁政”来亲近百姓,管理天下。孟子还有两句很有名的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其实也是强调仁爱。

 

后人从孔孟那里拿来忠孝仁义,而将忠孝义无限度地强化,仁却是大而空泛的。最能说明这一点的除了《水浒传》,还有《三国演义》。也许有人会说这两部书都是历史小说,不足为凭。但这两部书都是中国人集体性的大创作和全民性的大欣赏,很能说明中国人的伦理观、价值观和历史观。前边我已经说过《水浒传》的故事从南宋时代就开始流传,而《三国演义》的故事还要早许多,从晋唐以来就开始流传了。在上千年的漫长岁月里,民间口头传播,艺人说唱表演,文人加工修改,参与这个大创作的不知有多少不同时代不同阶层的作者。因此说《三国演义》渗透着中国文化精神,而这种文化精神的第一要义就是“义”。所谓演义,就是演说这个“义”。诸葛亮是“智”的化身,既有隐士风流又有英雄气魄,儒道理想合而为一,——那只是文人的理想化形象。刘备是“仁”的化身,爱老百姓爱得常常流泪,动辄就衣袍尽湿,——那只是民众对圣明天子理想化的期望。真正让普通平民大众最动心的人物是关云长,关云长是“义”的化身。历史记载的关云长英勇善战而傲慢自大,最后身首异处,后人赋予他一个“义”字而大加称扬,于是就越来越神奇起来,到了罗贯中笔下更是出神入化。清人毛宗岗评点说关云长乃古今名将中第一奇人,又特别点明“关羽独为妇孺所称,则小说标榜之力。”当历史上的关云长战死之后,民间传奇中的关云长才刚刚开始,当传奇中的关云长在罗贯中笔下也已战死之后,更多的桂冠和荣耀还在后头。清朝人有一副称颂关云长的长联,我只记得上下联前边的十个字:“儒称圣释称佛道称天尊,汉封侯宋封王明封大帝。”关云长成了华夏的万能神,数百年的中国人都崇拜他。据史书所载,清代的北京有两百多个关帝庙,台湾有一百九十二个。时至今日,在两岸三地到处可以看到关帝庙,在海外华人生活的地方到处可以看到关帝像。

 

关云长的“义”有两方面。一是臣下之“义”,其实就是“忠”,关云长对刘备忠心耿耿。一是朋友之义或者说兄弟之义,是朋友就是兄弟,是兄弟就一诺千金,死不足惜。《三国演义》开篇即写关云长和刘备、张飞桃园三结义,“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后边也极写他们三人的生死与共。统治者欣赏的是他的“忠”,希望臣民都像他一样忠诚,因此极力地捧他;老百姓欣赏他的“义”,巴望世上多几个铁汉子和铁哥们,因此极力地敬他;就连黑社会的人物,无论对外人多么心狠手辣,对自己帮会中的人物却要讲义气,因此也把他奉若神明。

 

《水浒传》里没有关云长那样的“义”的化身,但面目不同的一百零八将有一个相同的地方,这就是义气。使英雄们彼此相识相交的是义气,凝聚整个梁山泊队伍的也是义气,一百零八将就是一百零八个义士。虽然书中把“忠”放在“义”的前边,梁山泊的聚义堂后来变成了忠义堂,宋江甚至为了效忠皇帝而给结义兄弟李逵一杯毒酒(这些都很可能是最后的作者施耐庵刻意如此),但全书主要写的还是英雄聚义,只要是好汉,见面就结义,单个英雄与单个英雄结义,所有的英雄在梁山泊大结义。

 

《三国演义》写“仁”和“义”,而所谓的“仁”不过是对一个君王的理想化,所以很苍白;《水浒传》写“忠”和“义”,而“忠”的一面失之于刻意的宣传,所以也很苍白。后世还有许多侠义小说。“侠”和“义”很难截然区分,但大致来说,路见不平、为陌生人为弱者拔刀相助的是“侠”,一诺千金、为朋友为知己生死与共的是“义”。“侠”与“义”相对而言,“侠”只是理想,有时候现实生活中的侠客越少,小说中的侠客就越多;“义”既是理想,也有现实生活的基础。至高至大的“义”是至美至圣的德,日常生活中的义气也是中国人普遍赞美的。说谁“够朋友,讲义气”,就是对谁很高也很由衷的评价。

 

                                                  

  

世界上许多事情往往是一体两面的,人肉包子与座上客也是如此。有人肉包子的极冷,才有座上客的极热。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只有历朝各代的皇帝才有足够的尊严。皇帝之下有层层官僚,这些官僚只有面对下属和平头百姓的时候才有尊严。皇帝要砍他脑袋,上司要毁他前程,都是易如反掌的事。至于平头百姓,不过是草民蚁民罢了。在一个专制的群体化的社会里,老百姓很难得到个体生命的尊严。他们总是希望朝廷有圣明天子,头顶有青天老爷,周围有几个讲义气的朋友。只有在朋友面前,个人的尊严才得以存在;也只有与朋友义结金兰,肝胆相照,才能形成一股力量,在社会上得到尊严。就像《水浒传》,每个英雄在结义之前几乎都受尽了窝囊气,结义之后才得以扬眉吐气。绝对群体化的社会意味着个体生命的极其微弱,使得微弱的个体不得不寻找周围的个体来组成小圈子;而整个社会的冰冷无情,又使得小圈子格外热络,真诚的以生死相许,虚伪的也奢谈义气。而当人们都习惯于仅仅在小圈子付出感情的时候,他对于圈子以外的人,圈子以外的人对于他,就往往是彼此冷漠,两相无情。       

 

中国古代的史书、小说乃至文章,都常常写到知己朋友的感人友情。或金兰之交,或颈刎之交,或生死之交,不惜细加渲染,泼墨如云,作者和读者都大动感情。但对于战争带来的大规模死亡,却大都几笔带过,作者语焉不详,读者也不去深究。司马迁是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我对他的人品和文采都非常敬仰,唯一遗憾的是他的《史记》很少记述战争的残酷。一场血雨腥飞哀鸿遍野的战争,在他笔下只有「斩首八万」四个字,四个字就是八万人命。都说他的文字详略得当,我却觉得像这样残酷的战争在一本史书里是不该太简略的。再翻后来的历史书,更是令人叹息。造成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死亡的暴政、战争、饥馑或瘟疫,在历史书上也许只有寥寥几行文字。姑且不论遥远的历史,只看上个世纪一百年的内忧外患、天灾人祸,中国就有好几次数百万人甚至上千万人的大规模死亡,然而我们的历史书记载了多少?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些历史并从中领悟了什么?

 

以前在大陆,多次听到这样的高论:我们中国人不怕打仗。战争怕什么?死掉几百万人,正好帮我们计划生育。两年前回国探亲,又从一个出租司机那里听到如是说。我知道说这种话的人并非就是战争狂,他们往往只是有气要发,或者只是笑着说说而已,仿佛这种话里含着幽默的成分。但我敢肯定,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把自己和自己的亲朋放在那几百万人里边。因为不是自己小圈子的人,死掉几百万人似乎就无所谓了。       

 

对自己人的亲热和对他人的冷漠,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也随处可见。1988年秋,我去敦煌旅行。敦煌有个月牙泉,月牙泉的四周都是沙丘,许多人在那里第一次领略沙漠。那日天朗气清,水绿沙白,游人三三两两地在沙漠上赤足漫行,笑语声或远或近。有几个年轻人围坐在沙丘上,一人拿着一瓶啤酒,仰着脖子喝几口,称兄道弟说几句,看起来是几个铁哥儿们,这会儿越说越铁。等到酒喝光了,几个人站起来大喊“干杯”,把酒瓶子碰了又摔,满地都是碎玻璃,然后就扬长而去。我在近处看着这一幕,暗骂他们缺德。沙漠上的游人都是光着脚,这一地的碎玻璃不知要扎伤多少人。这时来了一对白人夫妇,他们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那些碎玻璃一一捡起来,装在塑料袋里,再包上纸塞进背包。我怔怔地从头看到尾,为那几人害臊,也为我自己感到惭愧。十年后,当我在美国的海滩上把一堆狗屎包起来扔进垃圾箱的时候,我蓦然又想起了这段旧事。

  

                                                 

  

像许多中国人一样,我初到美国的时候常被美国人的热情所感动。大街上迎面走来一个美国人,以前从未见过,以后不会再见到,但他笑微微地送来一个问候;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向一个陌生人问路,他会不厌其烦地指点道路;旅行途中遇到什么小麻烦,需要帮助,旁边的陌生人会伸出援手;商店里买东西或者是到哪个办公室办事情,如果不是去移民局那种特殊的地方,通常都能得到热情的服务。我因此而欣赏基督教的博爱精神,欣赏美国文化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欣赏现代社会的人类文明。

 

也是像许多中国人一样,我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忽然觉得美国人缺乏亲情和友情,做朋友不够朋友,做学生不似学生,做邻居更不像邻居。不少中国人甚至觉得美国人的家庭也不像家庭,父不父,子不子,父母把儿女养到十八岁就不管了,而父母老了只好去养老院。我想这是爱的方式的不同,家庭人伦之情人皆有之;但我对美国人的友朋之情、师生之情和邻里之情是不太乐观的。

 

有个美国人去中国留学,很快就体会出中国人的妙处,——只要把他们当哥儿们看,他们就会倾心尽力地帮助你。于是,他在中国交了许多朋友。因为是个穷留学生却又喜欢喝酒,他的那些并不富裕的朋友常常出钱请他。酒酣耳热的时候,很像《水浒传》里的英雄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义气直上云霄,就差一点要义结金兰。几年后他要回国了,一帮朋友轮流设宴,纷纷给他饯行。他的老师也和家人忙碌大半日,摆出丰盛的宴席,与他郑重话别。说到动情处,师生相对垂泪,场面至为感人。但这洋学生一去无踪,再没音讯。两年后老师来美国访学一年,其间终于打听出他的下落,欣欣然给他电话留言。他只匆匆回了个电话,从此又无音讯。他当年的一位朋友闻知此事,跌足叹道:“这家伙真是个白眼狼!”

 

与其说这个美国人无情无义,不如说环境决定人。在美国文化里,是没有所谓师恩以及报答师恩这些内容的,当老师就是种职业,教好学生乃理所当然,无所谓报答。做朋友也不求天长地久,今天或许好得难分难舍,明天说一声「再见」,从此就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倘若你有些缠绵,多给他打几个电话,他也许会觉得你这人太麻烦了,电话都懒得去接。至于邻居之情,偏僻的乡下小镇还可以领受到,城市里是很难找到的。我在美国八年,换了七个地方,只有和中国人做邻居的时候,才感觉得出邻居之情。两年前我搬到海边一座公寓楼里,几乎见不到邻居,左边的邻居更是从未见过。一天楼下传来救护车的尖叫声,我从窗户往下看,才终于看见左边的邻居。——他是个七十岁左右的白人,银白的头发苍白的脸,躺在白色的担架上。

 

中国人对亲朋和外人常常是冷热两极,美国人对亲朋不热,对外人不冷。美国社会究竟是有情还是无情?说它无情,美国人对外人对陌生人的热情是我们中国人远所不及的;说它有情,我们中国人对朋友对老师对邻居的感情又是美国人远所不及的。孰好孰坏?现代美国文化对个体生命的充分肯定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使美国人懂得尊重他人,而物质文明社会对人的异化和个性自我的膨胀,又使美国人忽略亲情和友情,孰得孰失?

 

当然,不同文化差异的比较不应该脱离各自社会的发展阶段。当美国还没有进入现代文明之前,也曾经有过可怕的流血;当白人已经懂得尊重白人的时候,印第安人还是遭到他们的屠戮,黑人还是遭到他们的虐待。而当中国步入现代化社会、整个社会结构都发生变化的时候,中国人那种对自己人极热对外人极冷的文化现象也会发生变化。事实上,今天的中国人已经改变了许多。从前走遍中国的大小商店,很难找到一个微笑服务的小姐,现在微笑服务已经比较普遍了。另一方面,朋友之间没有那么多悠闲的时光举杯畅谈了,公寓旁边的邻居也不知道是谁了。小圈子以外极冷的人际关系在渐渐变热,小圈子以内极热的亲情和友情却在渐渐变冷。欣喜之余,也让人感到惆怅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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