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刊《东西》第265期(原公众号文章由一楠编辑,应帆编发。)
通常我喜欢哪个作家读上他的几页作品就能知道,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对人也好对文字也好,我是相信的。我为《夜色温柔》这部小说记了大概一、二百条摘录和心得笔记,第一条发生在作品第一段第四句话:“但是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只有十几幢老别墅,穹顶像衰败的睡莲一样,点缀在高斯酒店和戛纳五英里外的大片松树间”。这一句好像平淡得很,但是虚虚实实勾勒出时间与空间的背景,很合我的心意,而且,读完书,你会明白“衰败”正是整篇小说定下的调子。开头不过百来个字,我的阅读心情竟然立刻调整到赞叹并期待。以前看一个娱乐八卦印象很深,说的是林青霞有多美,说她远远坐在树下面,只是影影绰绰的,其实面容姿态什么也看不清,但已经感觉到美人的一股气场森然弥漫过来,让人顿时敛声静气。我很理解这个意思,就好像刚刚读完这部小说的第一段,什么情节都还没有展开呢,便已经感受到这部书传达的品质,激动于即将开启的一段未知故事。
菲茨杰拉德最著名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我读的是英文版,从此理解了英语文学的语言魅力。以前有阵子流行把英文翻译成中文古诗词,用以说明中文有多美,其实不过是耍机灵的文字游戏而已,真不说明啥。我固然觉得中国古诗词的确是很好的,但英文的张力真是毫不逊色。一个好的小说家,首先要语言好,毕竟是文字艺术,其他要素还在其次。菲茨杰拉德的词句灵活得好像舞者的指尖,风中的树叶,寒夜的星光,阳光下静静落下的微尘……这些纤细的律动,是曲终的小提琴,声息已杳,而琴弦仍在震颤,那悠久的意蕴在我心里缱绻不去。他的小说内容意境上更有一种《红楼梦》式的虚无,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后归于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了不起的盖茨比》与《夜色温柔》都是这样的调子,与他的语言上的特色相得益彰,在爵士时代的社交浮华画卷里,呈现出我倍感熟悉的东方式审美,使得我作为一个母语中文的人尤其深受感染,在欣赏菲茨杰拉德杰出的才华之外,更添一层审美上的亲近感。
“所有伟大的小说,最终都会指向一个方向:虚无。所有的人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结果:梦碎,人亡”,菲茨杰拉德如是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人亡”,盖茨比语焉不详的神秘过去与一场意外引发的仓促毙命,让《了不起的盖茨比》充满了紧凑的戏剧张力;小说从第二男主角尼克的旁观引出的叙述,使结构上更显精炼并精致,三对夫妻情侣的人物关系也是清清楚楚的。《夜色温柔》不一样,在我看来它写得相当松弛,故事任性地肆意流淌,性感得多,在完全的第三人称上帝视角下,使叙述理论上可以在任何一个人物和情境下延展。故事的时钟从此刻往前调往后拨,故事的空间在巴黎、罗马、洛桑、苏黎世、纽约等地腾挪跳跃。《夜色温柔》写的是“梦碎”,主人公迪克的“梦碎“不是北岛诗篇里破碎酒杯的那声脆响,而是黑色大海上跳跃的月光,它们追逐着彼此,渐渐黯淡渐渐失力渐渐融入天光,长夜终有尽头,只留下心中一片夜色温柔。菲茨杰拉德把它写得如拉长的慢动作,在漫长的人生里感受时过境迁,有些时候甚至会觉得很有点儿散乱,但是菲茨杰拉德自认为这是他最好的小说,我读完之后认同他的自我评价。正是这徐徐展开的大幕,让主要人物在绵绵不绝的点滴中尽情发展出最细腻的情绪,梦想渐行渐远,无穷的思绪,必须有归去的背景。
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是一男主加双女配,两个女性角色都以各自独特的方式影响了男主角迪克并被他所影响,三个人后来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客客气气中交织碰撞,用我们中国人的话说是劫是缘?除此之外,又有近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差不多前后十几年的时空里与这三个主角在舞场客厅,旅馆酒吧,海滩游轮,或者诊所家居中上演一幕幕游戏人间的好戏。得益于美国战后的富裕,这些戏中人似乎都不那么为生计所迫,他们可以用一种轻松戏谑的自由派姿态生活,而不必如农人那样捆绑于土地,或者如士兵那样搏命于战场。菲茨杰拉德天才地驾驭了精英上层智识派们游离于生活之外并不自知的冷漠,又在冷漠里痛苦地咀嚼无力践行的热切欲望。这部小说的观感,入眼全是幽微人性。
我最喜欢的作家马尔克斯有句名言,每个人都有三种生活:公共生活,私人生活,以及秘密生活 (Everyone has three lives: a public life, a private life, and a secret life),在这里用以说明第一主角迪克尤其合适。迪克的公开生活里是一个精神科医生,有自己的诊所,社交场上长袖善舞,彬彬有礼又与人为善,人人喜欢,是智性男人魅力的典范。他的私人家庭生活看起来琴瑟和鸣,儿女双全,出身朴素牧师家庭的迪克遵守家庭传统价值,关爱他的太太与孩子,努力经营他们的小家,带他们各地旅行,过着优雅富足的日子。至于他的秘密生活呢,那才是最有意思的部分:他长年以丈夫和医生的双重身份一边控制太太尼科尔不时发作的精神病一边为此耗心费神备受折磨,而且财力雄厚的太太娘家把他当作高级护士看待,这种傲慢态度侮辱了他的自尊;他想致力于专业发展秉持职业骄傲,可是太太继承的家族财富轻易让他享受了上流社会的生活品质以至于放弃了自己继续发展必须的用功;他贪恋初出茅庐的好莱坞明星罗斯玛丽的青春与对他的直白爱慕,可在逐渐强壮起来的尼科尔和逐渐功利起来的罗斯玛丽那里他都开始失控,感受到了自己的软弱,他在与她们的关系里看到了自己的体力、魅力、财力、事业,甚至智识都不过如此,他被她们抛弃,他酗酒斗殴、口无遮拦、四处留情,一步步地从内里衰败。
两位女主角也颇有现代气质,她们慢慢找到了自己的自信,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把握了自己的命运。尤其是罗斯玛丽,出身单亲中产,信奉自我奋斗,又努力又实际。她对迪克最初的爱发自真心但没有得到迪克的回馈,几年之后,当身心受挫的迪克想与罗斯玛丽重修旧好的时候,已经历练过生活取得了事业成就的她可没有把迪克放在她繁忙社交生活的优先级上,你又没有想娶我,凭什么要求我对你忠贞不渝呢?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18岁卑微求爱的她了,她有掌握自己生活的完全自由。至于尼科尔是非常悲剧的一个人,小的时候因父亲乱伦而至精神失常,长大了嫁给自己的医生迪克,不过就几年安生日子,迪克开始与她冷漠生疏,之后出轨,还想笨拙地证明自己拥有足以吸引女明星关注的魅力,这让她非常不齿。终于尼科尔发现自己什么也不缺,她美貌又聪明,还有钱,为什么不能选择自己的生活呢?于是她找了好友做情人,毅然与迪克离婚了。尼科尔有一段独白很说明她渐涨的自觉,“她不知怎么的把思考的权利给了他,他不在的时候,她的每个行为也仿佛自动受到他的意图支配,所以如今她没有信心以自己的意愿与他抗衡。然而她必须思考;她终于知道可怕的幻想之门上的号码,知道通往无法逃脱的逃脱之路的入口,她知道对她来说如今和将来最大的罪恶就是自我欺骗。这是一个漫长的教训,但是她已经学会了。要么你自己思考——要么其他人必须帮你思考,夺去你的权利,扭曲和规范你天生的品位,教化你,榨干你”,她成长了。
在迪克与女性朋友玛丽聊天时,迪克问“我被滋养过吗?”,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迪克应该自己好好想想的。他在尼科尔与罗斯玛丽那里都没有得到过“滋养”,所谓滋养,是无私的爱的灌溉,她们并没有真正的爱他。尼科尔那会儿是不健全的未成年病人,迪克明知道这是病人对医生的移情;罗斯玛丽一开始还是一脑子幻想的傻姑娘。可是迪克是个成年男人了,他选择尼科尔多少因为她背后的财富、美貌,还有她对他的崇拜,他自己的懒于奋斗;罗斯玛丽打动了他是因为她能唤起他对自己魅力的自信,他习惯性的施展自己的魅力好像不时需要锻炼一种容易荒疏的技艺。虽然他为她们也投入了精力,但是他有厚重的私心,自然当她们感到自己值得更好的时候,都义无反顾离开了他。利益逃不过交换,也必会此一时彼一时;而爱才是相互的滋养,即使爱情逝去,曾经投入的纯粹感情也最终会在漫长岁月里提供不息的精神养料。迪克说,“估计很多男人在说他们坠入爱河时所表达的意思也不过如此——不会狂热地渗透灵魂,把所有颜色调成模糊的染料,正如他曾经对尼科尔的爱”,他的“爱”不过如此。小说第三卷卷首语这样说,“他最希望自己勇敢善良,但是他也希望,甚至更希望自己被爱。过去如此,未来也是如此”。真正无私爱他的是他的孩子,所以在他最痛苦的时候,“发现他寻找孩子不是为了保护他们,而是想要受到保护”,真纯的爱才能“滋养”。人的衰败始于内心,滋养内心的唯有爱,不含私心的去爱,才能收获爱的滋养,迪克后来未老先衰的样子,真让人难过。
迪克年轻时从美国去往欧洲的时候以为再也不会回到故乡,可他最后的生活倒颇象一辈子在乡间做牧师的老父亲,这个简朴而终于使命的人也许用自己平凡的一生给了迪克无声的最后的教诲,迪克在纽约湖区乡间行医,骑着自行车在路上,铅华尽洗。人生的逃离与回归啊。
菲茨杰拉德对于人性的体贴简直出神入化。这篇小说耗时九年,写过三个版本,注入了很多作者本人与太太泽尔达的私人生活在其中:泽尔达因精神病屡次入院,菲茨杰拉德酗酒,事业上的停滞,两个人各自的出轨故事……我相信作家都是在以某种方式写自己,只是这个“自己”只是奉献出的小说素材以供发挥,并不能用小说人物来反向说明作者本人。故而我是不大喜欢评论界在文学人物形象里去臆测作家,作家是什么样子留给研究者在写实的史料里去拼凑,小说就只是虚拟的世界。
但凡热爱文字,又历练过生活的,一定多少会从《夜色温柔》这部小说中找到某种与自我的私人连接,这是它特别打动人的地方。“你必须在情感上全心全意地投入,才能回顾到比记忆更深远的地方”,比记忆更深远的大概就是母亲的子宫了,这是最起初的安全感。愿我们皆有勇气全情付出,以此得到真正的平和。
(4/1/2022,于纽约长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