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本协会章程,“凡在北美从事中文文学创作,经申请后获得批准,并缴交会费的作家,可成为本会会员。经理事会批准,本会可以制定具体的会员标准,并邀请专家委员会成员协助审核新会员。”申请者需事先取得两位本协会会员或理事同意作为推荐人。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包括影视、戏剧作品,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有一定质量的文学作品,或从事文学的教学、翻译、文学理论、编辑、组织工作,成绩突出。一定数量是指15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算);如果有其他方面的表现,如在有影响力的文学比赛中获奖,这个数量标准可以调整。
申请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代表性作品,在经理事会批准后交纳会费(每年30美元,或终身200美元),才能成为会员。申请表上的内容不得有假,否则会导致取消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