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论坛上的金刚哈罗德·布鲁姆

作者 陈安 10月27日2019年

金刚,一只庞大的无尾猴,原生活在印度洋骷髅岛,因爱上一个金发女郎而狂暴异常,在被捕获带到纽约后更闹得满城风雨。为逃生,它爬上帝国大厦,遭飞行员击毙。
这个上世纪30年代好莱坞恐怖影片主角的名字,竟成了文学评论家哈德罗·布鲁姆(Harold Bloom)的外号:“文艺批评金刚”(King Kong of criticim)。
布鲁姆先生一周前驾鹤西归,不知他生前对这个外号是欣然接受,还是一笑置之,不管怎样,他还是在媒体讣告都不忘这个绰号的情况下离开了这个世界。
多份讣告在绰号前都加了形容词“affectionate”, 说明这是一个“有感情的”的绰号,并无讥讽,更无恶意,而是令人意识到,布鲁姆有着金刚那样的名气和影响力。
金刚当年上银幕轰动一时,数十年后又一次在新片中当影帝;布鲁姆上世纪70年代初崭露头角,50年来声誉与时俱增。布鲁姆并未像金刚那样“闹得满城风雨”,但其文学观念见仁见智,其文学评论率直苛刻,在文坛常激起风波。《纽约时报》讣告称他为“美国最知名的文学批评家”。“知名的”原文用的不是“famous”,而是“notorious”,意为“众所周知的”,也可意为“声名狼藉的”,这似乎也可暗示布鲁姆与金刚的相似之处。一个文学评论家居然在全国享有褒贬不一的持久名声,这就像无尾猴金刚一样,实乃稀罕之物。

                            一
布鲁姆1930年生于纽约布朗士一个衣厂工人家庭,父母是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起初都不会说英语,他们的小儿子也因此在6岁前没有讲过英文,可以想像当他第一天走进小学一年级教室时的张皇神色。不过,他毕竟是个有语言禀赋的孩子,老师们很快就惊讶于他的脱颖而出。他后来在康奈尔大学、耶鲁大学就学时,都显示了他学习语言的非凡能力。
他有照相式的记忆力,自称“阅读怪兽”,一小时内能读400页书,能全文背诵英国诗人弥尔顿的史诗《失乐园》和莎士比亚的多部作品。
对诗的韵味,布鲁姆更有一种天生的敏感和嗜好,他自己就说“年轻时就爱上了伟大的诗歌”。幼时读意第绪语诗歌,学英语后爱上哈特·克莱恩、W.H.奥登、T.S.艾略特和威廉·布莱克的诗作。
他的处女作《席勒的神秘成功》(Shelley’s Mythmaking)(1959)是研究德国诗人席勒的专著。
而莎士比亚诗剧则成了他一生最重要的研究课题,著有传记《莎士比亚:人性的创作》(Shakespeare: The Invention of the Human)(1998)。他把莎翁称为“上帝”,称赞他首创人道主义作品,又是“唯一的多元文化作家”,在传记中详尽分析他的所有作品,认为他的38部戏中有24部是杰作。
通过对欧洲重要诗人、作家的研究,布鲁姆认识到褒扬古典浪漫主义文学作品的重要性,也想告诉读者“在有限的人生里该读哪些书”,便撰写了《西方经典》(The Western Canon)(1994)一书,高度评价并仔细分析他认为可列入经典的26位欧洲作家的作品,其中有莎士比亚、乔叟和卡夫卡等文学巨匠,并说明所有这些作家都是已故白人男子。书后附有850名作家的书单,所涉范围甚广,柏拉图、普鲁斯特、狄更斯等人自然不会漏掉,埃及、南斯拉夫等国不太闻名的作家却也包括在内。
在尽力摆脱旧大陆文化影响、冲破“欧洲已故白人男子”垄断、创建文学艺术新世界的美国,布鲁姆的这种“怀旧回盼”似乎是一种“倒行逆施”,他因此被视为保守派文人,并得了“金刚”以外的另一个外号:“文学界孤独勇士”(a lone warrior in the literary)。似为避免“重欧轻美”一类责言,他在书内特意肯定了三位美国当代重要作家:菲利普·罗斯、托马斯·品钦和唐·德里罗。
使有些读者更不愉快的是,布鲁姆否定了不少当代作家。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风靡世界,他却瞧不上眼,在《哈利·波特及造钱机器》一文中写道:“此书是一部无害的娱乐作品,但不是文学,而是一部可以赚钱的粗率之作。”
他自然没有把罗琳列入《西方经典》,却有大段文字否定她的文笔,最后一句话是:“罗琳的脑子里充满陈词滥调和过时比喻,以致写不出新的风格。”
他也不欣赏美国人斯蒂芬·金,在这位畅销书作家获得全国图书奖后说:“金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不适合当作家的作家,他不会一句一句、一段一段、一本书一本书地斟酌磨砺。”
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获得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布鲁姆也有微辞,说她的代表作《金色笔记》宣扬女权主义,似因“政治上正确”而获奖,说她不过是个“四流科幻小说作者”而已。
他对罗琳、莱辛显然甚为不敬,但他确实不是一个戴着性别歧视有色眼镜的评论家,他的点赞不限于白人男子,他甚至认为《圣经》有些部分出于女人的手笔,他曾经称羡的女作家、女诗人包括英国的弗吉尼亚·伍尔芙、简·奥斯汀、乔治·埃利奥特(玛丽·安·伊凡斯),美国的埃米莉·迪金森、托尼·莫里森、玛雅·安吉洛(后两位是非裔)和华裔的谭恩美。
                            
                           二
布鲁姆自己勤奋写作,一生著作40余部,生命的最后3年,也即从2017年到2019年(从87岁到89岁),每年都有两本书出版。他一生还以更多精力编辑作家文集、选集、丛书,为很多书撰写序言。
有一名读者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图书馆检索姓氏为Bloom的条目,发现布鲁姆自己写的书、主编的书、撰序的书,共有846种。他在文学界影响最大的专著应是《影响的焦虑》(The Anxiety of Influence)(1973),  先后被译成45种语言。受尼采和弗洛伊德哲学思想的启发,他在此书内详述其主要论点:显赫的前辈作家会对后人产生或显或隐的影响,后辈作家都处于超越前人的焦虑之中,作家与作家之间构成竞争关系,年轻的成功者都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去冲破传统的束缚,挑战前人的功业,文学因此取得长足的进步,总而言之,“伟大的文学是对前辈作家的反叛行为”。
布鲁姆对文学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爱,并坚持自己的文学观念。他认为,文学作品不是社会记录文件,不应该当作政治或历史来读,而应超乎其上,欣赏作品带给我们的美学情趣。
作家亚当·贝格利在《纽约时报杂志》上写道:“布鲁姆不是要求我们崇拜名著,而是要我们珍视作家和诗人的创作才华,去发现惊人而不可思议的写作奥秘。”
布鲁姆自己在《西方经典》中写道:“典范的优质来自新奇独到,来自个人风格,来自独创性。”他又说:“你应选择:是选美学价值,抑或只是拘泥于种族、阶级和性别问题。”他认为政治在文学批评中没有地位,种族主义者或女权主义者在读《哈姆莱特》之后会给我们讲种族主义、女权主义,但不会谈哈姆莱特本身。
18世纪英国作家塞缪尔·约翰逊始终是布鲁姆心目中的偶像,你看约翰逊拥有多个头衔:诗人、剧作家、散文家、道学家、文学评论家、传记作者、词典编纂者。布鲁姆步武前贤,也成了约翰逊式多才多艺的多面手,几年前,《纽约时报书评》就称布鲁姆为美国这半个世纪里“最普罗秋斯的人”。 普罗秋斯(Proteus)是希腊神话中的海神,形容词“普罗秋斯的”意为“千变万化的”“能演好多角色的”。
这次媒体讣告中有一则这样概括布鲁姆:“他是奇特的学者、教师、编辑、评论家、散文家、诗人、小册子作者的集大成。”是的,他还是个教师,1955年,也即获得耶鲁大学博士学位前一年,他就开始在该校执教,从1998年到2004年曾在纽约大学兼职,作为终身教授,他在耶鲁任教直至去世。
约翰逊深获布鲁姆的尊崇,但有一次,布鲁姆不禁公开表示他不能苟同约翰逊的一个说法:只有傻瓜才不会为钱、而为别的目的写作,布鲁姆则认为,金钱只是写作的次要动机,他说:“我坚持写作,因为有一个愿望,也即期盼我们内心的声音响起来,与沃尔特·惠特曼的嗓音一起回响,与由莎士比亚创造的千万声音一起回响。”

                         三
哈罗德·布鲁姆10月去世的消息即刻使人想起8月去世的托尼·莫里森,前者享年89岁,后者88岁,一个是白人男学者,一个是非裔女作家,这两个人一度正是当代美国不同文学思潮、教育观念的代表人物,他们同年离世似乎标志着一个争议时代的结束。
诺奖得主莫里森也是教师,1989年开始执教于普林斯顿大学。她与布鲁姆曾面临同一问题:让学生读什么书?但两人自有不同答案。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有关在大学里读什么书、怎样读的文化辩论中,他们彼此站在了对立的一方。由于辩论的重点是读不读经典著作,这场辩论也就被称为“经典之战”。
布鲁姆坚持认为,教育是一个要学生集中心思阅读名著的过程,经过时间考验的西方传统经典作品应是学生的必读物。
莫里森则认为写作、教书都是一个探讨历史和社会复杂问题的过程,教师应让学生多读反映历史和现实生活的多样化作品。
这场经典之战谁赢了呢?有个学校课程研究机构称,分别由莫里森、布鲁姆代表的两方都赢了,又都输了,目前各校的课程安排、课外阅读书单基本上都维持原状,但也确实都有所改变。
据了解布鲁姆的学者说,他去世前的心态有乐观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悲观,他相信他喜爱的经典作品无疑总会找到读者,但人数会减少,更担心这些书不再有人去教,现在的“英语系”可能会易名为“文化学习系”,蝙蝠侠连环画、摩门教主题公园、电视、电影、摇滚乐将替代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华兹华斯和瓦拉斯·史蒂文斯。
“现在我们中间没有爱默生,也没有惠特曼。”——布鲁姆的忧虑也是当今许多美国知识分子的忧虑,他们也就用忧虑的目光送别这位文学论坛上虎虎有生气的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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